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3, 2010

人總要學會先看清楚自己


我上高中的時候,經常是自己搭公車上下課。

家住的不遠,但是光是走路大概也是要走上二三十條街。 學校的對面是座很大的墳場,每每從教室向外望,總是可以看見一大片高凸不平,大小不一的墓碑樹立的琳琅滿目。 是說我從來不覺得美國人的墳場很可怕。 大概是因為看不到過去在台灣時那一座座微微隆起的墳墓的關係,所以絲毫沒有恐懼的感覺。

有一年搭公車回家的路上, 因為車上人多,座位都被坐滿了,於是我只好站在走道上一手攙扶著座位的椅把,一路搖搖晃晃的走過了幾條街。 就在這時候,座位上有個金髮碧眼的女生,戴著眼鏡,朝我的方向看了幾眼,接著就硬生生的撥開了我的手。 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並示著不准我在扶在她前面的手把上。 是說,生平第一次,我強烈的感覺到一個外來者在此可能受到的恥辱!

可是,我打不過人家。 那女生整整的比我高出了一整個頭,當時覺得她就是動一動手指就可以把我捏碎的感覺。 所以,我就乖乖的屈服在她的勢力範圍之內。 一路上,就是不肯再讓她有機會找我麻煩。 第二年,我們同班, 英文課。 我記得那年我們唸的是「包法利夫人」,是說,這本書裡根本就是充滿了淫蕩,飢渴性暗示的內容,高中老師為什麼選了這本作為英文教材,我至今仍是想不透。

重點是,這堂英文課是我去辦公室裡拼死拼活的苦苦哀求了老半天才能夠如願以償的成果。 美國的華人有兩種,根據我同事的說法,他說「妳不是ABC,那就應該是FOB。」是說,想當年我就是從那深入淺出的ESL班日漸晉升的FOB。 但是,高中的時候,我似乎就已經對於自己的未來有了相當程度的見解和認知,所以有年我特地的跑去了導師的辦公室,死也不肯離開的非要進到那堂英文課去。 對,所以,最後輔導老師拗不過我的迂迴戰術,方肯答應讓我去試一個學期看看。

那學期的期末考,是道申論題。
我拿了個98分回家。

話說回那個女生,那個在車上死也不准我扶在前方座位手把的女生,從頭到尾的那堂課都坐在我後面的座位上。 那個學期,三番兩次的要不遞小紙條給我,要不就是拍拍我對著我某微笑。 可是,我覺得我這個人還蠻記仇的。 我怎麼也忘不掉那天在公車上她瞪我的眼神,可是她顯然是壓根的忘了這件事情,一心一意的想要借我的筆記來抄。

這故事要說的是,我相信有時候要是打不過人家,就要想辦法比人家強。 當你比人加強的時候,你才能有足夠的力量去決定你想要決定的事情,否則其實你是沒有權利大聲說話的。

是說,在坐下前我並不是要說這件事。 原本我是要說「我很台」。 你知道,就是照相時仍會情不自禁的想要比起勝利的手勢,出門看到塑膠牽拖的時候,會很想買一雙來穿穿看,另外,就是會背著別人都看不懂的字的書包四處趴趴造的那種人。 我同事喜歡笑我,說英文的時候帶有嚴重的紐約腔,可是當我說起關於台灣人的故事時又會投以羨慕的眼光。

我相信,別人怎麼看你(妳)真的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妳(你)怎麼看你(妳)自己?

另外,我要說的是...

那個我喜歡的台客兄之一,陳阿昇這個週末在LA的某個商展裡擔任演唱嘉賓。 好死不死的剛好遇到我要上班的週末。 一整個讓人很想罵髒話! 我想啊,我想帶著他的書和我收藏了他多年的卡帶「私奔」去給他簽名啊! 可不可以乾脆打電話去裝生病請病假?

看不到阿昇,只好聽聽阿昇,跟他一起搭"A" train到天堂。
我喜歡,認真的善待自己,誠實地面對自己人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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