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31, 2010
愛就是降卑自己
so he got up from the meal, took off his outer clothing,
and wrapped a towel around his waist.
After that, he poured water into a basin and began to
wash his disciple's feet, drying them with the towel
that was wrapped around him.
「既然愛世間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Jan 30, 2010
溫柔且美好的形式
前天,我在日本街買了串風鈴。
橘色的貓身,陶瓷的材質,風鈴的下方寫了夏日清涼的字眼。 懸掛在店裡,沒有風,於是,我經過時就用手擺動了一下下方的小墜子。 鐺鐺鐺的聲音十分清脆,好像很夏季的感覺。 小時候,我很喜歡住在眷村裡頭的老房子裡。 走起路來木板跟著嘎嘎作響,一到了夏天,因為房子矮小,地面距離天花板又近的關係,所以常常是很悶熱的。
印象中,我記得一到了中午,就常常被大人們逼上二樓的主臥房裡午睡。 睡在床上太熱,所以我常常是乾脆拖著小被單直接睡在木板上。 有時,把耳朵貼在木板上,聽聽大人在樓下都說了些什麼。 偶而聽到了自己的名字,總是免不了的要更仔細的側耳傾聽。
我在風城裡出生長大,一起風的時候,門口的風鈴就開始叮嚀嚀,叮嚀嚀的作響。 遠處總是會傳來火車鳴笛的聲音,嗚嗚的經過,樓下一樓的大人們搓麻將的麻將聲。 梳妝台上那台老式的鬧鐘播放著「送別」的旋律。 我覺得,關於所有夏天最美好的記憶,似乎是停留再那個時間裡,就這麼躺在二樓的木板上,聽著四周傳來的不同的聲音。
幾年前,舉家搬到了LA,為了方便我小妹工作的關係,所以在附近找房子。 這附近有條鐵軌,每天早晚固定的兩班列車,行經的時候總是會鳴笛,嗚嗚的經過。 木板房子,原本隔音就比較差,所有偶而夜深人靜的時候就好像特別的清晰。
有時這裡也會刮起風,特別是在夏天的時候,所以,我在後院的橫樑上掛上了一串木貓樣式的風鈴。 默默的微笑,而不發一語。 不過,就在前些時候,我發現木貓的身上經過了日曬風吹雨打的關係,表面上出現了些裂痕。 所以,一直很想把牠給換下來,讓牠功成身退,進屋裡好好歇息。
有些東西,是會讓我覺得它們的存在,即使平凡又不起眼也是相當令人感到幸福的一件事。 比方說,我一直認為烏冬麵,是最令人感到幸福的麵食;最好吃的年菜,是江浙人拿手的十樣菜;最漂亮的衣服,是沒有花俏的設計,潔白的上衣; 最想住的房子,是有點老舊的木屋;最能代表夏季的物件,是隨風起舞的風鈴。
我只是在想,說什麼也沒有預料到,原來好像兒時那樣趴在木地板上,仔細的聆聽著四周傳來的這些噪音的同時,我們的心其實是正被塑造著的,塑造出你今日所遇見的我的模樣。 時而靠近,時而脫離。 而這一切的塑造,竟總是這麼的不知不覺,緩慢奇蹟式的發生。 日復一日,一點一滴的累積出那溫柔且美好的形式。
早上,我在書裡頭看到的一段文字:
我永遠無法忘記看到那一切時自己的心情和那光景。 從那之後,我開始認為這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背後都藏有和那衝擊同樣的要素。 再怎麼和平的風景背後,都潛藏著那事故一樣的脆弱性。 我們能以美麗的形體自由自在的笑著,要說其中沒有所謂神的要素存在,我覺得那才是不合常理。 ---p43. 吉本芭娜娜/雛菊的人生
A road we must travel
but you think we might come across with
the wicked witch of west, perhaps?
or maybe a candy shop behind the bushes?
what about a bunny rabbit who ran away?
a wolf? three little pigs?
a giant who lost his beans?
If a road we must travel,
I rather travel with you.
Jan 29, 2010
我要你
我要你,這三個字。 在我看來,我覺得是肯定句。
這比起,我想你,我愛你,我恨你起來,我始終覺得很有很深厚的定義。 後面三種這些,我將它們歸類於形容詞,就好比像我很冷,我很熱,這很酸,那很甜之類的形容一個人的感覺的詞句。 可是,我覺得「我要你」不同於其他的,背後是具有肯定,與確信的意義。
是說,其實這三個字我練習了很久。 不過,一直沒有什麼機會說出口,大部份的原因,我覺得是因為沒有這樣肯定的人物出現,另外又或許是年輕的愛,本來就是有太多的不確定,所以關於要不要使用這三個字,再過去看來似乎沒有比「我想你」,或者是「我愛你」更有吸引力。
據說,人類墮落的源頭,是出自於「我要」。
我要像上帝一樣,有永恆的生命。 我要像神話中的千里眼一樣,看透最遙遠之際。 我要會飛的翅膀,我要有錢,我要身材好,我要長得漂亮,我要英俊瀟灑。 據說,人之所以被困在這裡,那是因為我們有太多的我要。 我要的,有時,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所安排的。
所以,一個人是可以我要,但是所有的我要,事實上最後仍會不堪一擊的瓦解消滅。 就像,人類想要建造出自己的巴別塔,可是上帝不允許人們因為過多的罪惡使得一座城市陷入永遠的墮落,於是,設下了語言的限制,使我們說著不同的語言,使我們有同樣的情感卻無法彼此溝通了解。
可是,我們還是「要」。
不過, 這種要,乃是冥冥之中有安排的那種「要」。
一條長長的大馬路上有一群陌生人的出現,在這麼多陌生人當中你怎麼知道,你要向哪個人微笑? 要向哪個人問候? 要避開哪些人身上所長出來的銳器? 要吸引哪些人的注意? 我覺得,那是冥冥之中的「想要」。 而多數的時候,這種「想要」是完全自然,沒有壓力又不自知的。
「我要你」是個肯定句。
會像一條繮繩,套住別人,也套住自己。 所以,使用上其實要很小心,若不是十分確信時,我覺得輕易的使用這三個字,是一件非常不負責任的事情。 對人,要有責任,對自己,也要有責任。 這是我給自己設下的原則。 有些文字,我從不輕易的使用,我覺得用了某些字眼,就必須對那些字付出責任。 所以,其實「我要你」我練習了很久,就是從來沒有使用過。
二十四歲那年,我問過這樣的問題。 「你怎麼知道你/妳要?」店裡,那位年資很老的老藥劑師跟我說,時間到了,妳就自然而然知道妳想要的。 嗯,人生確實是很奇妙的。 很多妳在當時覺得很重要的,很多時候當你走過了那個時間點以後,回頭再去看,似乎又變得沒有那麼重要。 好比說,今天早上我和阿尼閒聊了幾句,他問我有沒有算過像這樣寫網誌寫了多久的時候? 我回頭去看,前前後後,連同一開始寫的七零八落得那些,大概一共寫了十三年。 他接著問我,是每天嗎? 是說,過去確實是沒有。 我接著跟他說,所以這樣看來你以前在我心目中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重要。
我覺得,人在經歷過了一些事件之後,會看見,什麼是自己想要的,什麼是適合自己的,什麼是可有可無,什麼又是即使失去也不會太難過傷心的。 而伴隨這些經歷而來的,是一份確信。 使妳更加的清楚,知道妳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是不是非得要這個人不可? 是不是撇開了那人身上所有的華麗的假象,仍然無以倫比,無人可及得? 是不是即使他注定要傷透妳的心,妳還是覺得有一天妳願意原諒他的?
在我看來,這時,妳方能使用這樣的肯定句。
「我要你」,好像螞蟻想要住在糖山裡。
「我要你」,好像烏龜住在深海底。
I want you even if you don't want me.
Jan 28, 2010
左伯斯的想太多
去年搭車北上時,經過靠近舊金山的一個城鎮,Cupertino。
據說在十八世紀的時候,有位西班牙探險家發現了這個地方,當年此地附近的山谷,原野長滿了榭樹,每年夏季的氣溫大約在攝氏二十一度左右,沿著加州的海岸線,地中海型的氣候,環境優美,市裡人口大約五萬左右,堪稱美國的芭里島。 左伯斯的蘋果總公司就設立在這風景宜人,地段良好的Cupertino科學園區內。
放眼望去,光是屬於蘋果的公司大樓就佔去了四五條街。 巴士轉彎的那時,恰好有個身上掛著蘋果公司工作證的男人過著馬路。 是說,我覺得,環境絕對有可能襯托出一個平凡人中那不平凡的氣質。 因為蘋果的招牌下,所以那人,就算是個掃廁所的工友,我覺得看起來彷彿也是會有比較帥的感覺。
今天的網路關鍵字,我覺得應該是左伯斯早上在舊金山介紹的新產品,iPad。
一推出果然就深受好評。 相關的Email,網上論壇就開始大肆的報導左伯斯這項新的產品。 據說,有人嘲笑左斯伯「輕薄短小功能好」,這明明就是在說女人的衛生用品。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這些人沒搞清楚狀況,就算這是女人用的衛生用品,那也應該是屬於夜間型的,「寬大實在真可靠」。
話說,其實iPad發表前,幾位同事之間有討論過這件事情。 絕大多數都很期待,左伯斯會拋開AT&T轉向Verizon合作。 好比說,我個人來說,我就還蠻希望蘋果未來的產品發明可以考慮和Verizon合作,因為AT&T的服務範圍和收訊實在是非常的情緒化。 有些地方它OK,有些地方它又不OK。 向我平常就不太使用電話功能的人,一到了地下室,就幾乎是失去了與外界連絡的能力。 所以,其實就我個人來說,我還蠻希望AT&T在這方面能夠痛定思痛一下的好好的改進。
關於科技人,我有個理論。 在這龐大的資本主義社會下,人類為了要生存,所以必須不斷的創作。 不然,就會很容易的被社會淘汰,我覺得科技人就好像無時無刻的站在蹺蹺板上,這一邊的你的發明創作,那一頭是你生死攸關的民生基本物資。 想要維持民生物質,那就必須要不斷的創作,發明,和發現。 不論你的發明有多麼的爛,多麼的蠢,梗有多麼的老! 反正,就是要不斷的發明,要不然就等著被人請回家去吃老米啃樹皮!
我覺得,iPad的出現,大概就是某人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而提出來的老梗。
雖然左伯斯強調,這項設計是三機一體的完美結合,但是,說真的,哪個人會想要一天到晚的抱著一臺10"大的螢幕四處遊蕩? 據說是有電腦的功能,可以上網,打字,還有所有iPhone所擁有的功能,另外還有加強版的影視功能。 可以看書,好像Kindle那樣,可以聽音樂,可以看電視。 但是,當你可以開一臺迷你跑車Bumble Bee的時候,誰會願意一天到晚開著一臺Optimus Prime大卡車出門去買菜,shopping?
沒有外接槽,插USB的設計,空有64G的超大容量,但是其實只是虛有其表的設計。 價錢上最便宜的是最貴的iPhone的兩倍,換句話說,買一個iPad可以換上兩支32G iPhone的價格。 唯一的優點是,iPad,它比較大! 關於這點,我覺得純粹是為了滿足男人的ego而已。
不過,是說,雖然我實在是看不出這支iPad到底有哪裡會好過我現在手裡的iPhone,我覺得左伯斯這款設計還是有它可取之處。 比方說,身為醫護人員,我就覺得這項設計必須要大量的推廣到醫療場合。 特別是現在所有的醫療設備都走向電腦化的設計。 醫院可以大量的採購,更換掉現今的作業環境,把病歷這類瑣碎繁雜的紙上作業更換成電腦。
人手一臺iPad,這樣平常我們探視病人查房的時候會方便許多。 但是,你覺得科技人會想到這實用的層面嗎?! 不! 不會的! 這些人一般都只顧著發明,根本就沒有在管產品的實用性。 更可惡的是,這些人發明完了以後,就拍拍屁股,抽根事後菸。 然後,真正一天到晚必須使用這些產品的人,就一整個的很無奈。 有時,我覺得搞電腦的人都很可惡! 壞透了!
而我深深的覺得,iPad,比較像 “iNeed-to-come-up-with-something-or-else-my-ass-get-fire"的發明。 中文的翻譯是"我需要發明些產品免得被炒魷魚“的設計。
看在我的眼裡,我只是覺得,左伯斯真的是一整個想太多了。
iPad,不過是一臺放大後的iPhone罷了,並沒有傳說中的三位一體的傳奇。
至少目前沒有。
Jan 27, 2010
草紙
昨天下午,日本籍的同事,田村太太送了我一幅畫。
更正確的來說,是一幅從埃及來的手工藝品,一隻以剪紙做成的埃及貓鑲在手工的草紙(Papyrus)上。
灰色的貓身上穿著暗紅色的埃及造型服飾。
據說,在西元一千四百年以前,古埃及人認為,貓是神的化身。 所以對貓非常的崇拜,並且在貓死後,厚葬牠們。 而這些貓,則守護著埃及人,使埃及人不受到惡靈的侵犯。 所以,在尼羅河畔古埃及的寺廟裡的壁畫上,就畫上了歷史上被認為最早出現的家貓。 不過,後來隨著古埃及的衰落,讓這類型的埃及貓跟著失去牠們的地位,從此以後開始像隻普通的小生物一般的存在。
去年十月份得時候,田村太太去了埃及,買了這幅紙做成的手工藝品。 她說,為了保持草紙的完整性,所以拖了好久才找到可以錶框的地方。 草紙的四角,以透明的貼紙方式嵌在筐的中央。 所以,仔細的看,仍可以看得見草紙邊緣的毛邊,很原始,很特別。
說到紙,我很喜歡紙。
小時候喜歡收集各式各樣的信紙,上頭撒了淡淡的香水味的信紙,印有清爽亮麗的花紋和圖案的,可愛的,有經過特殊設計的。 有些書店裡頭會賣些比較便宜的信紙,信紙上有廉價的香水味,為了確定不要買到太刺鼻的信紙,我常在書店裡頭把鼻子湊上每一款信紙上聞一聞。 我喜歡拿這些信紙回來寫信給朋友,常會不知不覺得寫上個兩三頁的數量。 到後來,寫信彷彿是一種競賽,看看誰寫的比較多的競賽,看看誰的信紙比較絢麗的競賽,又或者是看看誰折疊信紙折疊的比較有創意的競賽。
每一款買回來的信紙,我都會留下最後一張,收集起來集成了紀念冊。 有時也會拿出來寫給比較特別的朋友,好像,有些東西就是要這樣小心翼翼的保存好,不到最後的時刻,絕不輕易的拿出來使用。 而那個人,應該是我心目中認為在那當下是最重要的人物。 我喜歡把最好的,最珍貴的留給我覺得最重要的人。
除了信紙以外,我也喜歡買些紙製品。 比方說筆記本,卡片,貼紙,書籤。 另外,我還喜歡買些和紙有觀的周邊商品,例如彩色筆,鉛筆,簽字筆,剪刀,印章等等的小玩意兒。 我覺得,紙是世界上最誠實的發明。 不論你在上頭印了什麼,或者是寫下了什麼,又畫了些什麼,它們就是這樣完完整整,單單純純的呈現出你想要留下的東西。 可能是些詩詞寫作,或者是一幅畫有印度貓的工藝品,也許是工整的字跡,或者是歪七扭八的字體。 很誠實的替你紀錄下一時半刻的內心世界。
前些時候,我在電視上看到有人發明了可以吃的紙。
老實說,這件事情,使我心情大振了數日。
是說,前兩天,我很莫名其妙的發了個小脾氣。 可是一直都想不起來我那天到底是在氣什麼東西的。 我只是知道,情緒這東西是不容許囤積的。 但是因為情緒需要適當的時機才能表達,要沒遇到適當的時機,突然的表達出來會很奇怪,只好累積了一陣子以後,突然間的爆發。
昨天的筆記本裡,我在紙上寫下的是這件事。
今天的筆記本裡,我預備寫的是「對! 我覺得我就是這麼小氣」。
有時,其實我也會這樣的感慨。
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厚顏無恥的傢伙,莫名其妙的發脾氣,然後事後又像沒事人一樣的生存在這個地球上? 可是,我覺得我就是這樣了啊! 以前是,現在是,以後也會是。 小時候我喜歡紙,長大了還是喜歡紙,相信我這輩子都會一直很喜歡紙。 固執,很多時候是沒什麼道理可言的。
Problem:「莫名其妙的被揍」
Solution:「那就不要做些可能有機會被揍的事情」
Method:「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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