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7, 2011
幹的主體文
心理學家說,失戀的人要多唱歌。 每天至少要唱一次歌。 據瞭解,乃是因為失戀的人在胸口醞釀了一股怨氣,屬於怨念比較深的族群。 於是乎,專家就建議,失戀的人每天至少要唱一次歌,發自內心的唱出心中的那股怨氣。 以免積鬱成病,有害健康。
我不是專家,而我相信,你叫一個失戀的人唱歌,就好像叫一隻豬學走路一樣。 相信豬會當妳是白癡,失戀的人根本也懶得理你! 於是乎,我以為,心中有怨氣的人,要經常練習「幹」。 在這裡使用的是「形容詞」而非「動詞」。 今日來說說,這兩個月以來需要被「幹」的人。
上個月,Plurk上有朋友說,有個部落格女生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了些廣告文,就靠這些廣告文入帳五萬塊錢台幣。 是說,我就連上那個部落格上去看了一下,幾枝看起來不怎麼特別的睫毛膏,幾張拍的不錯的自拍像,外加一些零零落落,七七八八的文字,竟然就可以輕輕鬆鬆的把五萬塊錢賺回家。
據說,某部落格上的女王,好歹也是有給她認認真真的爬文,但疑似了不起也只不過賺個兩三萬塊錢而已。 那八年級的女生,何德何能可以發一篇文賺它個五萬塊錢? 於是乎,第一個月的「幹」,就給了她。 一個我素未謀面的八年級女生。
由此可見,這年頭不流行走文青路線。 寫得多絕對不代表了妳/你的前途寬廣。 相反的能夠寫得少,穿的少,露得多的部落客似乎比較容易受到青睞。 是說,也是啦。 當妳可以用少許的字說明一件事情的時候,約莫是沒有人會在願意花一兩分鐘的時間,去閱讀你的觀點。 而我是覺得,大家越是適應臉書,噗浪這類的網路平台,就越是沒有人要花時間去閱讀一些落落長的部落文。
話說這八年級的部落格女孩,若以「文學獎」的角度上看來,根本就是三年級的小學生都寫得比妳好的那款文筆。 部落格上明顯是以照片的方式取勝,文字部份僅攻來賓參考使用。 所以,假如妳有長眼睛,假如妳有一隻能夠控制滑鼠的手,應該就能將她的部落格一覽無疑。 使用心得約莫是「它們很好用」。 重點是,朋友說,五萬塊錢? 為了賺五萬塊錢寫這種文會不會有失自己的部落客身份?
是說,整體而言,我想我是完全會因為要賺那五萬塊錢而賤賣自己的人。 是的,沒錯! 我完全就是那種會為了錢而出賣自己靈魂的人。 雖說我這輩子也都不會和「文學」這兩個字沾到邊,但假如發出那種文就能賺到五萬塊錢的話,以我的賤命,不排除就發出那樣的部落文。
話說回來,貝姬還一度為了我浪費了一月份的「幹」在這個不值得被「幹」的陌生人身上有些小小的憤憤不平。 如今看來,我還是覺得一月份我真的沒有「幹」錯人!
本月的「幹」,用在不久之前。 細節因涉及個人隱私,那部份我們就不談了,但我覺得我之所以會連用了好幾個「幹」的主要原因是我覺得,翻開我的歲時紀,整整兩個月的時間裡頭,我幾乎每一天都在「幹」這個人,幹到其實有時候自己都詞窮了,仍擺脫不了內心那一股鬱悶的情緒。 是說,最近在練習素描。 我老師要是知道了我拿素描來「幹」這個人, 不知道會是什麼感覺? 最好你去幹,幹死你活該!!!!!!! 幹死了走過去老娘會順便再踹你一腳!!!!!
套一句蛋捲說得話,「今年的二月真的靠杯的漫長」,而今年的冬天真是他媽的冷斃了!
另,幹! 鬼才要去紐約?!這輩子有多遠我就會離它多遠!
我要是這輩子再去紐約,老娘就把頭剁下來餵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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