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陣子,我的嗜好就會跟著改變。 整體而言,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喜新厭舊」之人。 據說,這是遺傳。 父親向來對美術,文學比較敏感,打從我有印象開始,就知道父親寫了一手好字。 有一年農曆新年,父親買來紅紙,磨起墨,寫下了那年家裡張貼的春聯。
是說,也不過就這麼寫了一次之後,好像也就再也沒有看他提起筆來寫春聯過。 大致上來說,我大概是遺傳了父親的藝術細胞。 美術,文學這兩門課,從來就難不倒我。 反觀數學理化,按照母親的說法是「腦筋裡頭是結了蒼蠅屎」就是拿他們沒轍!
因為喜新厭舊,故,家裡常收了些雜貨。 所謂的雜貨,我以為就是那些個扔掉了你覺得他們可惜,擺在那裡似乎也起不了什麼作用的東西。 去年,忽然一時興起的買了大量的串珠和尼龍繩,小鉗子,首飾扣等等的東西。 做了幾副耳環,幾條項鏈和手環,前後還不到半年的時間,他們就開始被冷落,沒多久就淪為「雜貨」的命運。 囤積在一旁,沾了些灰塵,直到前些時候,我突然想起來打掃,才將他們擦個乾淨放進箱子裡收了起來。
串珠玩膩了,於是我開始做起襪子布偶。 剛開始時,卯起勁來的猛做襪子布偶。 你一隻,我一隻。 舉凡認識的,不認識的,速度快的話半天就可以有隻完成品上架。 於是呢,買了線,買了布,買了七七八八,大大小小的眼珠子和鈕扣。 有天醒來,就突然間的對襪子布偶失去了熱情。 對,他們也淪為了「雜貨」。
前前後後,反反覆覆的重複個幾次,眼前的雜貨就不知不覺得變多了。 你說他們當真的沒用? 倒也不是。 總是三不五時的想到了,又拿起來搞些新的玩意兒出來。 雜貨的好處是妳永遠無法預知它們到底在什麼時候會突然激發起妳創作的慾望。 現在看起來不怎麼起眼的小玩意兒,說不準哪天會變身成為什麼讓妳向人展示的完成品。 雜貨於我而言,是唯一點綴我這了無生趣的日子的關鍵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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