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7, 2011

走一步算一步


我們走成了兩條平行的線
卻沒有時間足夠的遠
好讓我忘了那個時間的點

我極力的想要忘掉
但你總是在這時候出現
你闖了進來 像隻脫殼的蟬

使出渾身解數
就為了讓對方好過一點
即使思念的本身
也是一種遺憾的感覺

走一步算一步
風一大就搖搖欲晃
我們一旦獲得釋放
置身人群又顯得孤單

走一步算一步
這地方像個彈坑
留下了一個洞
然後我們走出門外

空氣裡有著一股潮濕的氣味
出不去的就開始腐敗潰爛
滲入了牆壁裡面
衍生出了所謂的壁癌

為自己畫了一個終點
卻有了到不了的可能
每個故事的開始
都暗示著最後一件事

靈魂選擇了自己的伴侶
隨即閉上門扉
我在門裡 你走在外面

Mar 6, 2011

煥然一新


於是乎,我就拜託小瓜幫我換上了新的網址。

這樣做不知道會不會讓自己感覺好一點,但是我覺得可以肯定的是「這是一種改變。」也許,就是因為有了顧忌,所以發覺自己已經不能好像當時那樣的暢所欲言,擔心對方是不是會看見,是不是看得見這類的顧慮,因而老是有所保留的壓抑在心底。

可是我一直覺得,我就是我啊。 為什麼要勉強自己去配合別人以達到對方心目中設下的角色標準? 我覺得,那天收到蛋捲寄來的書時,突然在心裡浮現出了「對啊! 我為什麼要這麼委屈自己」的想法。 或者,我只是想要證明,這世界上真的不是誰沒有誰就會活不下去的事實而已?

最後的兩次談話裡,他說,歡迎我去他的城市裡遊玩。 說是要招待我什麼的話語。 當時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也很灰心了。 的確是後悔自己意志不夠堅定,浪費了許多的時間和寶貴的青春。 心涼了,心死了。 於是,我冷靜的回答他說,並沒有人需要去你的城市裡。 即使去了,我相信以我的個性我也不會和你連絡的。

昨天看了莉莉桑的網站,才有點恍然大悟的感覺。 (雖然我知道妳說的並不是這件事)但,真的就是那個樣子,相識久了,就會不由自主的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對方的行為。 可是大家都忘了對方也不是什麼聖人,會犯錯,會走岔。

走岔了在其次,我無法接受的是,我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不要的是什麼。 因為知道,所以也很明白對方要的是什麼,不要的是什麼? 浪費了那麼多時間,只是在一件根本不會有結果的關係上,我覺得的確是很愚蠢的一件事情。 當然,其實我覺得我不是今天才清楚這件事情。 而是一直以來都知道,就是不願意接受人家只願意和我做普通朋友而已的這個事實。

是說,我也表明了我的意思了。 好朋友,我已經夠了,不需要再多一個。 你需要的並不代表我也需要。 所以,我覺得我必須做出這樣的切割。 為什麼要強迫自己去接受一件自己不需要的東西? 等對方想到了的時候才施捨一點點同情,一點點友情?

換上了新的網址,只是因為不想再被「關心」而已。
 

Feb 27, 2011

幹的主體文


心理學家說,失戀的人要多唱歌。 每天至少要唱一次歌。 據瞭解,乃是因為失戀的人在胸口醞釀了一股怨氣,屬於怨念比較深的族群。 於是乎,專家就建議,失戀的人每天至少要唱一次歌,發自內心的唱出心中的那股怨氣。 以免積鬱成病,有害健康。

我不是專家,而我相信,你叫一個失戀的人唱歌,就好像叫一隻豬學走路一樣。 相信豬會當妳是白癡,失戀的人根本也懶得理你! 於是乎,我以為,心中有怨氣的人,要經常練習「幹」。 在這裡使用的是「形容詞」而非「動詞」。  今日來說說,這兩個月以來需要被「幹」的人。

上個月,Plurk上有朋友說,有個部落格女生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了些廣告文,就靠這些廣告文入帳五萬塊錢台幣。 是說,我就連上那個部落格上去看了一下,幾枝看起來不怎麼特別的睫毛膏,幾張拍的不錯的自拍像,外加一些零零落落,七七八八的文字,竟然就可以輕輕鬆鬆的把五萬塊錢賺回家。

據說,某部落格上的女王,好歹也是有給她認認真真的爬文,但疑似了不起也只不過賺個兩三萬塊錢而已。 那八年級的女生,何德何能可以發一篇文賺它個五萬塊錢? 於是乎,第一個月的「幹」,就給了她。 一個我素未謀面的八年級女生。

由此可見,這年頭不流行走文青路線。 寫得多絕對不代表了妳/你的前途寬廣。 相反的能夠寫得少,穿的少,露得多的部落客似乎比較容易受到青睞。 是說,也是啦。 當妳可以用少許的字說明一件事情的時候,約莫是沒有人會在願意花一兩分鐘的時間,去閱讀你的觀點。 而我是覺得,大家越是適應臉書,噗浪這類的網路平台,就越是沒有人要花時間去閱讀一些落落長的部落文。

話說這八年級的部落格女孩,若以「文學獎」的角度上看來,根本就是三年級的小學生都寫得比妳好的那款文筆。 部落格上明顯是以照片的方式取勝,文字部份僅攻來賓參考使用。 所以,假如妳有長眼睛,假如妳有一隻能夠控制滑鼠的手,應該就能將她的部落格一覽無疑。 使用心得約莫是「它們很好用」。 重點是,朋友說,五萬塊錢? 為了賺五萬塊錢寫這種文會不會有失自己的部落客身份?

是說,整體而言,我想我是完全會因為要賺那五萬塊錢而賤賣自己的人。 是的,沒錯! 我完全就是那種會為了錢而出賣自己靈魂的人。 雖說我這輩子也都不會和「文學」這兩個字沾到邊,但假如發出那種文就能賺到五萬塊錢的話,以我的賤命,不排除就發出那樣的部落文。

話說回來,貝姬還一度為了我浪費了一月份的「幹」在這個不值得被「幹」的陌生人身上有些小小的憤憤不平。 如今看來,我還是覺得一月份我真的沒有「幹」錯人!

本月的「幹」,用在不久之前。 細節因涉及個人隱私,那部份我們就不談了,但我覺得我之所以會連用了好幾個「幹」的主要原因是我覺得,翻開我的歲時紀,整整兩個月的時間裡頭,我幾乎每一天都在「幹」這個人,幹到其實有時候自己都詞窮了,仍擺脫不了內心那一股鬱悶的情緒。 是說,最近在練習素描。 我老師要是知道了我拿素描來「幹」這個人, 不知道會是什麼感覺? 最好你去幹,幹死你活該!!!!!!! 幹死了走過去老娘會順便再踹你一腳!!!!!

套一句蛋捲說得話,「今年的二月真的靠杯的漫長」,而今年的冬天真是他媽的冷斃了!

另,幹! 鬼才要去紐約?!這輩子有多遠我就會離它多遠!
我要是這輩子再去紐約,老娘就把頭剁下來餵豬吃!!

Feb 26, 2011

就算好了嗎?


就算好了嗎? 已經無法確定。

有些傷,從表面上看來,已無大礙。
然而還有些傷,看不見,妳卻清楚它的存在。

而妳知道,那些看不見的傷,才是最傷。
即使後來的我們,都試過了偽裝。

Feb 20, 2011

Letter in my draft box


這兩個月以來,對我來說,其實是很漫長。 情緒一直在某個定點上擺盪,我試著讓自己很忙碌,但,我覺得那就是一種很鴕鳥的心態。而這樣的心態非但沒有使自己的心情好轉一些些,或者是因此而有所轉變。

不可否認的是有人陪伴,確實是件很美好的事情。 生活上的種種有另一個人可以分享的感覺,確實是很好。 但是,人到底是不容易滿足的動物吧?! 我想。 所以,會感到疲倦,會感到累。 又或者會感到不滿足。 當任何一方,有了這些感覺的時候,難免會引起另一方的不滿,心存芥蒂等等。 當妳不再分享的時候,我覺得,似是象徵著那一段關係的盡頭。

我們都無法扮演彼此心目中為對方設下的角色。 更簡單的來說,長期以來,我以為我可以接受這樣「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 但是時間久了,越是知道,原來我並不能接受這樣的關係。 我不停的猜測這時候你在哪裡,和誰在一起這些瑣碎的問題。

而我始終覺得我們的中間有一條很大的河流,你不斷的漂遠,我根本就到不了河的另一頭。 可是我以為只要努力,應該就可以。 然而事實並不是這樣。  也曾努力的嘗試著退回朋友的位置,但我覺得那始終是個痛苦的根源。 這樣漫長的人生,這樣漫長的痛苦,感覺就像看不到盡頭似的。 聽起來,多心酸啊~

我不停的在做夢,作些與失去有關的夢。

夢見身邊的人一一的離我而去。 夢見至親的人渾身都是瘀傷,夢見父親在病床上病危,夢見自己偶然的經過某間病房,而病房裡頭的護士大聲的呼喊著求救。 我一直在做這樣的夢。 有時醒來,也會想像著那一片無聲無息的海洋。 朋友說,喜歡這件事情,應該是很簡單的。 她說,約莫就是:

「我喜歡你」
「我也是」
「一起去看電影?」
「好啊!」
「一起去旅行?」
「好啊!」

她說,喜歡這件事情,其實應該是這個樣子。 感覺上,好像的確是應該這個樣子。 那麼,我究竟是在哪個環節上出了錯? 我想了很久。 情人節的午夜,C 傳了簡訊給我,說訂了婚。 我在凌晨四點鐘發簡訊恭賀她,發自內心的感受到她的喜悅。  C 跟我說,「妳也可以的,如果妳想的話。」

而我在想,關於命運這件事,似乎不在是想或不想的問題。 因為命運,不由得你想與不想。 一些不想發生的事故,它們確確實實的發生了。 無論我們再怎麼努力,也回不到事故發生的前一秒鐘。 想見到的人,不想見到的人,想愛的人,與後來無法再愛的人。 命運之中,所發生的種種,由不得我們想或是不想。

失去的,就是註定要失去的了吧,我想。 失去的時間,失去的情感,失去的淚水,失去的寶貴的青春。 命裡,我們就是註定了要接受會不斷的失去的事實。 而我想,我會繼續的作些與失去有關的夢,直到我看見那一片寧靜的海洋。 我很努力了,真的。 也會開始試著,接受自己的命運。

Feb 13, 2011

醒來時


我只知道,醒來時比睡著時更痛苦。
無法消滅它們,無法遺忘它們。

Feb 11, 2011

我說,分離


分離,往往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發生。
而它們的發生往往在人們決心不再經營,放棄努力的那一刻起。

彷彿突然之間,在生命的過程裡騰空出了一段時光。
你已經忘了,那其實是昨天才發生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