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31, 2010

鬼故事


莫名其妙的,就走進了十一月。

我始終相信,過完了萬聖節,日子就會以飛快的速度消失,或者前進。 好像一夜醒來,樹上的葉子都黃了。 小時候看過這麼一則恐怖小故事。 故事的大意是,從前有個牧師,有天被邀請到朋友家作客。 聊著聊著,忽然看見窗外刮起了風,樹上掉了一片葉子下來。 沒多久那個牧師感覺到自己的身體似乎開始有了些變化,衣服袖子好像突然的變長了。

他不疑有他的,繼續和他的朋友閒聊。 沒多久,又一片葉子被風吹了下來。 牧師瞬間手也短了,皮膚也變得乾燥了。 就在牧師開始覺得情況不太對的時候,窗外又掉了一片葉子。 這時牧師突然的開始不斷的縮小,縮小,一直到剩下一堆白骨。 印象中,小時候對這故事一直耿耿於懷,而關於落葉這件事情,似乎總是會讓我回想起那恐怖的畫面。 三片葉子的落下,彷彿意味著有人會在這一秒化為白骨這極為恐怖的事情。

說起了鬼故事,不得說說我鬼故事的啓蒙老師。 小阿姨比母親年輕了十多歲。 現代人怕生,生了怕養不起,可以前越是窮就越得生,生得多了可以幫忙打理家裡的事。 外婆,就一口氣生了五個孩子。 以至於我母親跟我小阿姨之前相差了十多歲,開始上小學時,小阿姨才剛唸了大學,三天兩頭的住在家裡,打游擊。

小阿姨愛聽鬼故事,也愛講鬼故事。 說起鬼故事來,有劇情,有配樂,偶而因劇情的需要還必須受到一些驚嚇,才能顯得她說的鬼故事好聽。 就是這樣,其實小時候我是完完全全的符合「被嚇大」的標準! 久病成良醫,鬼故事聽久了也是這樣。 一入夜,就會拉著小阿姨講鬼故事,卻又因為實在是害怕的不得了的緊緊的抱住她,說什麼也都不肯放。

是說,在這耳濡目染的成長環境之下讓我對鬼故事有些情有獨鍾的地方。 愛看恐怖片,愛聽鬼故事,而我是發覺,這年頭的鬼故事是越來越沒有什麼創意了。 像江郎才盡的重複些過去的劇情,比方說「猛鬼街」吧?! 竟然還能夠再多年之後死灰復燃的重新在電影院裡頭上映? 不禁要讓我問起,「佛萊迪,到底會不會死在這一集裡?」

說起了鬼故事也是有學問的,不是什麼人都能說鬼故事,不是什麼人都能寫鬼故事。 要寫的好,說得好,似乎得要有點想像力。 除非,你是個通靈人,又或者,有雙能透視另一個空間的使者,要不,如何將那不存在的空間寫成了虛擬的畫面是件極微高難度充滿挑戰的工作! 就好像,好的情色作家,得把每一個細節寫的淋漓盡致又令人臉紅心跳,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此看來,鬼故事和情色小說兩者,完全是一整個不分上下啊!

Oct 29, 2010

我說,夢想


而關於夢想的事,多半也是需要一點點勇氣。
傻的那一種,傻得足以讓人從斷崖邊上跳下去。

喜歡一個人,是夢想。
開一家咖啡店,也是夢想。

夢想,夢想,往往只能在夢裡想想。


在森林裡


我確實是可以想像,你愉快的,
在微光普普之中的森林裡慢跑。

裸奔,也是可以。

Oct 27, 2010

May your kingdom come


What kingdom shall it be?
Would it have HBO or MTV?

What about the food you like?
Or the things you do in your life?

Will it have me close by your side?
if not, maybe the kingdom should come.
Sooner, perhaps.  

懷疑


我懷疑自己並不是什麼外星人,
而是個久居森林裡的巫婆。

長久以來,每天只想著毒害某人。
迷暈對方之後,再把對方給吃掉!

蘋果


秋天一到,市面上除了南瓜以外,到處都在賣蘋果。 外國人買一大箱的蘋果,作成了焦糖蘋果。 把酸中帶甜的蘋果身上裹上一層厚厚的焦糖,再把沾滿了焦糖的蘋果包上一層碎花生,或者是彩色的糖粉。 讓人光是看著就垂涎三尺!

星期一那天,我買了一大盒蘋果。 預備這兩天,作成焦糖蘋果。 不過,在作成焦糖蘋果之前,先畫成粉彩蘋果。 說起了粉彩,這是我最近正在嘗試的工具。 除了因為這次Sketchbook Project的紙張,實在是太薄了,仍在一面作畫一面找尋適合自己使用的畫具,另一方面,其實一直就很想嘗試一下粉彩Pastels畫出來的效果。

感覺是比色鉛筆來得容易發揮得多,適合用於素描之類的畫風。 然而,粉彩的缺點是很容易搞得畫面髒兮兮的。 所以通常完成作品之後還得噴上一層保護漆,方能保存得久。 下午,畫了一顆半蘋果,另外的半顆,被我吃掉了!


馬丁路德說:
「即便我知道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今天的我依然會在自己的心田中種下一顆蘋果樹。」

紅紅的蘋果,像年輕時的你,從我眼前緩緩的穿越過。
偶而也是會想問問,為什麼那時的你從沒有正眼看過我?

Oct 26, 2010

我說,孩子


不論如何養一個孩子,總是要比養一隻猫來得費事。
我是說,精神上的。

灰很大


「東西用久了,難免得修補; 就好像人老了,難免也這痛那痛。」

這是我娘說的。  她那人三不五時的總會說出些至理名言出來,前些時候,老聽她在那兒碎碎唸著。 一面拖著廚房的地板,一面抱怨著地板怎麼拖都是看起來髒髒的,沒一會兒功夫,就聽她飆出這句至理名言。 按我說,張愛玲如果也好像我娘這樣的阿珠媽拖著地,相信,也是能從嘴裡頭飆出些個驚天動地的喃喃自語。 因此,假使我的寫作能力有什麼過人之處的地方,約莫是拜我母親所賜!

偶而旁人問起時,總得想好一會兒才想起究竟自己是哪一年從紐約搬過來的。 感覺好像沒多久,但數一數也有七、八年的光景。 買房子的時候,原來的屋主是對新婚夫妻。 小兩口平常顯然不怎麼開火,以至於廚房裡頭的櫥櫃,爐灶,洗碗機全都像新的一樣。 據說,他們買房子的時候還特地的請「專家」來鑑定過,確定這是間人畜興旺的房子,住進來至少可以旺個十年什麼的。 人畜是不是興旺我是不知道,搬來以後家裡多了隻猫,後來又來了一隻兔子,兔子走了莫名其妙的來了一條狗。 假如說,人畜能有什麼興旺之事,我想這大概算得上其一。

聽之前的那位年輕太太說,她這主臥房裡頭的擺設也有講究。 說是床位擺左邊可以添丁,往右擺可以添財。 她倆就是因為床位擺了偏左了,所以有了孩子。 是說,原來生孩子這檔事,不是一男一女就可以完事的了!? 約莫還得在吸取了日月精華之後,透過了天時地利人和的因素才能有?

說到這兒,倒是讓我想起了前兩天電視上的訪談節目。 王建暄說,世間上生男生女,生幾個完全是事先分配好了的事情。 這一家分四男四女,那家分一男一女,這家沒有分配,那家分配一個。 彷彿上頭有指示,哪一個靈魂將會被分配到哪一個家庭裡頭去,一個家庭裡頭將會被分配到幾個新生的靈魂,諸如此類的是。 這倒不是床位擺左擺右所能決定的事情。

這院子裡四周的花花草草,一年四季交替盛開,每一個季節裡都有特定的花卉開花結果。 不過,東西用久了,難免得修補。 住了七、八年,新的廚房裡邊邊角落裡也偶而出現了退色,斑駁的狀態。 於是日前,我娘請了人來估價,說是要把廚房給鋪上地磚,好清洗。 既然做了廚房了,不如連廁所也一起找人來鋪上地磚。

老實說光是瓷磚的顏色,我就跑了三趟。 而我發覺,中國人普遍都喜歡「比較亮」一點的顏色。 比方說瓷磚吧。 師傅的太太,建議用白色的瓷磚。 在中國人的眼裡,白色似乎是公認「比較亮」一點的顏色。 前兩天吧,給廁所裡的牆壁選了個淺咖啡色,問某人那顏色放在廁所裡好不好? 某人也說了「有點暗」的評語。

是說,這會兒是怎麼的? 人生不外乎吃喝拉紮睡,吃喝嘛,得在亮一點的地方吃,可我倒是不明白,沒想到普羅大眾對拉紮的地方也有那麼多「光線不足」的講究? 是說,最終我還是選了個淺咖啡色,搭上了燈光,夜晚時點上了燭火,不用出門花錢住旅館,也有舒適安寧的氣氛,挺好!不是?

就這樣,這幾天下來,工人們進進出出的忙著貼磚。
屋裡頭一整個灰很大,每天有掃不完的灰塵,也可憐了小蘋果身上總是滿是塵埃!



 

Oct 25, 2010

我說,人生是


一個很大的問號。

「?」

有人解答不了。
有人給的答案不好。
還有人乾脆直接勞跑。

然而人生,它就這麼的,
緊緊的跟隨你,追著你一直跑!
質問著你,究竟,知不知道?


Oct 24, 2010

男人女人


和某人的談話,我說:

「男人只要吃雞肉,雞肉好吃,不需要看到雞腿。
女人要吃雞肉,不單單只是要看到雞腿,她還必須看到一整隻雞。」

是說了,我除了想吃雞肉以外,
還會想要看到一整隻雞,還能讓我看到整間雞場那就最好不過。

Oct 23, 2010

失散的骨


從身體上滑落,一根失散了的骨。
長了兩隻腳,在路邊跳著舞。

有人,撿了那根骨。
有人,斷了那根骨。
有人,非得要尋找另外一根骨,來彌補。

但,我們只不過是從身體上滑落下,
一根失散了的骨,這又是何苦?

從身體上滑落,另一根失散了的骨。
它說它要去,尋找失散的那根骨。

一起,同甘共苦,直到天地荒蕪。

我說,寫詞


早上聽阿尼說,重唱了之前寫的那首詞。 有時自己寫了些東西,比方說歌詞這類的事情,回頭再閱讀時,心中不免會有些難以形容的心情。 倒不是突然地想到了什麼,會感到特別的心酸。 相反的,是重新閱讀了自己寫的詞,內心不由得不斷的飆著髒話。 似乎會有那種「一整個覺得,寫的這麼爛的東西,憑什麼拿出來獻寶?」

有時,想到了這點,內心確實是會開始飆起髒話的。 但,是說,寫詞吧?! 我始終覺得是一項艱難的挑戰。 特別是生活忙碌的時候,人正過著安逸的生活的時候,又或者,明知道有些什麼人會閱讀這些詞,而那些人的腦海裡又是不是會有些對號入座的想法。 用詞,是否會使人產生誤會? 用字,是否太過於小心翼翼? 諸如此類的東西,會綑綁著寫字的人。

人一但有了猶豫,字就消失了。

其實是很怕阿尼說這句話,「幫這首曲子,寫個詞吧?!」 他一開口,內心就會有一些膽怯的心情在氾濫。 怕寫的不好啊,怕寫的太勉強啊,也怕寫的太深入了會陷在某一種情緒之中。 不過是說,好在,阿尼還挺瞭解我的。 也不怎麼勉強我非得寫出來就是。 話雖如此,對於一個自己不太熟悉的領域,總是難免會有點躍躍欲試的複雜心情吧?! 所以,就寫了那篇,今天重新看了一遍之後,會讓人飆髒話的「怎麼忘」。

怎麼忘的曲子,賣了錢了! 說是發行了,成了周逸涵的「幸福台階」。 是說,早上聽阿尼說重唱了那首曲,起先我還覺得自己寫的挺機車的。 不過,後來找出了幸福台階的詞,我完全相信,有時候,人真的是不能只看表面的事情而已! (噗) 就好像,歌手唱的歌曲,很多時候,並不是咱們外界所看到的那個樣。 就說幸福的台階吧,我個人就覺得,似乎,還是原版Demo比較好聽咧!又或者,我是已經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了。

感覺,幸福台階適合搭配上台灣偶像劇,以公主和王子的夢幻故事為題材的主題曲。 而這首原版Demo適合於那個中年婦女被劈了腿之後失業,人財兩失之慘絕人寰的故事題材的主題曲。


Oct 22, 2010

十月裡的雨不停


一連下了幾天的雨,把LA下出了冬天的氣息。 一下起雨來,有些和雨有關的記憶就特別的容易浮現,而平常是怎麼也不會刻意去想起。 比方說,有一年人在高雄,在灰濛濛的天空下,完成了游泳老師交代的自由式。

掛了幾塊破銅爛鐵在身上,拍了一張如今我是說什麼都不會拿出來亮相的團體照。 話說,雖然是塊傳說中的金牌,可我怎麼看都像是路邊攤,你知道就是夜市裡頭十塊錢可以買幾樣物品的路邊攤。 又或者,關於比賽這件事情,我的概念始終都是很多人在一起做一件大家都很「熬」的事情。 誰比較「熬」,完全人是見仁見智。 以至於,關於比賽,我始終就是在一個混亂,慌張,興奮,雀躍的心情之中渾渾噩噩的渡去。

日子過的快了,有些事情根本來不及存檔記憶,你就必須很快的去吸收新的事物。 直到有一天,透過某些特別的因素,或者又是那灰濛濛的天空,或者是一旁的行經的校園裡有人穿著泳裝做出了跳水的姿勢,或者是恰好的溫度,空氣之中適當的溼度,一下起了雨,和那場雨有關的記憶就會突然地浮現。

簡短的紀錄下十月:

1. 前兩天夜裡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扔掉了一塊還沒有用完的香皂。 心痛了一陣子。 是說,香皂吧?! 始終是會使我聯想起梁朝偉重慶森林裡頭的那塊,日漸消瘦的香皂,就像罹患了憂鬱症那般憔悴下去。

2. 三樓有個病人,牙疼! 奇怪的是,這麼大的醫學中心,找不到半個能醫牙疼的牙醫。 按我說呢? 這世界上什麼痛最痛? 原以為是騎著腳踏車狠狠地摔的那一跤最痛,但後來才發現,不小心被刀給割傷了更痛。 原以為被刀子割傷了最痛,到後來才發現愛人不見了更痛。 可是,說穿了,就算愛人不見了,也沒有牙痛那麼痛!

有些痛,痛久了就會習慣。
還有些痛,痛久了你就忘了會痛。

然後接著又重複著造成那使你感到疼痛的步驟。 人的記憶是很短暫的,我是說對痛楚的那份記憶。 痛過了,就忘了。 要不,也許我們會一直的停留在第一次騎著腳踏車狠狠地被摔在地上的經歷而無法前進。 我始終相信,我們關於痛苦,難過的經歷都是如此的。

3. 是說,那牙疼的病人,跑了! 疼的不得了,卻沒有半個能夠醫治牙疼的牙醫。 第二天,那病人就跑了。

4. 這世界上有什麼是你閉著眼睛也想做的事情?

Oct 21, 2010

I like


I like paper and pen.
I like to dream.
I like to read.
I like to write.

I like to travel to places I’ve never been.
I like cats and I have one of those.
I like listen to variety of music,
but most of all I like to do it with rock ‘n roll style for me.

I like to feel.
I like to touch.
I like to think and I know I’m good at that and so I believe.
I like many other things and I like these little black book of mine.

I like the sound of first person pronouns when it is just you and me.
I like you, always have and always will be.
I am bala, it’s a fruit and it’s me that I like the most, besides you in the far east.

I like you the way you like me when I like you and you like me back.
And I woud very much like you to be in a box, gift wrapped.

Oct 20, 2010

會不會?


有時,迷濛之中,會在半夜醒來時,飆起髒話。
就針對那些,你做的和沒做的,一併都罵進去。

Oct 19, 2010

平凡


我喜歡平凡的男人,堅固、耐用、忠厚老實。
我喜歡平凡的男人,平凡的使人安心。


Oct 17, 2010

仍舊是


仍舊是會輕易的,想要把你的心給挖出來。
一口,一口,慢慢地,吃掉。 仍舊是會。

第三者的遙控器


每一個人的心裡面,都有一臺無線遙控器。
切換著適合的頻道,只是有時收訊並不好。

有時,則因為恰好的轉進了另一個人的頻道。
湊巧的,上演著你愛她,她愛他的那場歹戲。




到底寫還是不寫?


哥哥前些時候買了房子,一棟四房的平房,位在Irvine市區裡。 附近華人超商,店面不少,過去住在這裡的都是些高學歷科技人才,以至於這區向來是以高級住宅區而聞名。 不過,之前景氣蕭條時,房價大跌,遷移的遷移,賣房的賣房。 哥哥買的這棟,說起來,以地段和房間數量看來不算太貴。 是說,買回來自己住,又不是投資的話,似乎只要不要價格過高,無所謂未來有沒有太大的增值空間。

星期六的上午,帶著母親和小小姪女去了他們的新家。 嫂嫂在大門口掛上了兩個桔子,桔子上綁著一條紅線,就這麼的高高的掛在門前的那塊西班牙式門樓上。 據說,這是嫂嫂她們家鄉的規矩,搬新家,喬遷時,要選上了良辰吉日,在大門口掛上柳丁、桔子,象徵的人丁興旺的意思。 另外,還得拜拜地基主,家裡擺些開運的小物件。 諸如此類的習俗,在我看來,雖說是沒什麼科學根據,但,總是希望圖個心安。

不過,是說,我嫂嫂是溫州人,溫州除了有較為著名的溫州大餛飩以外,老實說,我始終覺得溫州人的習俗倒還真是不少。 我和嫂嫂之間,其實沒有很大的交集。 歸根究底,要得說回他們決定結婚那時,家裡頭的氣氛弄得挺糟糕的。 一段婚姻是不是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能走的平穩,走的順利,我始終以為和妳們是不是從一開始就擁有家人的支持是很重要的。

話說回來,一家人再怎麼吵,再怎麼鬧,最終始終是一家人。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一個人最永久的資產,始終是最後那個陪伴在身旁的家人。 可能是父母,可能是哪個兄弟姊妹,是丈夫,是妻子,家人對我而言,是重要的,是沒得選,沒得換,沒什麼好怨的關係。 而關於我嫂嫂,雖說沒什麼太大的交集,但這些年,孩子也生了,一年到頭的過門的頻率也不低,平常看她總是算計著別人,貪些小便宜,但對家人倒挺好。

感覺,我最近同時間的似乎有很多個Project在進行。 除了忙碌於自己的正職以外,有時間時,就會趕緊的看書。 是說,倒不是因為有什麼非看不可的文學名著,不過純粹是正視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這個事實。 你必須不斷的去補充,就像一顆用了一陣子的相機電池一樣,需要充電。 我覺得,人也是個需要充電的生物。 不斷從別人所累積的經驗之中,去發覺更多的自己。

更重要的是,我始終認為,要讓一個人不覺得你很乏味枯燥的最好辦法,就是妳必須不斷的讓自己走在學習的道路上。 學繪畫,學音樂,學一些和藝術文化有關的事物,看一場電影,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郊遊,和一些你過去從來沒有想過要打交道的朋友在一起。

諸如此類的事情,我覺得是唯一能夠讓對方不對妳開始產生厭倦感的最好方式。 是說,假使妳們後來真的無法在一起,嚴格說起來,這對妳也是絲毫沒有任何的損失的。 相反的,正因為妳在這段關係之中並沒有浪費掉自己的時間,反而是演練出了更加豐富的自己。

是說,近日覺得手邊似乎有好幾個project同時在進行,以至於我幾乎就要忘了我曾是如何的熱衷於在這裡的自言自語,自說自話。 可是,說起來,我並沒有閒著啊! 每天仍是會有那麼多的文字,在我腦海裡組合、氾濫著。  說穿了,或者是因為它們出現的次數太過於頻繁,出現的時間太過於短暫,一閃而過的念頭,有時一晃神,一被其他的事物給耽擱了下來就忘了應該從何開始說起。

關於平日這些瑣碎的事,不是不想寫,而是有些忘了應該從何說起而已? 或者,人始終是不要太過於勉強自己,想寫的時候,就寫寫,即使多數的時候看起來像自言自語。 就像夜裡做起了夢,想做夢時,就做了夢,絲毫不受到你的意識左右。





Oct 16, 2010

巧克力


上個星期天,和朋友一起去吃巧克力。 說是說一年一度的巧克力大賞,花了二十五塊錢的門票,一進去就有股被騙的感覺。 廣告上明明是說還有品酒的展覽啊! 可一到了會場,發覺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兒! 巧克力的種類不多,到場展覽的攤位少之又少,據說,這一年一度的盛事,還曾經上過Food Network,真是令人感到難以置信。

這是該以「此一時,彼一時」來形容的事情嗎?

是說,其實我並不是一直以來就喜歡巧克力。 更正確的來說,巧克力於我,是可有可無的東西。 過去,有人送我圍巾,有人半夜裡偷偷的送我一張George Winston的鋼琴曲,但從來沒有人送我巧克力。 以至於巧克力於我,始終有著輕如鴻毛一般的重量。

有一年,某人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挺普通的。 是的。 不過是說,打那之後,我開始願意相信巧克力是地球上會使人快樂的發明。 偶而低潮了,就走到商店裡買給自己一顆巧克力。 似乎也不用多,就只需要一顆就能使人頓時豁然開朗。 他說黑巧克力健康,不過,我個人是喜歡牛奶巧克力,少少的巧克力,卻是如此令人大大的開心。

話說,那天的巧克力展,並不完全失望。 或者,巧克力本身就是這樣的使人心情開朗,以至於在試吃了幾款不同口味的巧克力之後,也能心滿意足的離開會場。

說起了巧克力,很自然的會想起那部改編於「Like Water for Chocolate」一書的電影。 女孩用盡了畢生的精力,愛一個令她瘋狂的男孩,卻因為必須延續家族傳統,獨身陪伴自己的母親直到生命的盡頭。 Tita將內心那所有的滿到要爆炸的愛意,融進了食物裡,使得每一個吃到她食物的時候,就感受得到那份至死不渝的愛意。

Oct 14, 2010

牙齒


昨晚下班回到家裡,開門迎接的是今年剛上了小學一年級的小姪女。 沒一會兒她興奮的張大了她的嘴巴,露出下顎那排潔白的牙齒,牙齒中間露出的兩個小黑洞。 她跟我說:「大姑姑,妳看!」 似乎,少了兩顆牙,對一個六、七歲的孩子來說,是那麼驕傲,自豪的一件事。 她收起了牙醫叔叔拔掉的那兩顆牙,說回到家裡要放在枕頭底下,會有牙仙子前來交換她的牙齒。
 
你瞧,這多好? 多美啊?!
為什麼後來,我們就是那麼堅決的相信,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牙仙子?

是說,印象中我的記憶裡是沒什麼牙仙子在落下牙的那一晚,帶著珍奇異寶前來交換。 牙齒掉了,父親會拉著我們的手,天黑黑的,就站在自己的家門口。 然後他會這麼交代著說:「用力的往上拋,記住喔,下面的牙齒要往上拋,上面的牙齒要上樓頂往下丟。」 童年時期,我的牙齒,就是這麼的一會兒上,一會兒下的一顆顆的長大了。

溫習一首夏宇的詩,關於牙,也關於長大以後認識的愛情:

為蛀牙寫的
一首詩,很

唸給你聽:
「拔掉了還
疼 一種

洞的疼。」
就是
只是
這樣,很

彷彿
愛情




Oct 13, 2010

我說,下次


能不能
剛好

在我說
我喜歡你的時候,

你也剛好
說喜歡我?

能不能
剛好

我們
一起

在這個時候

打從心底的
會心一笑?

驚呼


有時一大清早醒來,心裡總是想著以
「天吶!怎麼可能?」幾個字來造句。

Oct 12, 2010

夏夏抓住了夏天的尾巴


一場大雨,把陌生的旅人困在這座表面和平的沙門島。 連日來的大雨,使得來往的船隻停駛,把原本住在島上的人困在外面,把原來不屬於這島上的人給困在裡面。 島上原本居住的人口就不多,使得大雨中的沙門島有著莫大的沈寂感。

Change,故事的主角就是個從外地來的人。 被連日來的豪雨給困在這座陌生的島上,卻因為一次陌生的,神祕的際遇,認識了島上的居民,那場島上人們口中所流傳的「那件事」,一隻渴望被愛的小狗Q,一頭名叫莎夏的鹿,以及那個長髮貼在肩膀上不斷想逃離此島的女孩阿凱。

是說,這故事確實有個十分平穩而緩慢的節奏。 它不像一般的小說那樣,有著高潮迭起的故事劇情,以至於使閱讀中的人有種莫大的平靜感。 就像前方有一片海洋,而海洋的盡頭正無止無盡的不段向外擴張。 看到中間時,會膩,會厭煩,會覺得這場雨到底有完沒完? 但,或者,它就是必須這樣以緩慢的方式前進,才能使人感受到一個人究竟要如何的好像書中所說的那樣「和自己的靈魂相遇」。 而關於煮海,似乎我們今生勢必會有這麼般的念頭。 「移山者,愚也; 煮海者,狂也。」

摘錄下其中一小段:
鹿是「自己的靈魂」的顯影。
如果在山上遇到鹿,就代表遇見自己的靈魂。

Oct 11, 2010

一語道盡張愛玲


Amy說:「當張不再神秘或是沒事寫些自己的東西在網上,她就變成阿珠媽了!」
我說:「誰是阿珠媽?」
Amy說:「韓國人口中的大嬸啊!」

原來,張愛玲之所以會是張愛玲, 就是這個樣子。

Oct 9, 2010

如果張愛玲真的在推特


是說,前些時候在副雜誌上就閱讀了Blues寫的這篇九月份專題「假如張愛玲在推特」。 我是說,假如張愛玲真的在推特,噗浪,或者是臉書上的話,我實在是難想像我們還能閱讀得到她什麼細膩的散文,驚天動地的小說文章。 我個人是覺得,張愛玲如果離開了紙筆,就不是張愛玲了。 似乎是她說,別的作家都在打字的時候,她仍舊拿著稿紙,鉛筆這麼逐字的寫下那些個關於跳蚤,關於上海,關於音樂如何使她悲傷,而顏色和氣味又是如何使她快樂的小絮語。

流言中有那麼一篇,寫的是「人上人」,她是這麼說的:
坐在電車上,抬頭看面前立著的人,是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裡很少是乾淨的,所以有這句話:「沒有誰能夠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假設張愛玲真的活在推特的年代裡,這時不免要想她手裡的是筆記本嗎? 或者是一臺可以下載推特功能的手機,可以裝設無數個「app」的Iphone,又或者是ipad? 說不定拿起了附設的相機,拍下一張當時電車裡頭的畫面和那男人的鼻毛,就這麼的撲上了網,及時的分享予人。 所有的事物,有了更加及時的畫面取而代之。 俗話說的「有圖有真相」。

誰還會去注意,一株草有多少種綠? 一朵花再不同的地方綻放與光折射出來的色彩又會有什麼變化? 似乎,沒有人會想要看一個人長篇大論的形容這些點滴。 就像,推特,微博這些玩意兒一出來,部落格就註定了是要走入歷史的名詞。 能用一百四十個字形容的生活,沒有人會再想花上幾個小時的去撰寫這些事。

推特出來了,緊接著它而來的是兼具多功能的臉書。 最近有部電影,說得就是臉書創辦人的故事,「The Social Network」社交網站。 是說,這年頭說沒有臉書的人,那多半是騙人的吧?! 就像,會上網的人跟你/妳說我不會打字,相信妳/你也會帶著懷疑的心態質疑對方的真假。 臉書上的人數越多,意味著此人的社交能力特別的好? 還是應該說這人挺「濫交」的? 那張愛玲又該和誰社交?

張愛玲不過是想知道「傳奇」如果再版,銷路好不好? 於是,就這麼的噗上了臉書。 頓時,數十個拇指豎了起來,大家都說讚。 又或者,一下子留言佔滿了整個愛玲的粉絲版面。 就像跳蚤。 我是認為張愛玲會覺得臉書上那些個讚,像極了她討厭的跳蚤? 數量繁多,多的可怕了。

是說,我倒不排斥大夥都得試試這些個微博,臉書什麼的。 但,我始終覺得它們不應該取代了原來人們對書寫的執著。 過去可以沒有微博,沒有噗浪,沒有臉書時的日子是怎麼樣的,我始終覺得它們就應該是那個樣。 原來會想再筆記本裡的話,就應該歸於筆記本;原來應該撰寫的念頭,就應該歸於文稿。 那些細膩的小地方,那些需要被沈澱的故事,我始終覺得是需要被妥善的保存。

我有推特啊,我也有臉書啊,我也再噗浪啊,我甚至還有標滿了簡體字的微博,可我始終覺得那些是極微可有可無的附屬品,即使長久不去更新也不覺得可惜的附屬品。  倘若每一件生活上所發生的事,見過的人,做過的事,換來的就是一個狀態欄,這會讓我心有不甘。 我始終覺得我是我,我不僅僅是一個狀態欄而已。 而我的狀態,又豈是一小塊四四方方的空白欄所能填滿的?
 
如果張愛玲真的在推特,我倒覺得約莫也維持不久吧?! 按她的個性看來,我覺得她應當也不是個會使用這類社交網站來證明自己沒有社交障礙的人。 又或者,她也會上去申請這麼各賬號回來,然後再狀態欄上頭寫著:「原來你/妳也在這裡。」 之後,就沒有了下文。

其實也沒什麼,只是突然又看到了這篇文,而我則是跟貝姬說了類似這番話。 我說,當別人的電腦都晉升到Win XP的時候,我仍執著著Win 98。 同樣的,我是說,當大多數的人都開始經營起推特與臉書時,我始終覺得,這部落裡那兩千多篇的字字句句,說得都是生活。 是這些年以來,數以萬字的狀態啊!

是說,如果張愛玲在推特,出完了「流言」以後,或許可以考慮再版個「留言」? 網羅了自己臉書上的粉絲團,出本臉書之精彩「留言」? 有機會,我倒是想到書報攤上去看看,替她問問報攤的小販「這書銷售好不好?」「這種書,有人買嗎?」之類的問題。

Oct 5, 2010

群居生活


一轉眼,天涼了。 一到了秋冬時期,這兒雨水就跟著變多,滴滴答答的下著雨,使人產生某種倦怠感。 總是想著,這樣的氣溫,如果能夠一整天待在屋子裡頭那該會有多好。 是說,倒不是不喜歡這樣的天氣,相反的,我始終認為在冬天裡頭出生的孩子對冬天有一股莫名奇妙的好感。 空氣裡那股濕潤的氣味,讓人突然地產生了鬆懈感。 就好像,所有一切繁忙的事物,一但走進了秋冬時期,即使是懶惰起來,也是理所當然的。

達賴說:
生而為人,我們原本是群居的動物,因為如此,我們只有靠著別人的合作、幫助和仁慈才能生存。

然而,我不甚明白的是,人是不是必須好像這樣的過著群居的日子。 認領兄弟姊妹,和每個人都稱兄道弟,和每個人都友好,並以互利的方式生存下去。 我不明白的是倘若我們都是群居的動物,按理說,一但相認,就不會產生疏離,倦怠,厭惡的種種情緒。 是吧?

那麼,又是為了什麼? 我們是被賦予了選擇的權利? 就當你預備選擇一種人生狀態的時候,總是會有人站出來提醒你,我們其實是群居的動物。 而那些所謂選擇的權利,充其量的只是一種假象。 使你以為,你是有著絕對的選擇權,可以選擇你所想要的生活形態與方式。 但,不論是達賴也好,上帝也都這麼說了「人是群居的動物」。 因為他人的仁慈,使你不得不以仁慈來相互對待。

我一直以為,我們是一座孤島,不斷的在與不同的島嶼切割。 嬰兒時,切割了母體。 長大時,切割了家庭。 好不容易,有一天我們偶然地與另一座孤島相遇,但始終會為了生老病死而做出另一種切割。 你與你的孩子切割,你與心愛的人切割,你與師長切割。 每一個那傳說中應該與你過著群居生活的人,從你的身、心、靈上切割。 他們對你好,使得你不得不也對他們好。 可是終究我們還是要在最後的那一刻做出切割。

你們不會永遠的在一起,而事情不會永遠的好像預期中的那樣。

然而,倘若我們根本不是所謂的群居的動物呢? 我們就只是註定了必須靠著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沒有人可以從你這裡得到什麼,而你也沒有什麼是可以分割給他們的? 就像,一株野草或者是野花,在某個夏季裡盛開,長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 就只是為了看一眼這樣的世界,然後安然地死去。 沒有想從任何人那兒得到什麼,也沒有什麼是可以帶給任何人的。  倘若,就只是這樣呢?

窗外正下著綿綿的細雨,我只是在想,要如何的保持自己的完完整整?
是蓋一座城堡? 還是築一道牆? 又或者,飛一艘太空船?

Oct 3, 2010

記得


記不記得我跟你說,有時會有些聲音跑進我的腦子裡?
比方說,二胡。

午夜四十八分,突然有個聲音跑進我的腦子裡。
它輕聲細語的跟我說,從今天開始學做西點。

倘若是為了開家像樣的咖啡店,關於這點是很重要的。
人們的第一杯咖啡,往往就是從第一塊堤拉米蘇開始。

Oct 2, 2010


將美好的獻給美好。
將清潔的還給清潔。

將醜惡的退給昨天。
將未來的寫在裡面。

將孤單的變成泡沫。
將歡樂的煮成泡麵。

將一首詩反覆演練。
最後將你放在中間。

將星期六的下午兩點,
留下一點想念的空間。

Oct 1, 2010

棉花糖


天空出現了許多的棉花糖。
噗嚕噗嚕地,遍佈在藍色的桌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