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2, 2009

黃昏


加州什麼好? 沙灘好,日光好,除了夏季來臨時氣溫比較偏高了一點以外,吃的好,住的好,休閒娛樂好。 一年四季追著不同的季節跑,從NBA的籃球,到夏天棒球,秋天的美式足球,到了冬天以後還可以追冰上曲棍球。 只要想得到,做得到的戶外活動,在加州一切都可以搞得定!

於是,有此一說得是,新移民的落腳地,非紐約不可。 因為紐約,大都會,商機多。 所以打工賺錢的就到紐約,應該準沒錯。 加州呢? 加州,沙灘多,除了鄰近的墨西哥人三不五時的上岸「搶灘」以外,會停留居住在加州的人多半經濟水平上都有一定的程度。

這樣的分歧,讓加州出現了一種比紐約更加來得明顯的現象。 有錢的人越來越有錢,窮的人則是越來越窮。 可是說穿了,其實這種人類之間的分歧,比比皆是。 紐約,有種族的分歧。 黑人一同居住在同一個地區,白人一同居住在同一個地區。 一區一區的每個族群規劃出自己的活動範圍空間。 紐約人不是冷漠,而是因為紐約人懂得什麼叫做辛苦耕耘,才能夠有所收穫。 只因我們的墮落,曾是被詛咒過的。 我們注定要在這片土地上辛苦的耕耘,方才能有所收穫。  

搬離了紐約的人,多半,再生活上有了某些富足,穩定的地方。 再加上一年四季氣候如是,所以假使,在週末假日時想往海邊走走散散心,也不會有著擔心大風大雪來襲的疑慮。 沿著海,太平洋的溫度遠比大西洋來的溫暖。 中秋節那天,和教會裡的叔叔嬸嬸到了距離住家不到半個小時的Venice Beach。

聽說,這兒是怪人出沒的地方。  一些人奇裝異服的出現,看來那天還有滑板比賽什麼的。 人手一個滑板,來往穿梭的單車騎士。 一群人,攜家帶眷而來的居民,在海邊戲水。 華氏七十二度的黃昏,我拍下一張這樣的畫面,寄給了LA Times。 按快門的那煞那,我的腦海裡浮現的是這樣的一句話: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向著標竿直跑。」

嗯哼,就是這句話。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天會黑,地會暗,然而日光,明日依舊。

我們來聽一首歌,所有老鷹合唱團演唱的Hotel California之中,我個人最喜歡的一個版本。 這是他們在1976年十月份時所舉辦的演唱會現場版本。 前奏那幾小節的電吉他是讓我對這個版本相當癡迷的主要原因。 每次若再收音機裡頭開始播放時,我就會刻意的將音量放高。 在也沒有人,可以將這首歌曲詮釋的這麼完美無缺!

不過是說,關於這首膾炙人口的歌曲和當中的歌詞,有人將其解釋為,這完全是一群剛吸完了大麻以後,非常自High的形容詞。 據說,歌詞中所出現的「Colita」,既為大麻。 但是,身為歌手,要是直接稱大麻為大麻,恐怕會引來各界不必要的爭議,於是,就在歌詞當中對大麻使用的隱射的文字。 老鷹歌唱團當年也曾入院勒戒,以至於讓這歌詞中暗喻吸毒的部份更使人對其揣測不已!

不過呢,根據主唱Don Henley的說法,歌詞所描述的是在七〇年代時,反射出一群來自於中西部對加州上流社會的詮釋。 加州,不單單只是華麗的比佛力山莊而已。 還有些人說,Don Henley根本就是精神有問題,才寫得出這樣吞雲吐霧的歌詞意境。

是說,不論是哪一種說法,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任何一個版本的Hotel California能夠取代老鷹合唱團在我心目中滯留下得地位! 就像沒有任何一個電吉他手,能夠取代Santana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沒有任何一個台客搖滾能夠取代伍佰在我心中的地位! 是說,若要我說說Santana,我心目中的這位電吉他神手,相信是三天三夜也說不完的啊!

關於喜歡,我還是覺得它就是這個樣子的。

當你真心的喜歡,中意一件事,一個時光,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景象的時候,那心意會持續地滯留在腦海裡。 會因為一首歌,一段相似的時空,一個貌似地身影,又或者是一個孤單的黃昏。 有些東西,妳/你不能讓它們輕易的住進妳/你的身體裡。 因為一但住進了,就很難可以撤離,拋棄,或者是放下。

好比說,有那麼一天,在一個落日的黃昏裡,偶然地有車輛經過,妳透過了車窗聽見了Eagles在電台裡唱著這首歌時,就是會很希望如果有人可以轉個扭,就把時光停留在那個點上。 因為一但住進了,就是很難撤離放下的啊! 星期天的上午,我在教會裡,我聽見牧師是這樣的說著,他說,他就已經住在妳裡面了。

因為喜歡,就已經住在我裡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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