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候,我認識個男人。 離過婚,有兩個小孩。 大的那個今年上了國中。 會和這男人認識,交談,老實說是在我意料之外。 那天,我們一起吃午餐。 他穿著白色的襯衫,黑色的西裝褲,我的目光集中在他腳上的那雙鞋。 我討厭那雙鞋。 倒不是因為不好看,不時髦什麼的。 我對男人腳上穿著尖頭的皮鞋有股莫名的厭惡感。
說起來,我對男人的外貌要求不高,整理而言,約莫只要整潔乾淨,與人好感,我不排斥和對方交談即可。 他長的不難看。 身材有些壯碩,頭很大。 從外表看來,感覺不出這人身上有任何的銳氣。 言辭和善,眼神誠懇。 第一次約會的那天,我們約去小東京吃壽司。 從那天之後,每天早晨七點三十分,我便會傳一則簡訊給他。
他很誠實。 我們第二次見面,他很誠實地對我說,他對我的感情是朋友。 老實說,起先我聽到這樣的回答的確是心裡有點受傷。 但似乎說有多喜歡,又有點言之過早? 於是乎,即使在知道了對方是以朋友的姿態和自己相處,也無所謂的繼續維持了那段早晨的短訊關係。 除了每日的短訊以外,平均每隔一兩個禮拜,會相約見個面。
是說,這樣你來我往的日子,大概維持了三個月。 不久前,我們有了一次更深入的談話。 那次的談話裡,我們各自明確的表達了彼此之間的感覺與看法。 這男人說:「妳很好。 我也很享受我們之間的那些,但我並不想因此讓妳失去認識其他男人的機會。」而這個男人,也很快地表達了自己和另一個女生開始交往的事實。 誠實,有時果然是很令人感到受傷? 是吧?! 但,我以為,感情這種事似乎是越早看見事實越好?
今天早上,我邀約他去看個展覽。 他說,他目前的關係已經進展到了無法和其他漂亮的女人單獨出門的地步。 老實說,我衷心的祝福他。 即使不能如願的和這個人在一起,我覺得就友好的祝福人家。 相信我,妳絕對不會想要明知道對方已經心有所屬的還勉強和對方耗下去。 明知道自己心有所屬的男人還想要繼續和妳耗下去的,也絕對不會是什麼好男人。那樣的男人會背著他心儀的對象,繼續和妳偷偷交往,即使妳真的成功地將對方搶了過來,那樣的男人也絕對會以同樣的姿態離妳而去。
把自己的感情,處理乾淨了以後,才能看見了現實。 事實上,我仍舊覺得這男人好的很。 但他的好,從此以後,就與我無關了。 他說他會想念每天早晨七點三十分的那些短訊。 我說我也是。 這樣就好了。 是吧?! 將美好的這些收藏起來,鎖在記憶的箱裡就好。 不要讓那些不美好的過去,緊緊的捆綁住自己。
花會開,花會謝,花也會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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