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面對情感和處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問題,我以為是這樣的。
有些人善於表達,喜怒分明。
喜歡與不喜歡的,不論對錯,不講究時間,不要求地點,有什麼就是什麼的不吝於將自己的想法告訴對方。 喜歡與不喜歡的表達方式,直接,有時幾乎讓人難以招架承受。
而有些人則選擇于逃避。
不與其正面衝突,不直接地拒絕對方,不立馬的將立場表達清楚,故使人有撲朔迷離的感覺。 不斷地使人猜測,究竟他(她)的心意是如何如何的。 又或者,換個角度想好聽的則是「我不想傷害你(妳)」,但其實說穿了她(他)是不想將自己放置在一個不安全的位置上。 因此拖拖拉拉的使人猜不透,摸不著。
關於面對,貌似我一直是屬於第一種。 有時直接的教人難以招架承受。 但,與其將情感放置在曖昧之中,我以為不如清楚點,曖昧固然很美,日子久了約莫頂多只會覺得對這樣的把戲感到毫無樂趣,甚至產生厭惡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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