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LA下過一場大雨,大雨把原本混濁的天空清洗了乾淨。 昨天出門前收到他的簡訊,睡晚了。 嗯,我也是。 昨天早晨的氣溫恰好適合賴在床上不想起來的溫度。 正式開始爬山時已比原本預期的要晚了一個小時。 這條山路是我之前獨自登山時走過的路線。 只不過那一次因為裝備不足,才走了一半就不得不開始回頭。 所以這條路一開始我還能跟他有說有笑的走著。 走入深山裡,此時約莫有兩種選擇,一是走條容易好走的路,而另一條是登上山頭。 翻山越嶺的到San Gabriel Valley這裡最高的山,Mt. Wilson。
我們在標示牌前拍下了合照,彷彿為了向未來證明自己來過這裡。 他問我:「怎麼樣? 要上山還是下山?」 他明明知道,我會選擇上山的那條路。 他再向我確認了一次。 我說:「走吧!」 於是,我們就開始了上山的路。
山路蜿蜒,有些路段的確是挺艱難的,幾次他想幫我,都被我拒絕了。 我跟他說「你讓我自己來。 我想自己去面對。」 一路上,他仍舊走在我的前面。 幾次具有挑戰性的障礙點,他會站在一旁,隨時想要伸出手拉我一把。 接近山頭時,我們抄了小路。 小路有些險陡,這時他站在我的後面,他跟我說「我會在你後面接著妳。」那段路,我很安靜,聽得見自己的喘息聲和心跳的聲音。 他什麼也沒說,只是走在我前方,時不時的轉身對我微笑,加油打氣。
攀爬到目的地,原本是6.5英哩。 他跟我說「即使我們到不了目的地,妳已經很棒了! 超越了那上次的距離。 真的,這樣就很棒了!」他擔心,回程的路太黑,天太冷,我太累。 嗯,他說的這些我都明白。 我懂,真的。 但,生平第一次可以勇敢的為自己而活,第一次可以克服在別人眼中不可能的事情,對我來說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
「you are a fighter。」 他說。
那條回去的路上,他是這麼對我說的。
我承認,我很喜歡他。 喜歡到我明白很多時候這樣的喜歡往往會換來心碎的結果,但我還是執意的要喜歡這個人。 喜歡到只要能像這樣的陪伴在他身旁也能夠很滿足的喜歡。 喜歡當我聽著他描繪他的夢想時,我比他還要興奮的感覺。 喜歡他爬上山頭以後,看見了遠方的大海,大聲地對我說 「妳看,可以看到大海耶!」。 喜歡看著他的背影一直奔跑。 喜歡是我希望他能夠很幸福,很快樂,很富有。 我對他就是這樣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