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6, 2010

一個人旅行


今天信箱裡收到一張明信片,挺意外的。 事前沒聽說她要去高雄旅行,直到幾天前突然有兩封Email寄來,裡頭有些她前些時候去高雄旅行時拍下的照片,我很喜歡那些附有LOMO質感的照片。 事實上,其實也不是非得用Lomo相機拍照,只是純粹喜歡那些舊舊的,灰蒙蒙,看不怎麼清楚,但你卻覺得它們都很美的照片。

世界這麼的大,我覺得我們並不是非得將每一樣事物用200mm的高倍數相機看個一清二處才行。 霧濛濛的,有時,你甚至看不清對方的臉,我覺得這樣就可以了。

是說,她就一個人去了。 帶回來的那些照片當中,有一張隔著玻璃窗,一個人拉著紅色的行李箱,穿著一條長裙,那影像倒映在街邊的一塊玻璃窗。 我是覺得她拍下這張,挺甲掰的照,純粹是為了證明自己確實是一個人在旅行的事實。 (那張照,真的很甲掰!)但,我要說得,並不是我覺得她那張照有多甲掰,我要說得是,其實,我個人對於「一個人旅行」是頗能適應的。 倒不是說跟團不好,但我一直覺得,跟團那玩意兒,差不多等我七老八十,眼睛也看不到,耳朵也聽不見的時候再參與也不遲。

跟團,包括了和兩人以上的隊伍旅遊,我個人覺得讓我感很痛苦的地方是它們都會有一個特定的行程。 幾點幾點要看什麼,幾點幾點要從哪裡離開。 假如哪個朋友有一點點不舒服,你就會不太好意思繼續執意要看到哪個景點不可。 如此一來,遷就這,遷就那的,真正想看的看不到,而對你來說毫無精神意義的東西倒是看了一堆。 比方說,購物。

我很贊成,所有未婚的男男女女,在婚前要不就乾脆同居,要不也應該有個為期兩週以上的旅行。 就妳們兩個人,然後住也住在一起,睡也睡在一起的。 如果兩個禮拜下來,妳們還沒有因為無法忍受對方而吵架分手的話,那此人是屬於長期交往的伴侶。 但要是,妳們連兩個禮拜都無法忍受彼此的話,那就不要浪費時間,趕緊好好的分手,找一個比較適合自己的人在一起會比較快樂一些。

然而是說,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些叛逆。 特別是在年輕的時候。 你越是說這個人不適合妳,妳越是想跟這個人在一起。 要是問我,嗯,這經驗我也有過。 我想我們似乎,都會抱著「我相信愛會使人改變」的心態。 是說,時間一久才知道,那人,的確是會改變,但不見得是為了妳。 可能是他的人生突然間地有了什麼重大的轉折,或者,旅途上突然的受到了什麼重創。 人是會改變,但,人不會單單的因為「愛」而改變。

前些時候,在廣播裡頭聽了一段報導。 據說,越是在年輕時期所發生的愛情,越容易面臨離婚,分手的狀態。 相對的,越是年老時所發生的愛情,越是容易細水長流,恩恩愛愛。 這玩意兒,似乎是有根據的。 不過,我是一點都不想討論它究竟是憑著哪一點根據而起了這樣的結論,但是,我是深深的相信,年輕時的戀愛,我們都還不十分確定自己的心意。 即使,妳現在,此刻很愛很愛一個人,但我覺得那愛,感覺有點不太牢靠。 上了年紀了,就不一樣了,你忽然看清楚自己是什麼樣的人,適合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而不再的勉強自己和那些不適合自己的人相處。

就是說,有可能有天妳突然醒來,妳發現,妳極度的無法忍受並且厭惡對方當著妳的面挖鼻屎這件事。 雖然,曾幾何時的妳覺得在妳面前挖鼻屎,這是一件多麼真情流露的事。 如今看來,卻是如此的無法忍受。 又或者,妳赫然的發現Robert Pattinson原來比布來德比特要帥上了好幾千倍。 這時才發覺,嗯,原來當初的一個人旅行,現在回頭想想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糟糕。

我要說得是,我很贊同,好像貝姬這樣穿著大花裙,拖個大紅的行李箱,一個人孤單卻又自由的去旅行。 每一個不同的人生階段裡頭,都會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更何況,現在單身又未婚的人多了,再加上經濟不景氣的關係,即使一個人進高級餐廳也不會糟人投以異樣的眼光。 我們著實不必要為了少一雙拖鞋,再跑去買個一百雙來搭配啊!!

有時打打光腳, 感覺也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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