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5, 2008

說賽事

話說、其實我不太看球賽...

我承認天生的缺乏運動細胞..平常最大的運動 是從一樓走到三樓 然後通常會在二樓的樓梯轉角口喘口氣再繼續爬。 (還好我的工作就算走慢點也不會死人) 夏天、如果天氣好的話 我會游泳...前些時候經"太極上人"開示後 我試著每天早起做瑜珈。 (我必須說 這玩意兒對腰酸背痛真有兩下子 只要偷懶一兩天不做 很快的腰酸背痛就會再出現) 當然、老實說 這類的東西 我常不自覺的把它歸咎於心理作用。

美國一年四季大概都有體育賽事進行...春天裡打棒球、夏天裡打籃球、秋天打橄欖球、冬天打曲棍球。 一年四季 每個季節大概都會有一個不斷再持續進行中的球賽。 但是、其實我並不是非常喜歡看球賽...最難看的球賽是高爾夫球...一群人圍繞著一顆小白球 數著自己的杆數...我實在是不明白這項活動對於一個觀看球賽的人而言有著什麼樣的樂趣?

不可否認的 打高爾夫球確實能夠讓身心全方位的均衡發展、除非你自己背著球具 除非你自己去撿回那顆小白球...否則開著高爾夫球場裡的小噗噗 從一個杆到另一個杆...我實在看不出來這些人是在進行著什麼樣的運動?

在外國人較多的工作環境下工作 那麼你就不能不看球賽... 這是一門學問也是一項你非學不可的生存之道。 就拿過去我們部門的總管大人來說吧?! 他就是個非常熱愛道奇隊的道奇迷...每年棒球季時 就會買下年票前往觀賽。 當然多數的時候 在現場看棒賽並不是其最主要的目的...事實上在現場大吃大喝的習慣 才是一場棒賽的最高境界。 熱狗、啤酒、太陽傘...生為棒賽 死為棒賽。 個人覺得棒賽實在是另一項難看的賽事。 一場球賽打九局...不停的在球場上看人揮棒 出擊 所以看現場的你若不吃吃喝喝的幹點其他事情 實在是有辱整個球賽的傳統盛事! 至於過去我們部門的總管大人...聖誕節你只要花點小心 送他道奇周邊商品....他便會牢記著你。 三不五十的你甚至可以和他聊聊這一季的球賽...說穿了、看球賽這件事情 純粹是為了創造更多的話題。

"春天裡打棒球、夏天裡打籃球、秋天打橄欖球、冬天打曲棍球。"

原則上來說 一年四季每個季節裡都有不同的賽事進行著。 LA好...好在哪裡? 好在一年四季你可以從事不同的戶外活動。 地方大 公園多...適合進行著不同的賽事。 打棒球的、打籃球的、打橄欖球的...在LA你若不跟著潮流看看球賽 會有點置身事外的疏離感。 就拿我工作的地方來說吧! 近年來應女同事的要求 所以增加了不少男同事來陰陽調和那個環境。 男同事之間的話題 大多數都圍繞著體育新聞。 就好比常和我一起值班的那個小朋友...最愛上ESPN的網站看賽事。 每五分鐘RELOAD一次...沈迷的狀態讓人很想揍他一頓!

日前LA LAKER打入了NBA的季後賽...這對我們醫院裡其他的工作人員來說是一件十分值得慶祝的事情。 墨西哥人的車窗上夾著飄揚著LAKER隊的旗幟。 我那位泰籍華僑同事S說: "整件事情根本就是個陰謀!" KOBE球打得爛 場上的動作又太過嘩眾取寵...所以其實整件事情都是一個商業上的陰謀。 就拿近日的ESPN來說...全都大力的吹捧Coby...因此我同事S說 他有絕對的理由相信 第一場的LAKER VS CELTICS 絕對是LAKER獲勝。 昨晚七點半交班前 大夥聊的就是這件事。

按照季後賽的出賽表與場地看來、 似乎LAKER佔了上風...CELTICS 你死定了!

看來我那個同事的陰謀論說得似乎還真是有點神~

Jun 4, 2008

綠光

在一大片樹林裡
所有穿越過樹叢以後的的光
是一道 透明的光

一塊巨大的三角菱鏡
使原來的世界
隨著光的降臨
折射出七彩繽紛的顏色

灰不再是我們所想像中的灰
藍再也沒有出現於調色盤裡

你之所以知道這件事情
乃是因為
你終於 親眼所見
那面巨大的 無形的
三角菱鏡 在光線穿越過的時候
折射出你心所喜悅的模樣

從此以後,
他們在森林裡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王子、並不是童話故事中的那個王子
而公主也不再躺在透明的棺木裡

他對她所說的那些事
深信不疑
灰 不再是他所看過的灰
藍 不再是他印象中的藍

說喜歡

那天、我在email裡收到了一封十分冗長的信件 並在事後用印表機把它給列印了出來 而這封信也始終的夾在我的日記本裡。 信中有段內容是這樣的:

日期: Tue, 07 Jan 2003 20:05 + 0800 (CST)
寄件人: "C"
收件人: "米"
主旨:  回給阿花米的情書 
三十五年的歲月、上述這段過往只是小小的歷程、我不會因為感情的最嚴重傷害而放棄自己該有愛的權利、雖然陸續我又再度嘗到生離死別的痛苦、依舊部會影響我要繼續愛人的勇氣。
         
三十五年可能只是我人生的一半、可能只是我人生的三分之一、為了我還有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我選擇繼續勇敢、以愚蠢磨練出來的智慧 去面對更精彩的生活。 
愛一個人要勇敢說出來、並不是一種對愛的要求或希望得到的回應。  因為妳傳達了一個好消息給對方---他是一個好人、這是一種讚美、對彼此都是的。 明年的今天也許妳愛的是另一個人、千萬不要讓自己去後悔--為什麼去年我愛的那個人我沒有對他說出來、反正我們也沒在一起。

其實、我一直沒有想過 有一天我會把這段話拿出來講...但偶而確實會讓我想起C在那封信件裡所提及的那些關於喜歡的心情。 喜歡一個人要勇敢的說出來..而說出來的目的 並不是為了有更多的要求或者希望從對方身上得到些什麼樣的回應。 這事情就像遇到了天冷時 妳除了會自然的打起哆唆以外 會念念有詞的說著"好冷喔!" 又或者 只是在跌倒的時候 自然的拍拍沾在膝蓋頭上的灰塵。 不論是喜歡還是愛...純粹只是一種直覺上的表達...不用多加修飾的表達方式。

我不知道對於那些喜歡你的人 究竟你還能記得幾個? 但我始終記得十四歲那年 那個喜歡我的男生和當時的那一盞路燈、一部小綿羊、一個直言不諱的我...我後來一直在回想他臉上所展露出來的表情。
"你是不是喜歡我?"  我記得我是這樣的問著他

他點點頭 我跟著沈默。老實說、後來我很慶幸當時沒有做出多餘的表情、也沒有說出令人感到難過的話。 我只是沈默的在腦海中記下那個仲夏的夜裡 被喜歡的心情。 我一直以為 關於所有喜歡的事情 就是必須像C說得那樣 傳達給對方 即使 對方未必能夠回應妳當時的心情...但、喜歡這件事情 從來都不是為了在另一個人身上得到些什麼。 有時喜歡 只是一種讚美...而這樣的讚美 使妳感覺到自己打從心底所發出來的熱量 這樣的熱量 使人發光發亮。 照亮著自己 同時也照亮著另一個人~

面對那些妳所喜歡的人 或者我們要更加誠實的傳達
面對那些喜歡妳而妳不喜歡的人 妳要說的是 "謝謝妳 喜歡我"

世事難料
反正明年的今天妳愛的是另一個人
反正我們也沒在一起

關於喜歡 我在想 其實不外乎就是這樣。

Jun 3, 2008

說謊

她說:[是誰讓妳的四周圍出現了心動的粉紅色泡泡]
兔子:[沒有人]
她接著說:[騙人耳朵會變長喔!]

沒多久 兔子的耳朵
就一直長、一直長、一直長...

噓! 這是個祕密..
只有心動的粉紅泡泡能證實的那件事..
[喜歡] 你知 我知 天知 地知

說書

週末 我把之前攤在角落裡沒地方堆放的書籍整理了一翻。 我喜歡逛書局...通常上書局前會有個很明顯的目標...好比說買本筆記本、要買哪個作家的書籍、書籍的名稱等等。 這些事情通常在我踏入書局前就會先想好。 但是、很多時候 一進到書局裡頭 我就開始被書局裡頭龐大的收藏給沖昏了頭 開始忘記自己到書局來的目的 究竟是什麼? 後來、我開始選擇以網路購書的方式 減少進出書局的次數...心想如此一來就不會因為環境的影響 做出不明智的決定!

前些時候、我去紐約見個我非見不可的人 我送了他一本書。 我知道這樣的舉動在絕大多數的人眼裡是有點怪...初次見面 一般人大概送一朵花、一個皮夾、或者是一條領帶。(在我看來是再見面、這兩者之間是有著層次上的差距 當然若要多加說明的話 又會讓我出現跳Tone的偏離主題)

但我、送他一本書 沒有花俏的包裝 另外附加口袋裡掏出的兩顆種子。 老實說、我一直認為他應該研讀易經 但、我在想除非他是白眉道人再生 又或者是張三丰轉世...否則易經那東西 深奧而且難懂...於是、我送了他一本書....一本關於深入淺出的易經初讀本 從了解易經的智慧開始。 當然、其實我並不一開始就想送他一本書...當我踏進了書局以後 "送他一本書" 這樣的念頭從出現到執行 發生的就是那麼的自然。 感覺上他是會善待那本書的主人...那天、我只是這麼想著。

今天早上出門前 我看到芥末綠blog上介紹的活動。 主辦人是誰? 我也不認識...比賽的內容究竟是什麼? 我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 我想捐一本書t出去。 一本在書局裡購買時我只看了幾行"自序"以後 就決定要購買的書籍。 我不是經常閱讀林語堂的書籍...這是我第一本 相信也會是最後一本 (然而世事總是難料、沒有到我們死亡的那一天 我們將永遠也無法預期 明日會是誰緊緊的擁抱著我冰冷的屍體)

我一直有個習慣、每本屬於自己的書 我都會在內頁的書角下 寫下買書的日期與地點...又或者拿著印有自己名字的小印章在書邊上印上自己的名字。 所以、我要捐出來的這本書 書邊上有我蓋上的小小名字印章。 書的作者 是寫【京華煙雲】的林語堂。 那天、我在書局裡翻閱了內容 只看了幾行"自序"就決定購買回家、 以下正是我那天所看到的幾句話:

『我頗想用柏拉圖的對話方式寫這本書。 把偶然想到的話說出來、把日常生活中有意義的瑣事安插進去、 這將是多麼自由容易的方式。 可是不知什麼緣故、我並不如此做。 或者是因為我恐怕這種文體現在不很流行、沒有人喜歡讀、而一個作家總是希望自己的作品有人閱讀。 我所說的對話、它的形式並不是像報紙上的談話或問答、或分成許多段落的評論; 』---【生活的藝術】林語堂


Jun 1, 2008

哥哥

後來、我發覺即使住在同一個屋簷底下多年的人 也未必真的能夠了解彼此...

那年的夏天過去後 他帶著他未過門的妻子從東岸來見過家裡的大人們。 母親的個性向來就比較剛硬 對於從小拉拔長大的孩子 一夕之間像個陌生人般的站在廳裡以興師問罪的方式告知他兩佬 "不論你們贊成與否 我要定了這段婚姻" 的方式感到寒心。 後來、我發覺這些年他逐漸的從這個家庭裡走了出去..我甚至開始懷疑起究竟血濃於水 在他的眼中是不是一項新有名詞~

他們結婚前 我始終沒和那女人見過面。  那女人出生於溫州的某個漁村..家裡兄弟姊妹多 唸的書也不太多 聽說在當時在國內唸完了初中以後 就輾轉的從法國巴黎入境美國。 在紐約有些親戚朋友..和他認識前在華人區的服飾店裡當小妹。 母親一直十分反對他們交往...華人圈小 再加上中國人固有好事不出門 壞事傳千里的說詞 母親在外聽說那女人的風評不太好。 事實上那女人倒也沒做出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 然而、中國人的觀念裡總是有著"娶妻當娶賢"的優先考量。 因此打從一開始 他們交往時 我母親就堅決的反對~

他們在認識了三年以後 那女人懷了老大...於是那年的夏天過後、在我們搬入了新房子沒多久 他帶著他未過門的妻子 前來通知我們婚禮的日子。 所有的婚紗、婚禮的準備過程、需要宴請的賓客 他兩已經完全的準備好。 以通知性的方式 從東岸飛來通知兩位老人家。 我在廳裡 看著眼前這個和我生活了三十多年的親人 才發覺人與人之間 即使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也未必能夠真正的了解彼此。

婚後 他們一直居住在紐約距離華人區不遠的小公寓裡、老大出生時 母親不忍自己的兒子太過勞苦  她特地飛到東岸去幫那女人做月子。 沒多久、聽我爹說他們有意搬到西岸來...於是就在老大三四個月的時候 一家三口搬來了加州。 一開始沒有棲身之處時 就暫時住在我這兒多出來的房間。 同住在一個屋簷下 很快的和母親發生衝突。

一個夜裡 我下了班回到家中 兩人已經吵的不可開交...我爹說那女人帶著孩子跑了出去。 回到家裡 看了一下我母親 母親那晚被那女人氣得血壓飆高...沒多久看見那個和我生活了三十多年的親人 站在廳裡責備著我母親。 那天、我終於開了口 要求他們找房子搬出去~

母親個性比較直爽 書同樣唸的不多 但倒也不至於像八點檔連續劇一般的擺出惡婆婆的姿態。 進了家門 便是一家人...但那女人顯然不識大體 孩子尿布 脫了下來便塞在公公的手裡。 早上的早餐也由公公婆婆去打理好了 才穿著睡衣大搖大擺的從房裡出來...儼然把這兒當成了自己的家。 壓根兒的忘了當初兩人的婚姻是如何的遭到家裡人反對。

沒多久 他兩就從我這兒搬了出去...起先以為 事情會因為住的遠而有改善...一天晚上半夜十一點多左右 他們兩夫妻吵了架 那女人打電話過來 把這屋子裡的每一個人都一一的臭罵了一頓。 我這做小姑的 實在是不忍看見自己至親的父母被一個外人 罵得心跳加速 血壓高升...於是第二天醒來 立即的把家裡的電話號碼更改了一翻 並且嚴禁那女人再踏進這個家門。

當然、這件事情 很快的隨著他們夫妻兩合好 孩子常來走動而好轉。 老人家生活沒有太大的重心...因此他假日時帶著妻小過門來探望老人家 我倒也沒刻意的去刁難那個女人。 打從有了孩子以後 那女人平日就在家裡帶小孩 一家四口 靠著哥哥一個人在外頭做兩份工作才為生。 有時我母親看不過去 週末其間 為了讓他睡個好覺 會讓那女人帶著兩個小孩再我這兒過夜。

當然這件事情有時會引起我的不滿。 一家三口過來 我母親所要做的家事和家裡的噪音 音量比平常多上了兩三倍。 我和老大的感情很親...她是個討喜的孩子。 有時對她小小年紀 卻十分懂事感到很心疼...握著她小小的手 為了討好大人 會說些好聽的話 但這樣的舉動看再我眼裡 心很酸。 大人在外頭工作回到家裡心煩了 難免拿孩子出氣...於是訓練出她小小年紀 便會看人臉色過日子的個性。 這讓我感到好心疼好心疼~

兩天前 聽我母親說夫妻兩人似乎又為了生活費吵架...先是那女人打電話來數落我母親的不是 接著是我父親。 父親最近身體不太好 那天晚上他打來質問父親原由 我在另一個房間裡對這個和我生活了三十多年的親人感到十分的心寒。  烏鴉尚且懂得反哺...但、對於兩個從小拉拔你長大的人而言 在他的眼裡似乎比不過一個僅僅生活在一起三、四年的人。  母親為此 失眠了一整晚...父親這幾天心情十分的低落...偶而我會聽見他們兩人歎息著 說著可憐小孫子小孫女的話語。

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要走的路...而一個人就必須對當初自己所做出的行為負責任。 未來、不論是風是雨 是貧是富 那都是你(妳)所要受的苦。 沒有人可以選擇出生在什麼樣的環境裡...卻有能力選擇自己的出路。 但一個人必須對自己所選擇的負責任。 這樣說起來似乎顯得我的冷血...但、我一直覺得 這些都是他應該受的。 他選擇了從這個家走出去 那麼往後的一切都應該由他自己去承擔...所有的風風雨雨 飢寒交迫 沒什麼是值得令我同情的事情。

後來、我發覺即使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多年的人 你們也未必能夠了解彼此~

更何況是兩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們短暫的交會 請用你的天長地久說服我

於是乎

於是乎,我陷入了所謂的低潮期
隨著夜幕垂落 夕陽西下
以意識形態的方式 目送你向盡頭的盡頭而前進
稀薄的空氣 安靜的 無聲無息

重複的播放著一首歌 直到播爛了為止
像一支傾斜的酒精瓶 在一處角落裡 揮發殆盡

以意識形態的方式 我與你告別
獨自邁開腳步
穿越過前方 瀰漫而來的 那所謂的 低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