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4, 2012

讓我殺出一條平穩的康莊大道


星期六,下午兩天。 日光充滿的日子。 屋裡播放著Mumford&Son的歌曲,民俗風味十足的團體在音箱裡頭歌唱著。 我的貓,在另一張沙發上休憩。 我在日光下,寫作。 寫作,是光線的問題,是心情的問題,是耳邊聽見了什麼的問題,也是窗前有個什麼飛鳥蟲蠅飛過的問題,我想。

那天夜裡,他跟我說他要的火光。 此事確實困擾了我幾日。 火光,有朋友跟我說就是那怦然心跳加速的感覺。 是說,這感覺,我也曾有過。 但,怦然心跳這件事,來得快,去得急。 霎那間的火花,絢爛耀眼,但誰又能擔保這火光的力量,足以一世? 還是說,人生苦短,現在遠遠的比一世來得重要? 一世,聽起來好長的樣子。 也難怪了現下一切以飛快似的速度在運轉的社會下,不論什麼都得快一點。

是說,這也就難怪蛋捲前些時候指著我鼻子對我說,「妳根本就是花心,見一個愛一個」。 仔細一想,的確是。 至少近年來是如此的。 見一個愛一個。 他們都好,都很好。 我是說霎那間,感覺都很好。 然而事隔一些時日之後,又不覺得他們有多好?! 再好的人,一旦沒有交集,不論再好也都枉然。 就是跟妳,毫無瓜葛,不在交集的人了。 沒有了交集,時間久了,最多,只是在妳的記憶裡偶然會回想起這個人。 再久一點,妳可能連他的長相都記不住。

今早,我跟貝姬這麼說。 我說,雖說有些殘忍,若不,妳就用妳的感情來成全我的愛情吧! 如果,我倆注定只有一人能夠升天得道。 不如,這次就讓我殺出一條康莊大道? 妳看,我的心眼果然就是不太好。

關於朋友一事,我始終覺得,約莫就是你關心我,我關心你。 而朋友之間話不用多,日子久了,有時,看在眼裡,想在心裡,說不說出來好像就是認為那個人會懂。 然而有時我又以為這件事也不是絕對的。 似乎,總是有一方,要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決心和毅力,方能維持著那樣綿延不絕得情感。 這樣的情感,據說是會比較長久。

於是乎,我今早對她說的是,她的什麼我是看在眼裡。 有時,說也好,不說也好。 就像一杯水,擱著。 對,就只是擱著。 擱在那裡,它也不礙眼,需要時可以備用。 事情總是要過去的,我想。 現下的一切總是要過去的。 而我以為,有些事情已經再也回不去了。 只有往前走。 Don't Look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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