Jul 31, 2010

我的窗外風景


每一個年代,總有些個什麼強烈的使人感到震撼並寫下歷史。

就拿前些時候,我在北京故宮裡頭看得展覽。 一間黑漆漆的後宮廂房裡,一旁的窗戶邊上透著光。 微弱的光線照射在裡頭展覽的石碑,拓印上頭。 老實說,北京故宮裡頭的展覽,還真是沒什麼看頭的。 除了幾把歷代幾個皇帝墊過屁股的龍椅和一些過去宮廷裡頭講究的用品以外,北京故宮可不像台北故宮那麼的奢華。

怪誰? 誰也沒得怪。 怪只怪那老蔣當年撤軍的時候,看準了什麼是寶物,什麼是可以不用大費周章的搬運的物品。 所以,老蔣和他的當年出生入死的夥伴們,替台灣的故宮搶來了無數難得一見的珍寶。 如今到北京的故宮,自然是沒有台北那個那麼地雍容華貴。 不過,說是這麼說,我個人倒挺喜歡目前收藏在北京故宮珍寶館裡頭的那些個「石鼓」文。

石鼓,又稱之為「陳倉石碣」或「岐陽石鼓」,被認定為是介於甲骨文和小篆之間的大篆。此文乃由先秦時期以文字所雕刻而成的十座石墩。 每一座石墩以該石身上的文字而命名,分別有:乍原、而師、馬薦、吾水、吳人、吾車、汧沔、田車、鑾車、霝雨等十篇以石鼓文方式撰寫的詩詞。

這十座石墩因為年代的久遠,期間又多次遭受日曬雨淋,戰爭人為消損,使得其字跡受損難以琢磨出原文。 透過後人的拓印,以及學者對其出土文物的研究後,拼湊出該詩詞可能所呈現出的樣貌,一張張以墨水拓下的文字印,就這樣的張貼展覽於珍寶館中。

據說,在中國,好像這樣將文字刻在石頭上的一共有五處。 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的是在山東境內洪頂山上的摩崖石刻,上頭刻有「金剛經」、「般若經」五篇,頌文三篇,佛題名二十三處。 內容反應出佛家所言「不生不滅,不來不去」的性空觀。

就說這些外觀粗糙,看起來不怎麼美麗的十座大石塊,若不是有心人,任誰都會將其當作破石頭的看待。 於是,詩人韓愈在友人拿了個拓本給他過目後,寫下了這麼首「石鼓歌」。 而這首石鼓歌,如今以書法的方式,謄寫在北京故宮珍寶館內的古色古香的紙窗上。 紙窗透進來的光,倒印在那來來往往的廂房裡頭。

是說,撇開了這些個歷史文化典故不談,就說說那穿梭在這廂房裡頭來來往往的觀光客。 比較使我感到好奇的是究竟有多少人理解這十座石墩背後的意義? 又或者,僅僅是已故作姿態的方式走馬看花?  每一個年代,總會留下些什麼,強烈的使人震撼。 因為有了人,或圖或文的咱們有了紀錄的方式。 埃及人將歷史,以作畫的方式刻在石頭上; 中國人將歷史,以文字的方式撰寫在石頭上。

看膩了小家碧玉的翠綠白菜,我個人倒覺得看看那些粗糙的石刻,頓時間好像會有種那「山裡來,山裡去」的豪情萬丈之感。 可惜了當年,說什麼也沒能留下這些個外表粗糙的文物古蹟。 也難怪了張愛玲要說,咱們中國人是寧願的砍下一尊尊的石菩薩頭,也要拿去送給外國人的民族啊!

Jul 30, 2010

Charlie Brown


「仍讓一切保持溫暖與微醺。」

...and this is how i shall remember you.
...oh yeah~


Funny


The World is a funny place,
Only when you put funny people in it.

Funny how we're all in this funny world.

Jul 27, 2010

女人啊女人


晚間新聞報導,台灣某婦人懷疑丈夫經常藉到大陸出差的理由搞外遇。 婦人趁著男人說他又要出差到上海去時,自己帶著錄像機,跟蹤拍攝。 從機場一路追到旅館,從白天一直拍到黑夜。 果然不出婦人所料,男人趁著出差之際,在上海大大方方的帶著二奶逛街購物,晚飯後婦人還目睹自己的先生帶著另一個女人上酒店。

婦人氣憤的帶著錄像機衝上樓去當場抓姦在床。 男人與他的二奶,在措手不及的情況下,兩人衣服都來不及穿。 這一切的一切,就被這名婦人給拍攝了下來。 是說,這件事情,看出了幾個重點,首先,台灣媒體真是沒有其他新聞題材可以報導了。 第二點是原來台灣的經濟並沒有很糟糕,因為很顯然的台灣的男人還是有錢的可以上大陸去包二奶。

第三點,是我想要說得重點,老女人抓姦和小女人抓姦,兩者是有差別的。 差別在哪? 你可能想要這麼問我。 老女人抓姦,採用冷靜收證型,小女人抓姦,採用打草驚蛇型。 老女人到底是對人生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見解,所以相信應該是清楚,如果沒有證據,很容易讓男人口沫橫飛的把些歪理講的頭頭是道。 小女人就不一樣了,小女人到底還是稚嫩了些,所以當男人開始口沫橫飛,說得頭頭是道的時候,小女人就會失去她自己的立場。

若是男人在這個時候買了鑽戒,捧上了鮮花,小女人很有可能突然間的意亂情謎,慾火攻心,就決心再一次的相信起她眼前這個男人,並且心裡想著「他還是愛我的!」然後,完全遺忘了會偷吃的男人,不論經過了幾個世紀以後,他們還是會將偷吃這件事情付諸魚行動。 所以,我個人是深深的相信,一次出軌,終身不得錄用。 這世界上有太多可以不小心的事情了,但是當一個男人有了一次不小心以後,要犯第二次,第三次是何等容易的事。 況且,那玩意兒長在你身上,你沒有意識使用它的時候,能那麼不小心嗎?

是說,我覺得這是年紀帶來的附加優惠條件。 熟女有熟女的魅力。 一般而言,熟女多半有了她們的生活圈,熟女不會刻意的要求你來參與並且熟是她的朋友。 分開時個人有個人的生活圈子,在一起時有共同的話題。 熟女不會有一天24小時都要黏在一起的慾望,更不會以連環奪命Call,Call到你想跳樓。 就說分手吧,熟女挺多說聲「我們兩個性不合」,小女人恐怕會吵鬧不休,不斷的問你「為什麼? 為什麼你不愛我了?」。 所以說,熟女抓姦自然是會冷靜的先採集資料,以便將來可當呈堂證供,以免人財兩空。

如此看來,年紀大一點,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p.s

另外,我個人覺得還有一點也相當重要:
「這世界上也只有老女人會給你買台法拉利,小女人會要你給她買台法拉利!」




Jul 26, 2010

一個人旅行


今天信箱裡收到一張明信片,挺意外的。 事前沒聽說她要去高雄旅行,直到幾天前突然有兩封Email寄來,裡頭有些她前些時候去高雄旅行時拍下的照片,我很喜歡那些附有LOMO質感的照片。 事實上,其實也不是非得用Lomo相機拍照,只是純粹喜歡那些舊舊的,灰蒙蒙,看不怎麼清楚,但你卻覺得它們都很美的照片。

世界這麼的大,我覺得我們並不是非得將每一樣事物用200mm的高倍數相機看個一清二處才行。 霧濛濛的,有時,你甚至看不清對方的臉,我覺得這樣就可以了。

是說,她就一個人去了。 帶回來的那些照片當中,有一張隔著玻璃窗,一個人拉著紅色的行李箱,穿著一條長裙,那影像倒映在街邊的一塊玻璃窗。 我是覺得她拍下這張,挺甲掰的照,純粹是為了證明自己確實是一個人在旅行的事實。 (那張照,真的很甲掰!)但,我要說得,並不是我覺得她那張照有多甲掰,我要說得是,其實,我個人對於「一個人旅行」是頗能適應的。 倒不是說跟團不好,但我一直覺得,跟團那玩意兒,差不多等我七老八十,眼睛也看不到,耳朵也聽不見的時候再參與也不遲。

跟團,包括了和兩人以上的隊伍旅遊,我個人覺得讓我感很痛苦的地方是它們都會有一個特定的行程。 幾點幾點要看什麼,幾點幾點要從哪裡離開。 假如哪個朋友有一點點不舒服,你就會不太好意思繼續執意要看到哪個景點不可。 如此一來,遷就這,遷就那的,真正想看的看不到,而對你來說毫無精神意義的東西倒是看了一堆。 比方說,購物。

我很贊成,所有未婚的男男女女,在婚前要不就乾脆同居,要不也應該有個為期兩週以上的旅行。 就妳們兩個人,然後住也住在一起,睡也睡在一起的。 如果兩個禮拜下來,妳們還沒有因為無法忍受對方而吵架分手的話,那此人是屬於長期交往的伴侶。 但要是,妳們連兩個禮拜都無法忍受彼此的話,那就不要浪費時間,趕緊好好的分手,找一個比較適合自己的人在一起會比較快樂一些。

然而是說,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些叛逆。 特別是在年輕的時候。 你越是說這個人不適合妳,妳越是想跟這個人在一起。 要是問我,嗯,這經驗我也有過。 我想我們似乎,都會抱著「我相信愛會使人改變」的心態。 是說,時間一久才知道,那人,的確是會改變,但不見得是為了妳。 可能是他的人生突然間地有了什麼重大的轉折,或者,旅途上突然的受到了什麼重創。 人是會改變,但,人不會單單的因為「愛」而改變。

前些時候,在廣播裡頭聽了一段報導。 據說,越是在年輕時期所發生的愛情,越容易面臨離婚,分手的狀態。 相對的,越是年老時所發生的愛情,越是容易細水長流,恩恩愛愛。 這玩意兒,似乎是有根據的。 不過,我是一點都不想討論它究竟是憑著哪一點根據而起了這樣的結論,但是,我是深深的相信,年輕時的戀愛,我們都還不十分確定自己的心意。 即使,妳現在,此刻很愛很愛一個人,但我覺得那愛,感覺有點不太牢靠。 上了年紀了,就不一樣了,你忽然看清楚自己是什麼樣的人,適合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而不再的勉強自己和那些不適合自己的人相處。

就是說,有可能有天妳突然醒來,妳發現,妳極度的無法忍受並且厭惡對方當著妳的面挖鼻屎這件事。 雖然,曾幾何時的妳覺得在妳面前挖鼻屎,這是一件多麼真情流露的事。 如今看來,卻是如此的無法忍受。 又或者,妳赫然的發現Robert Pattinson原來比布來德比特要帥上了好幾千倍。 這時才發覺,嗯,原來當初的一個人旅行,現在回頭想想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糟糕。

我要說得是,我很贊同,好像貝姬這樣穿著大花裙,拖個大紅的行李箱,一個人孤單卻又自由的去旅行。 每一個不同的人生階段裡頭,都會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更何況,現在單身又未婚的人多了,再加上經濟不景氣的關係,即使一個人進高級餐廳也不會糟人投以異樣的眼光。 我們著實不必要為了少一雙拖鞋,再跑去買個一百雙來搭配啊!!

有時打打光腳, 感覺也挺不錯的!

男人的褲


男人的褲,不是普通的褲。

16歲的小男人,穿上一條牛仔褲。
40歲的老男人,是該買一條皮褲。

身為男人,一輩子會有兩條褲,怎麼看都覺得很Cool!

Jul 25, 2010

七月,隨記


隨手書寫下那些瑣碎的小事:

ㄧ.

前些時候,我在大陸旅行。 旅行的途中,沒有了電腦,不再旅途路上的時間有些看電視的機會。 那陣子在上海,在蘇州,正在播放大陸著名小說改編成的連續劇「手機」。 劇情是在描寫一名四十來歲的已婚男子,透過工作認識了某雜誌社的主編,兩人密切的連絡之後,產生了些曖昧的情愫,兩人之間主要以手機作為聯繫。

一共二十六集的電視劇,一口氣要看起來可真是費事。 而整個故事又分了好幾個段落,每一個段落的故事,似乎又沒有什麼實質上的關連。 據說,這書一出,在大陸上曾經引起宣然大波。 主要懷疑作者是在影射大陸上某知名主持人在外風流韻事,使得該名主持人名聲受損。

事情究竟是否屬實,誰管得著呢? 人家就是出了書,書還給改編成了電影電視劇了伓! 至於,因為手機而被抓包的男人,他不是第一個,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我是覺得啊,這男人要偷吃,就最好不要帶手機! 最好採用些比較原始的方式,以飛鴿傳書,或者擁有文字自動銷毀功能的高科技產品。 吃完了,擦擦嘴,免得太座發現了以後,人生從此一路的走上不歸路!

二.

隔壁那失婚了的男人,似乎是把租來的房子改成了露天的寢室。

每天的裸露著上半身,在炎熱的夏季裡砍樹。 電鋸不分日夜的開啓。 這使我不由自主的產生各式各樣的念頭。 好好的一間屋子,他不住,似乎是把所有的家當給搬進了後院。 前面架了個練習拳擊的沙包架,有事沒事的乒哩啪啦的練起了打擊。  沿著車庫牆邊上,有個書架,書架上架了些紙箱子,啤酒,和書籍。

偶而夜裡,下了班回家,開了車庫們,就透著從車庫傳來的一點微光,赫然會發現隔壁門口前坐了個人。 就這麼的,在黑暗裡兩隻眼睛的揪著你看。 是說,這大白天的,我正眼見過他那麼一次,除了人有些怪以外,感覺不出有什麼異狀。 母親說,與他離婚的老婆,還是個台灣人。 生了兩個孩子,前些時候,小姪女還找過他們一起玩。

方才,電鋸再次的響起,我只是在想,原本好好的一棵樹,就這麼的給他搞得不成形。 著實的有些可惜。

三.

說起了樹,我家的後院裡圍著矮牆上種有十八棵樹。

我深深的相信,這十八棵樹,可不是普通的樹。 這十八棵樹就好像一條龍脈,又似一個人的靠山。 所以,說什麼我也不許家人把這十八棵樹給砍了。 不過,就在這前幾天,早晨醒來時開了窗,赫然間發現這十八棵樹看起來光禿禿的,長得有點可憐。

一問之下,才知道我爹前一天心血來潮的修剪了這十八棵樹。

我說他那哪時什麼修剪啊?! 根本就是直接給砍了這十八棵樹的枝葉。 弄的這十八棵樹頓時像沒了毛似的,醜得要死! 而更重要的是,我感覺一下子的我突然沒有了隱私,彷彿隨時都會讓後邊屋裡人給看光的羞愧感。

母親是說了,「我們又沒殺人放火的!」
我是說,「是沒有! 但人還是要有隱私啊!」

四.

前幾日,我問了某人的問題:「你比較喜歡被看清,還是被看輕?!」
砍了樹,確認起自己寧願被人看輕的事實!

五.

其實我是很想這麼照實的說,

「It sucks to be me, when I'm not part of your busy life.」

可是後來想想,又把這話給吞了回去。
預備過些日子以後,放進米筒裡醞釀成一潭醋,就這麼地酸進牙縫裡。

六.

今早醒來時,打開的窗和窗前的景致。

世界末日,星期一


總以為,世界末日,
會發生在這樣一個萬里無雲,天氣晴朗的星期一。


三十歲的模樣


三十歲的模樣,是當你逼近四十歲的時候,
絲毫的想不起三十歲初期的自己,究竟是什麼模樣?

說起來,也沒什麼好哀傷的。
彷彿,我們每一個十年,都會走入一個獨立的階段。

十歲,第一次會自己穿衣繫鞋,搭車回家。
二十歲,第一次會將自己掙來的錢買一臺想了很久的隨身聽。
三十歲,第一次認識究竟在這未來的日子裡,將和什麼樣的自己相依為命。
四十歲,第一次羨慕起十歲時那第一次穿起衣繫好鞋,搭車回家的勇氣。

而我是說, 其實我以為這些,似乎都沒什麼好值得哀傷的。
因為我們終於,第一次的能夠好好的和自己自處了吧!?

大頭貓


大頭貓得了大頭症,一天一天,再不知不覺之中,
頭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大,越來越大。

直到有一天,大頭貓忽然間的飄在半空中,恍然大悟,
原來自己之所以會變成了大頭,全都是因為想太多。


Jul 23, 2010

渾濁


有時,在我們不知情的世界裡,
畫面,總是渾濁著的教人驚慌失措。

比如,在你的世界中,我所不知情的那些。

多方的揣測,猜疑,思緒就此陷入一團剪不開的謎。
使人倉皇的,只想從生疏的談話之中逃離。


所以呢?


所以呢?
你是要離開我了,是嗎?

Jul 22, 2010

寫詩


它們在夏天的保鮮膜裡寫詩。

在咖啡杯的把柄上寫詩,
在自以為是的透明的三角褲上寫詩,
在空出來的筆記本最下角寫詩。

它們偷偷地寫,大大方方的寫,
痛不欲生,憂愁哀怨時寫詩。

在跋山涉水穿越愛河時寫詩,
即使淹死了,都在所不惜。

它們,甘之如飴的寫詩。

它們不斷的在夏天裡寫出大量的詩,
然而,寫詩的卻未必會唸詩,

就像,長了角的未必是拿來走路。
主要還是為了裝飾。

可它們仍堅持著,
不斷的生產出大量的詩。


Maybe, I said Maybe


Maybe, chocolate was always meant to be pour onto vanilla ice cream.
Maybe, a cup is always meant to have a lid.

Maybe, things taste much better when they're mixed together.
and maybe, i said maybe, you and I were just meant to collide.

Maybe, I said Maybe.


Jul 21, 2010

偽裝


如果每一件事情的真偽,都可以像一只氣球般的戳破。
我想知道,世界,還有什麼叫人驚呼譁然的樂趣嬤?

小姐,有沒有臉書?


前幾日,小麥問:「阿米,妳有沒有臉書?」

她這麼一問,其實老實說我還真為難。 這讓我想起了有回下班時在走廊碰到個黑人,長得馬馬乎乎,穿著警衛的制服,偶而在走廊碰了面就很自然的微笑然後打聲招呼。 是說,我是覺得我跟每個我碰到面的人都是這樣,不管認識不認識,視線交會之時,就是很習慣的會微笑然後打聲招呼。

那天,我就是一如往常的下班,然後在通往停車場的走道上碰到這名警衛。 警衛攔我下來,心想大概頂多聊幾句。 沒說幾句,他向我要電話。 是說,我這人不能說謊,一說謊很容易露出馬腳, 而且容易不符合邏輯。 為了拒絕這個人,我就說了「我沒有電話。」這個很爛的理由。 不過,是說,這些外國人被人這樣拒絕往往都是習以為常了,所以,他也是點點頭,然後大家各自分道揚鑣。

重點是,這年頭誰沒有電話? 賣豬肉的阿榮有電話,後面池塘撿垃圾的太太有電話,就連平日不出門,什麼叫做SIM卡都不知道的阿罵都會有電話,我怎麼會沒有電話? 但是,老實說我似乎一點都不想瞭解這個人,更不可能將此人列為生活上朋友之一,要了電話,似乎也不太可能有什麼共同的話題。 諸如此類的念頭往往就在對方提出問題時,在我腦海裡盤旋。

可我又覺得,被欣賞是一件好事。 而這樣的問題,是一個讚美,別人讚美妳(你)的時候,我始終覺得我們都應該妥善的保管。 所以,其實也不好太直接的跟對方說,「對不起,我的電話不能給你」這類太過於直接的話。 是說,或者,我就是對電話這玩意兒感到不十分適應。 我一直認為,電話裡總是應該說些什麼才是。

說天氣好不好? 今天會不會下雨?
或者,只是這麼得閒聊? 那見面不好嗎?

總而言之,我對誰能夠有我的電話號碼這件事一直感到很敏感。 它就好像你穿的內褲。 想必你並不會穿著自己的內褲四處的招搖。 我覺得,電話這玩意兒對我來說就好像一條內褲。 沒穿時,你感覺不自在,穿了它又不是誰都能看見花色。 那些,與你親密的,要好的,相處的融洽,而你很確定當自己嚥下最後一口氣以前,撥打了某個號碼,對方會即刻的接起來並不論多遙遠拚了命也會來擁抱妳的人,這些人,方能擁有妳的電話號碼。

至於那些個在某個走廊上偶遇的同事,又或者和你見了一兩次面的朋友,妳們可能在當時相處的很融洽,在那一刻裡確實曾經患難與共,但,我以為,這些人在你死去之前,你同樣的撥打了對方的電話,對方卻顯示為忙碌中的人。

我的電話,很多時候是裝飾用的。 我一直不喜歡打電話這件事,所以即使是朋友,我也很少打電話給人家抱著電話慢慢講。 因為不喜歡打電話,也不喜歡四處的散播電話號碼。 即使共事了多年的藥房裡的同事,也是最近幾年才輾轉的知道電話號碼。 多數的時候,我們還是採用傳簡訊的方式。 至於我的臉書,嗯,我的確是有臉書。

不過,臉書上的都是些同事和家人。 平常談論的都是些工作上有關的事宜,我覺得外人恐怕很難理解臉書上頭寫的那些「狀態」背後究竟有什麼意思。 或者,當我們有了部落,有了臉書,有了噗浪,有了某個交誼廳的檔案以後,勢必會區分出不同的生活形態。 這一區的人並不瞭解那一區的人,那一區的人聽不懂這一區的笑話。 倒不是特意的想擺出高傲的姿態,而是也許,其實我們並不需要刻意的去溶入某一個人的生活之中。

就是自然的,愉快的相處,讓對方保留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 而在他的那個空間裡頭,他可以說些妳聽不懂的話,可他始終還是沒有離棄妳們共同的空間。 其實,我覺得這樣子是沒什麼關係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房間。」

再親密的人,也應該讓對方保有自己的房間。 當那個人願意讓妳走進他的房間時,妳自然的就會走進他的房間。 不用問,不免強,不委曲求全的把自己塞入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世界。大概,就是這樣。  
 

Jul 20, 2010

how to miss?


stay away,
stay away for awhile.

stay with enough time and spaces
where u've always been around.

stay busy,
stay busy or pretend to be.

stay busy and say you're up to "nothing"
and little by little, release your nothingness.

keep all your memories,
with the famous "do-you-remember?"
that all sorts of other things.

This is how to be a good company.

So knowing these facts is all I ask,
that you are missed while you're gone.

Jul 19, 2010

Monday Blues


不過純粹,
是為了聽Billie Holiday唱首這樣的藍。

好像,再怎麼艱苦也能排除一切的,渡過難關!

而有時,我是覺得,事情如果都太容易了,
反而就沒了什麼值得我們去挑戰。





保險套是怎麼一回事?


話說,今早醒來跟友人貝姬的談話當中,我突然想起了這往後的30天裡頭我那偶而才有些戲劇化的人生裡要幹啥? 我懷疑我就是有嚴重的迫害症。 根據張愛玲的說法,是我們這種人啊,說得話又出不了自傳,說出來又不見得有人聽的那種人每天必須像這樣阿哩阿扎的說些什麼出來,要不然很容易突然間爆發。

我覺得挺有道理的。 即使我很清楚,雖然我這個月的工作表排得很凌亂,雖然我的確是應該專心的好好的撰寫旅遊之書,雖然我應該做的有太多的事,可我還是跑去報名參加史上超強的迫害集團之夏日部落格傳說活動。 硬是逼著自己胡說八道些什麼都好。 是吧?! 你看我這是不是罹患了嚴重的迫害症?

是說,貝姬說她日前出門遊玩時,住宿的旅館送了個保險套。 她這會兒的帶了回來,擺擺看,看看就這麼擺著擺著的也許會激發起她需要趕緊使用它的慾望。 我是說,人生這回事啊,就好像保險套,過期了不管你有沒有用到,就是應該扔掉。 但,我這時就在想,這玩意兒不知道除了做愛以外,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的用途?

正因為聽了貝姬的這段話,激發了我內心那股想知的慾望。 我也想知道,這保險套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所以, 從八月15號開始,挑戰30天裡研究與發現那神聖又不可侵犯的保險套。 我只是想知道,這從15世紀以來的突破性發明,難道就真的只能用來做愛嗎? 在這一切都講究環保的二十一世紀裡,我覺得地球人實在是應該給保險套一個再生的機會,好讓它證明自己並非是件只性無愛的物品而已。


Jul 18, 2010

夏季裡的蟬聲


然後,不知不覺的,日子突然的喧譁了起來。

印象中,小時候一到了夏天啊,就會聽見樹上的蟬叫。 「知啊~ 知啊~」的這麼叫著。 母親說,就是因為牠這麼「知啊,知啊」的叫著,所以這蟬,又叫做知了。 知了叫了,夏天就來了。

對於那樣的夏天,我始終是印象深刻的。 炎熱的夏季,偶而吹來的微風,夾帶著太平洋海岸邊的濕氣,門口的風鈴就這麼的搖晃在半空之中。 而我始終覺得,這時候總是要有個什麼在耳邊悠長的叫著「知啊~ 知啊~」,這樣,才能算得上夏天。 而這樣的夏天裡,少女們得穿上比基尼,三歲的娃兒打著赤膊就在路口轉角的甘仔店外凝視著被鎖在瓶裡的糖果與糖果衣。 少年騎著偉士牌,瀟灑的到海邊去把七。 這樣瑣碎的日子,像是夏天,像是悠長的夏季。

是說,不知道是不是現在高樓大廈多了,蟬可以棲身的地方少了,好久好久沒有聽到那細細的鳴叫聲,在耳邊這麼「知啊~ 知啊~」的喊叫。 少了蟬聲,我始終以為,這夏天反倒不像是夏天了。 可這沒有蟬的夏天裡,少女們還是穿上了比基尼,三歲的小娃兒還是打著赤膊跟著阿公阿罵的屁股後邊走來走去,而那瀟灑的少年呢,到海邊去開Party。




Jul 17, 2010

我是說,關於吃這件事


吃在LA不是件什麼困難的事情。

就拿我這兒來說,出了門向右拐幾條街,轉角口就有個小吃廣場。 廣場裡頭吃的種類繁多,主要偏向於東南亞地區一帶的南北小吃。 住在LA,說起來跟住在台灣沒什麼不同。 出門到處都是中文的招牌,麵食,火車便當,路邊攤上賣的炸雞塊什麼的,你/妳能想得到的在LA都可以買得到。 正因為如此,偶而和居住在台灣的朋友聊起,「回台灣我帶妳去XXX吃XXX」。 說實話感覺還真不大。

話說回來,雖然LA什麼都可以吃得到,但問題卻在於道不道地上。 就拿北京烤鴨來說吧,吃烤鴨不一定要去北京,但是北京的烤鴨到底是比較道地。 這兒的烤鴨比較像烘烤過的鹽水鴨。 那皮不夠香脆不說,連在皮下的那層脂肪油都清楚的依稀可見。 在LA吃北京烤鴨,吃的是什麼呢? 約莫不就只是衝著大門口張貼的「北京烤鴨」招牌伓!

荔枝,好吃吧?! 荔枝是好吃,唐朝美人楊貴妃也愛吃荔枝。 剝開了荔枝皮以後,裡頭露出那潔白圓潤飽滿的果肉,順勢而下的是那鮮美多汁的荔枝水,叫人情不自禁的一口接著一口的享樂於其中。 在LA,咱們也吃得到荔枝。 不過,稍稍不同的是這兒的荔枝怎麼都會有股冷藏後的怪味兒。 這玩意兒拿給楊貴妃吃,她肯定不愛。

唸大學的時候,在紐約。 學校離家有點距離,所以四年大學都住在宿舍裡。 絕大部份的時候,三餐都是吃學校餐廳裡的食物,餐廳裡以西餐為主。 西餐裡,不外乎烤雞,小牛排,煎豬排這類烹調簡單,能餵得飽絕大多數飢不擇食的年輕人的食物。 除此之外,漢堡薯條可樂這類如今看來屬於高熱量的食物,也是大學餐廳裡頭比較受到歡迎的選擇之一。 所以唸了大學四年下來,我往後的人生,一直都將「漢堡王」這家連鎖性的餐廳拒絕於門外。 彷彿就是抱著,我寧願餓死,也不會將漢堡王納入優先考慮的餐廳。

是說,不知不覺之中,耳濡目染的學會了吃西餐。 西餐說起來並不如想像中那麼困難。 在我那個年代裡,西餐在台灣不像現在這麼的普遍。 能夠吃得到西餐的,家裡頭經濟情況比較好。 要說起拿刀拿叉的吃飯,在那個年代裡頭聽起來是多麼不得了的一件事情。 踏出國門之際,我爹媽常開玩笑的說著:「當美國人要左手拿刀右手拿叉的吃飯,妳會嗎?」 不要說那個時候我不會,到現在我還是不會「左手拿刀右手拿叉」的吃飯。 吃飯伓,怎麼順手怎麼吃。 習慣了用右手吃飯以後,我就不願意相信妳可以左手拿刀切東西!

吃西餐有些禮數,看久了,見多了就會了。 比方說,吃飯時盡可能的不要以自己的刀叉碰觸盤子以後製造出大量的聲音。 酒杯,通常在右手邊,白開水杯,通常出現在左手邊。 左邊是刀,右邊是叉,但若是吃些簡餐又不太怎麼正式的西餐廳裡,刀叉有時是擱放在同一邊的。 最忌諱越過整張桌子取對面的食物,這樣十分不禮貌。 更忌諱把紅酒當成了啤酒一般的牛飲。 諸如此類的禮儀,看久了便學會了一些。

但事實上,我仍舊習慣吃中餐。 米飯對中國人來說就好像德國人的馬鈴薯一樣。 德國人每餐都得要有馬鈴薯。 這得追溯到早期的德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希特勒教導德國人要多吃馬鈴薯。 因此,德國在那個時候,在國境之內種下了大量的馬鈴薯,種什麼吃什麼,以至於如今的德國人餐桌上必定會有馬鈴薯作為它們的主食。 中國人也是這樣,江南地方盛產稻米。 因此居住在長江以南的地區,人們普遍都以米飯為主食。 不吃飯,有時就像沒吃飽的感覺。

不過,近年來提倡多吃菜少吃飯的活動。 除了愛美的女生要保持身材以外,地球暖化的程度越來越嚴重,多吃點綠色蔬菜,少吃點肉食米飯,可以增進地球環保。 說來說去,住LA在吃的方面,選擇還是多的。 各國的文化聚集在此,想吃哪個國家的料理都不是問題,而我是覺得,吃這玩意兒除了是人類賴以為生的本能以外,吃的環境,吃的情調,吃的種類,吃的價格,這林林總總的外界的因素都是構成我們喜不喜歡吃某個食物的主要因素。

拿一顆肉多飽滿多汁的荔枝給楊貴妃,但少了那層古色古香的美感與優雅的姿態,那荔枝恐怕就只是一顆荔枝而已。 妳/你對它不會有這麼大的感覺。 吃什麼很重要,在哪裡吃很重要,但依我看和什麼人吃,在什麼樣的情境下吃也是不容忽視的一件事情。

吃的要有美感,吃的要有情調。
我說吃這件事,可是人生之中的一件大事,馬乎不得!

《本文於2010年七月同時刊登於iPPOST副雜誌》

Jul 15, 2010

draft


If you were an alcoholic,
I am the beer that loves you back.

If you were a tumor,
I am the cell that never stop divide.

these are the words i left in a notebook i write,
as a draft to text you, the day before i die.

我無法教妳的人生


下午五點半,接到一通電話。 鄰近的醫院藥房部主管T平常週末就會過來我們這兒打零工。 為人友善,待人誠懇,最常聽他說的故事是他當年是如何如何的從越南搭上了船,一個人悄悄的偷渡到此地的經過。 很節儉,我始終認為,在經歷過了人生最悲慘的拮据時期以後,對人生與金錢上的態度會轉變許多。 T就是這樣的人。

他說在船上大家躲在一個船艙裡頭,悶熱的空氣不說,吃的更是少。 一個罐頭,得細嚼慢嚥的吃很久。 所以,偶而藥房裡頭有些快要過期的營養補助奶,丟掉了挺可惜的,拿給T,他肯定會像撿到寶似的喝了它。 有些助手們笑他,賺那麼多錢,幹麻那麼可憐的樣子? 這是節儉,這也說明了他是確確實實的經歷過一場非比尋常的人生。

就前兩個禮拜,送走了一批結了業的研究生。 其中有一名恰好的送了履歷給T,想到T的藥房部門工作。 我覺得,不論你是在哪個階段,都要善待你身邊的人。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是不是會有那麼一天,因為當時的際遇使你們狹路相逢。 而藥劑這門,說實話,真是小之又小。 你認識我,我認識你。 不說別的,就拿我那些紐約的同學來說吧,平常仍是在FB上頭連絡著。 若一談起某某某,說不準誰會因為有什麼特殊經歷而對此人印象深刻。

重點是,其中有一名畢業生就去T那兒應徵了。 是說,T也按照程序的和這位畢業生面試了。 就在面試後的幾日,下午T突然打電話過來問意見。 話說,這女生A,挺漂亮的。 秀麗的長髮,說起話來輕聲細語,台灣人,會說國語,聽她說小時候媽媽逼著她學鋼琴,所以鋼琴是她比較拿手的樂器。 友善,戴著一副細的邊框眼鏡。  每個月我和她會有個週末一起共事。

是說,我個人是認為,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的都身負重任。 有人負責導航,有人負責划船,有人必須扮演好買菜的,修水管,領導,種田,割草等等這些,你看起來可能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但少了它們這世界會失去它平衡的人。 我覺得,我們是天生的有這些責任。 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所必須扮演的角色負責。

修水管的,你叫他去種田;賣菜的,你叫她去割草,我覺得這是行不通的。 當然,也許你會說,這是外界與環境賦予的定義。 嗯,或許是吧。 在某個環境下,我們確實會被塑造為某個特殊的形狀,可本性我覺得是這一切外來的力量所無法改變的事實。

比方說吧,如果你覺得我美,那麼即使我使用了外來的力量應該也是無法轉變你覺得我美的事實。 同像的,如果你認為我特別,那麼不論我做了多少這地球上幾十億萬人口都會做的事情,你依舊會覺得我是那樣的與眾不同。 而我所說的,乃是人的本性。

A缺少的,不是對藥物的知識。 我以為,A缺少的是常識。
知識是可以學的,但是常識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教不來。

可是常識,有時透過了時間,經驗的累積,確實可以鍛鍊的出來。 隨著年齡的增長,你開始學會分析,學會變通,學會應對。 久而久之的,當你面對了某些類似的狀況時,可以透過經驗的累積應用。 可是,問題是在一個對耕田有興趣的人,在尚未學會插秧時,你是不是會放心把大批的田地交給她去耕種? 如果A是申請辦公桌後面的工作,嗯,那我倒覺得她確實有能力勝任。 然而,我們身處在一個人命關天的界線。 用人命去換常識,我覺得這是很昂貴的代價。

於是乎,我就這樣的照實對T說了這件事。

但是其實我心裡一直是耿耿於懷,我完全可以感受得到那種在牆上掛上了學位證書,但銀行裡眼看就要掛上零的感覺。 心在屋裡發慌。 印象中,我在找到目前這份工作以後的第二天,才睡了一個很香的覺。 我完全能夠想像那不安的心情。 可是,我又覺得,如果不跟T分析這些,將來如果出了什麼事,我覺得我更是會覺得自己罪大惡極!

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

重點是,當你是一名修水管的,那麼就扮演好修水管的角色。 當你是種田的,就種好妳的田,假如你是賣菜,請賣好妳的菜,而如果你仍在抉擇自己究竟在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也請你好好的,仔細的思考你的人生要走的路。 假如,別人為你打得分數是七分,我以為你至少必須做到十分。 假如,別人為你打得是十分,那麼你是不是就為了十分便感到歡欣鼓舞?

昨天,莉莉桑和我有段談話,她形容我是個有毅力的人,而我個人倒是很喜歡她說的這句:「人生如果有一個什麼在堅持,我覺得好像才多了層意義。」

我只是在想,或者,我們只是一時半刻的沒看出自己的堅持。 是沒看見自己? 還是看不見自己? 看見了自己,也許就能看得出自己的堅持。 而當你看出了自己究竟有什麼是必須堅持的那時,會更加的確定自己要走的路。 是修水管的也好,是拉車的也好,又或者你只是這世上默默無聞的小兵,都是我們在這世上極為重要又不可或缺的人物。 善待自己,為身為一名小兵而感到驕傲。

不羨慕,不忌妒,不貪圖。
這是學了一輩子,也學不會的人生小撇步!

Jul 14, 2010

打開你的腦袋看一看



有時,我想說的是:
「我想打開你的腦袋看一看。」

看你如何說話, 如何喘息,
思考的時候使用的是哪一條神經。

又或者,其實,
我就只是想打開你的腦袋看一看,
我在不在?



盆栽貓


她叫做淼淼,傳說中的盆栽貓。
飼養的方式:日光,空氣,水。

淼淼這隻盆栽貓,
有了愛,就可以長得很好。

Jul 13, 2010

態度


或者,我們最容易犯下的錯誤,
是存在內心那自以為是的態度?

人生之中的片刻光影


前幾天下班前,到樓上去補寫個病歷。

二樓,走來了三名值班中的腦神經科醫生。 其中兩個穿著手術衣,另一個多了一件白大衣。 認識,打了招呼。 然後其中一名開口問了關於手機的家庭計畫方案,如何如何的便宜,要怎麼樣申請之類的。 另一名是個新來的小醫生,小醫生手裡拿著手機揮舞,有模有樣的向這名二年級的實習醫生解說。 於是,二年級的醫生就說了,「那我可以加入你的家庭計劃嗎?」 一年級的小醫生還沒來得及回答,他又說了,「改姓也沒關係!」

是說,我只是在想,人生一斤,原來真的不值什麼錢。 有人出賣自己的靈魂,也有人賣了自己的名字都想佔便宜。 為了省錢,自己姓啥名啥都可以無所謂,這樣的人生似乎顯得有點廉價。 張愛玲在「流言」的書中有這麼一段話,她說:「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 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

我只是在想,其實,我是屬於即使你把我丟在荒山野嶺之中,我似乎也可以怡然自得,感到快樂。 而後來,我覺得我對於自己的人生,有了這樣的理解,我以為我們的人生是一個「絕對值」,而非一個「相對論」。 因為絕對,所以不論是正,是負,是單數還是偶數。 因為絕對,所以也就談不上多寡,亦無法衡量。

或者,這世界上唯一可以橫向發展的,拓寬的也只有我們那不怎麼值錢的人生。

如果我有一支寶特瓶


有時,在那小小的身軀裡總是會發出些奇怪的聲音。
她說著那些關於她和他的事,而她說:「我只想送你一支寶特瓶。」

然而其實他並不知道的是這件事背後真正的用意。
就自私的,隨意的帶著寶特瓶,跟著我去哪裡就是哪裡。
 
寶特瓶和鸚鵡,那會是多美好的在一起。
如果我有一支寶特瓶,我會把你裝這裡。


Jul 12, 2010

練習


受傷,也是一件重要的練習。
它能使我們的心,更加的溫柔。

為愛闖蕩天下


我有位同事,似乎是不久前促成我寫下「不結婚,好嗎?」的那位。 話說那位同事再失去多年的戀情之後唯一的困擾是「那我買回來的兩張德國隊世足球賽票怎麼辦?」是說,換成了是我,恐怕是很難在自己根本就不是十分熱衷足球的情況下,自掏腰包的花下五千塊錢美金去購買兩張世足球賽票。

但我那位同事,就是這麼作了。

定下了世足票後,也才不過半年的時間,兩人就鬧分手。 原因是「個性上的差異」。 而我發覺,到了我這個年紀,會因為「個性上的差異」分手的是相當重要的原因之一。 是說吧,到了這個年紀有天會赫然發覺,什麼經濟,背景,樣貌,家世這些都是假的,如果個性上無法磨合,而你終日必須脫下自我的外衣,勉為其難的去配合終究會有那麼一天,你醒來突然發覺自己不再願意妥協的那日才是最大的問題。

然後,問題就是在誰先提出這不願意妥協的事實。  於是乎,我那位不願意妥協的同事,手上就落得兩張「貴的要死,但若不是那個男人,她壓根不會去看」的世足球賽入場券。 可我今早想的問題,並不是關於妥協這件事,而是我想知道,誰沒有「為愛闖蕩天下」? 你,妳,你,你,還有妳,想必都幹過類似如此一般的傻事。

這讓我想起多年前曾經認識過的一個男孩子,隻身流浪在美國德州一個小鎮上念書的留學生。 交談過幾次,見過了一次面,於是乎就亦然決然的提出想要從德州搬到紐約,就近好相處的意願。 雖然當時年紀小,但我覺得我這人就是傻的不夠浪漫。 或者,當時如果聰明一點,如今說不定也兒女成群的。 不過,印象中我還是十分冷靜的在替對方分析了箇中的利害關係之後,將此人列入了「不可往來」戶。 太激進的人,不合適我。  

如今看到我同事幹下的傻事,我發覺人類的思考神經真的是變幻莫測。 什麼樣的愛會劇烈到妳會因為對方喜歡看足球,想去看世足卻因為經濟能力不好而替他花下重金買兩張足球票? 什麼樣的愛會讓你不過見過一次面,就想要直接搬家過去來交往看看?  浪漫? 是傻了伓?

我感覺,愛是相互理解,忍讓,包容,經營,維護。 當然,妳可以為了對方喜歡看足球,試著學習足球遊戲規則的,又或者妳可以為了愛買個視訊器材以及支付昂貴的電話賬單。 但,仔細回想起來,愛,確實是會使人喪心病狂,以至於會幹下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

其實,也沒什麼。

不過是世足賽的第二天早晨,想起了章魚保羅未來的命運,想起了同事花下了重金為了愛的事情,不過是想起近日連續休假期間就趕稿的情況下,以至於來不及紀錄下儲存在腦海中的點點滴滴。 這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很會說又說的好的; 另一種是很愛說但未必有人聽的。 我是屬於第二種。 彷彿她們就是這樣自言自語的慣了,平時非得說些什麼,免得囤積太久,因鬱成病。

Bon Voyage


It's safe for you to say this when I die,
「Bon Voyage, farewell and goodbye.」

...and on with you life.

Jul 10, 2010

種草


撒下草籽,種了草。
結果長出來的盡是些野草。

人生,總是充滿了無數的「出乎預料」。

可是,我想知道的是,
是不是為了要種草就可以輕易的將就著野草?
既然可以將就著野草,一開始又為了什麼要種草?


Jul 9, 2010

咖啡貓


咖啡猫愛咖啡,三點一刻來一杯。

然而,咖啡貓其實不知道,
有些東西上癮了就很難戒掉。

比方說,咖啡猫的咖啡,
和三點一刻時的想睡覺。

咖啡+愛=快一點死掉。


Jul 8, 2010

我說,歷史


我說歷史,是個巨大的齒輪。

只有兩種可能:

要不,你跟著它走。
要不,碾死你再走。

Jul 6, 2010

很好


可是,黑夜終究會降臨。
而我,只是想說,很好。

受過的傷,總是會結痂。  
流過的淚,總是會乾枯。

很好。

日子,終究會日復一日的重疊著它應有的影像。
就算你在距離我很遠很遠的地方。

很好。
一切都是。

即使跨越了黑暗的另一邊。

Jul 5, 2010

扯爛了記憶


如果記憶是我們的全部,
若扯爛了記憶,是不是就等於扯爛了自身?

散了我們的全部。

Jul 3, 2010

我說七月


七月是個怪月。

昨天夜裡回家的路上在公路上看到一輪上弦月。 就像有人突然的吊起了一盞燈,懸掛在半空中的隱隱約約。 七月的月兒怪,七月的怪談多。 肯定的是,七月一日起醫學院裡放出來的小鬼多,所以,生病切勿選在七月份,新手上任問題多。

是說,回來大半個月的,平日都在趕稿寫旅遊記事,就算平常有些個什麼想紀錄一下的,好像突然間的找不到合適的地方放。 想說把旅遊的事情和生活記事分開吧,可又覺得,旅行也是生活的一部份啊! 於是乎,文章分開擺也不是,合著一起放也不是。

這年,過了一大半,感覺好像才昨天的事。 說說我下半年的計畫好了:

1. 我計畫出本書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買)但是,光是出門前貝姬送來的那本小冊子紀錄旅行的經過顯然是不夠得。 我預備出本書給自己做紀念。 關於人生啊,一些發生過,經歷過的,你確實是不可能在轉回頭去重新的走過一遍。 即使有天,你再次的回頭,似乎也沒了初期時的感動。 所以,我想在這次旅行之後出本書。

2. 找個機會,秋天時再出去小旅行。

3. 近日的心情,一直是顯示著「紅色」的。 因此,我在書桌上鋪上了一張紅色的桌布,換上了紅色的窗簾,紅色的小沙發,以及紅色的拼貼地毯。 牆上掛上了紅色的毛主席的紅旗與紅字。 就是要讓自己維持在一個「長紅」的狀態之中。

聽首歌,at17的「快樂很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