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3, 2009

一二三,木頭人



我的梳妝台上 (這年頭還有人在用這個東西嗎?),一直有張照片,我在那張照片裡頭看起來最少大概也有五六歲了,但是,老實說我對這張照片的背景,當時是在哪裡?

小時候,拍照時喜歡做鬼臉。

所以在某個時期裡,我那些照片是沒辦法拿出來見人的。 當然,我也是恨不能將它們銷毀,可是這樣,又好像我的人生會突然跟著消失掉了一大截的感覺。 所以,原則上我有兩本兒時的照片,一本可以拿出來見人,另一本是我藏起來的人生!

小時候吃過一次豬血糕,我貪婪的咬了一口。

從此以後,我很肯定,豬血糕它不是我應該吃的東西。 我覺得那東西的口感很怪,後來夜市還賣起花生粉以外的沾料,更是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說起了夜市,我很喜歡吃夜市裡頭賣的蜜餞,糖葫蘆,酸酸甜甜的醃李子,外頭包裹上一層鮮紅的糖衣。 可是重點是,我母親是個容易以自己的角度來衡量我們應該吃些什麼的人,所以其實我有些痛恨到夜市裡去,因為夜市裡頭有很多我想吃但是往往會吃不到的東西!

關於我吃不到的東西,我會很識趣的走開。

比方說,我十四歲那年,喜歡某個很帥的帥哥 (我是說不論是外型還是聲音都很帥的那款)。 對,就是他,他跟我說「我覺得妳是那種我們即使沒有在一起也會活的好好的人」。 因為年紀太輕時就受到這樣的打擊,以至於後來我覺得我對會說這些話的人就產生了某種陰影。 老實說,其實至今我仍然是對於「喜歡」或者是「不喜歡」這樣簡單的問答句感到迷惑。

在我看來,事情根本沒有那麼複雜。 很多時候,人們不過只是需要誠實的回答一個直接的問題而已。 但是,我仍然是不明白,為什麼? 與其回答「我比較喜歡她」,或者是「我不喜歡你」,大家總是要回答「我覺得妳是那種我們即使沒有在一起也會活得好好的人」又或者「我很喜歡妳這個朋友」。 什麼意思? 不好意思,我聽不懂! 麻煩請再說一遍。 這跟到店鋪裡去買糖,老闆正忙著賣糖,突然他跟妳說妳等一下,我有可能會賣給妳實在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1. 你賣給我
2. 你不賣給我,我去跟別人買。

但是,我覺得或許是因為我們都曾有了被傷害,被拒絕得經驗,以至於當自己的角色被對換的時候,我們總是擔心會以同樣的方式刺傷別人。 可是,偏偏我覺得這世間上有些不誠實反而造成我們心靈更大的傷害。 關於感情的事情,我始終認為大家要說清楚講明白,吃喜歡吃的。 明明就是不想吃的東西,就不要假裝你會去吃它的樣子。

是說,每次回台灣我一定會去夜市吃的東西: 蚵仔煎,臭豆腐,肉丸。 假如說夜市裡頭有三寶,我覺得那三寶應該就是這三樣! 所以,其實每次和朋友碰面,他們會問我要去夜市吃什麼? 我大概只要能吃到這三樣就可以心滿意足的了無遺憾。 搬到加州以後,吃這三樣東西其實很容易,就我家出門後轉角口就有一家。 可是,我覺得吃東西很多時候跟周圍的情境很有關連,所以明明就是蚵仔煎,臭豆腐和肉丸,吃起來的味道不管怎麼樣就是沒有那麼的好吃。

嗯哼,我承認,對於吃的我很固執。
選定了三樣,就是這三樣了。 關於固執,也有人跟我說了,有時這是種壓力。 不過,我也不甘示弱的把那人給臭罵了一頓,老死不相往各自回家去的反省了ㄧ陣子。 但是,我覺得我大概就是這個樣了,是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轉變,所以,其實前陣子我是在想那就這樣吧! 我不要去害人,這樣別人也不要來害我。

有一些記憶,就像某張沾滿了灰塵的舊照片一樣,真是恨不得將他們丟棄或者是銷毀。 可是我又會覺得扔掉了真的很可惜,這就是我的人生啊! 丟不掉了,只好藏起來見不得人的人生。

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表情? 完全不知道為什麼小時候我總是有著像被狗啃過的頭髮? 完全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覺得穿洋裝是很重要的事情? 完全不想知道,當喜歡的人移情別戀的時候,我是不是會依然的好好活下去! 也絲毫不想知道,過的好不好。 是說,其實我是深深的相信,這世界上不應該有做不成情人就做朋友這件狗屁不通,又與事實不符的違心之論。  

「因為我們都害怕孤單。」 後來,我是這麼想的。

因為我們都害怕孤單,所以有時候明明知道不想吃,不喜歡吃,不要吃的我們還是很勉強的跟自己說。 吃吃看,說不定會很好吃。 可是,孤單,到底是有什麼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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