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31, 2009

紀念日


關於紀念日,我始終覺得和一些已逝的、或不久於人世的人物有關。行憲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蔣公誕辰紀念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和平紀念日。  是說,這些人過生日,干我個屁事? 了不起只是多了一個假日,可以名正言順的不上學、不交功課什麼的。 當然,像這類事不關己的「紀念日」是很難引起普羅大眾的共鳴,為了有更多的名號可以慶祝、狂歡、撒野、買醉,所以我們必須想出更加貼切的「紀念日」,例如:結婚紀念日、相識ㄧ週年紀念日、生下第一個孩子的紀念日、分手紀念日、失戀紀念日等等。

我這輩子, 至少活到現在,沒過過什麼紀念日。  有時甚至想不起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連生日也會忘記要過。 假如說,一年365天,每個人對於日子這種東西都會產生特別的情感,而在這些情感的發生背後,又非得要給它起個名號。 一年365天、一天24個小時、一小時又六十分鐘、一分鐘有六十秒,七七八八加起來每三千一百五十三萬六千秒當中,都會有人因為不同的理由慶祝紀念日。 是說,這些紀念日到底是在紀念活著的人、還是死了的人? 說起了「紀念日」,我就是會有一種 「喔~生日啊!那很好」說完以後,又沒什麼特別值得高興的感覺。

發覺,這世界上要紀念的東西真不少! 出生要紀念,結婚要紀念,認識滿一週要紀念、一年還要再紀念。 出門遊玩要紀念,有時還得拍個照、買個紀念品什麼的來幫助紀念。 年滿三十要紀念、因為好像人一過了三十歲就會罹患上什麼絕症,然後從今以後的歲月都將會是充滿了絕望。 年滿四十還要紀念,因為很快的要面臨中年危機,頭會禿、肚子會大,性功能開始衰退,喝水都會變胖! 五十歲要紀念、六十歲要紀念,死了以後還是有人要紀念你。

人需要紀念日,彷彿唯有透過「紀念日」才能夠想起自我存在的事實。

是說,商人也需要紀念日,因為唯有透過人們三千一百五十三萬六千種不同名目的紀念日,才能換取白花花的銀兩。 唯有透過人們的紀念日,方能在這動盪不安、經濟蕭條的大時代裡苟延殘喘的生存。 情人之間需要紀念、父母子女之間需要紀念、朋友需要紀念、仇人需要紀念、即使跟你/妳不相關的人,妳仍然要紀念。

一直認為,這輩子,唯有我死的那天充其量,也許可以堪稱為「紀念日」。

而我常想,我的死亡將會是十分低調的。 就是那種沒什麼人知道,知道了以後會有「天吶!這個人竟然已經不在人世」的那種反應。 不過是說,像這樣低調的死法,相信往往都是隔了幾日之後才會被發現了,那究竟哪天才算是我的紀念日? 是我從高樓上一個不小心踩空打滑的那一秒開始算起? 還是等到路人開著車輪碾過的那一刻開始算起? 是斷氣的那一瞬間? 還是等到屍體開始發臭腐爛被發現?

話說回來,其實我個人認為,「紀念日」根本就不是重點,重點是「跟誰過紀念日」?




下週一主題: 「職業道德」

Jul 28, 2009

一天之內的為什麼


凌晨四點半,醒來之後紀錄昨日一天之內的為什麼?

一.

我以為,記憶,要是在哪裡被打了個摺痕,終究還是注定,會再回到同樣的地方。

比方說,你現在的所有,或者是無,就在我記憶裡頭打了個摺痕。 說過的每句話,被烙在某個地方。
但是,為什麼人都是會很笨得再回頭去翻檢它? 為什麼有時我還是習慣性得解讀你說的每句話?

二.

為什麼人有時候會在凌晨四點半醒來,胡思亂想?

三.

為什麼醒來之後,要坐在漆黑的房裡思考這奇怪的問題?

四.

為什麼我時常忍不住想起,你說會想看看今天妳腦子裡頭都有了些什麼怪念頭?
為什麼會想知道我的怪念頭? 為什麼要問你為什麼想知道? 為什麼人不能在耳朵裡頭裝個特殊裝置
拉起一條電線,有了一臺小蘋果,為什麼不甘脆直接接上電腦下載「今日怪念頭」這檔案?

五.

為什麼有些人關在牢裡還不安定?

六.

為什麼有些人沒被關在牢裡,一樣不安定?

七.

為什麼四歲的孩子就知道什麼是擇善固執?
為什麼要固執? 為什麼不能選一些能夠讓自己輕鬆一點的方式?

八.

為什麼傳了個新聞連結,結果讓我看得是屁股?

九.

為什麼現在的小孩作息都沒什麼規律?

十.

為什麼從兩歲的時候開始喜歡問為什麼,但是長大了以後仍然有那麼多的為什麼?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為什麼? 為什麼不論你問多少遍都問不完?

十一.

為什麼吃素就能夠拯救地球?

十二.

為什麼人不是永遠都能得到想要的? 為什麼今天只能游泳,明天才能去看電影?
為什麼電影院不甘脆搭個室外游泳池?

十三.

為什麼我喜歡的人,不一定喜歡我? 為什麼我不喜歡的人,偏偏要來纏住我?
為什麼人的情感總是那麼複雜又難懂?

十四.

為什麼要出這麼奇怪的話題?

十五.

為什麼昨晚作了夢,人物是你,我哭得很傷心?
為什麼做夢都會哭? 為什麼做夢還會笑? 為什麼哭和笑跟醒來時是沒什麼關係?

十六.

在我眾多的為什麼之中,有太多為什麼想問,然而是未必會有答案的問題。
比方說,我一直很想知道,為什麼我們不能在一起? 為什麼喜歡,要被分割出不同的關係?

十七.

為什麼要喜歡? 為什麼會不喜歡?

十八.

為什麼開了冷氣睡很冷,不開冷氣睡又很熱?
為什麼沒有裝台電扇在體內,熱了自動開啓降溫系統?

十九.

為什麼青色的花菜要叫Broccoli,而白色的花菜要叫做Cauliflower?
為什麼不能叫做Green Broccoli和White Broccoli? 為什麼不能用顏色來作為識別的方式?
為什麼黑人不能叫做黑人,非要叫做非洲裔美國人?

二十.

為什麼人會老,而貓會胖?

給明日的難題,一天之內的恍然大悟 (我明白了)

相信


昨天早上,被個微弱的女人聲音吵醒。 感覺大約就在床邊距離幾公分的地方,我聽見她在哼唱著,迷迷濛濛的其實我聽不太清楚她究竟在哼唱著些什麼? 但是,感覺就像是在傳達些什麼。 接著,我就醒了。 醒來時床邊,什麼也沒有。 這讓我想起,幾年前我小妹剛搬走的時候,也說過這麼個女人。 她說,那女人在她的耳邊吹著熱氣,隔著一道紗,對著她吹熱氣。

是說,那陣子我小妹在準備律師執照考,所以每天壓力很大。 這類的經歷一般人除了歸納為靈異事件以外,還可以用些醫學上的專有名詞來解釋它。 昨天清晨,我彷彿聽見有個女人在哼唱著我聽不懂的小曲兒。 醒來後,我開始對這屋子裡頭過去可能住過的一些人、發生的一些事情產生幻想。

關於相信,其實我覺得對於一些自己不了解的世界,會產生某種幻覺。 透過那樣的幻覺,將自己所看見的東西加以形式化。 潛移默化之中,對於那樣的幻境感到深信不疑。 但是,說穿了,其實你/妳所瞭解的那些就只是一些很表面的假象。 是真的瞭解了,還是早就在腦海裡套上了一個自我組合出來的模型? 而那些妳所相信的事情,究竟是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

幾年前,我在自介裡頭列過了些「我不喜歡」的事物。 比方說,我這輩子都不會喜歡豬血糕、這輩子都不會喜歡蟑螂 (打蟑螂)、這輩子都不會喜歡強迫自己去做些不喜歡的事情。 但是,其實我發覺,很多時候,即使說得很明白也是很難令人置信。 比方說,大叔建議我用報紙打蟑螂。

是說,打從那天討論過如何打蟑螂之後,我拿著尺子測量過。 拿著報紙打蟑螂,和蟑螂之間只有十二吋的距離,相當於三十公分。  換句話說,在這三十公分之間的距離,我和蟑螂的關係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而這時我的身邊會有隻貓,隱隱約約的我感覺我的貓在嘲笑我,因為牠總是可以用不到五公分距離的貓爪死死的按住那張隻蟑螂,等待我的處置。 可是我太膽小了,根本不知道要怎麼處理被牠壓在貓爪下的那隻蟑螂。

但是,這樣說,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相信的,唯有那些經歷過和蟑螂生死搏鬥的人們才能產生的共鳴。 這其實是我所說的對Tone有關。  人對於看到的東西,就算不了解,也會很主觀的套個模式上去,目的是為了要讓自己更輕易的相信。  然後以這樣眼裡所看見的一小部份,去解釋所有那些包含了自己以肉眼沒有看見的東西。 關於,相信,說穿了只是一種自我包裝後的幻境。  

前些時候閱讀的一本書,張惠菁的【你不相信的事】,其中有一段文是這樣的:

進入另一個人的世界,也是沒有路的。 不知不覺我們將面對世界的策略,拿來對付自己珍視的人。 使用社會化的漂亮修辭,刺探對方的底線,躲在黑夜間酒館看不清表情的暗影裡。 掩飾、保護、偽裝。 那些其實是徒然的,是沒有路的。 走進一個人的世界,就像試圖達到全面的真理,任何取徑最終都成了一種遮蔽。 卻在放棄這一切的時候,才忽然地靠近。

後記:
丟掉了報紙,我後來改用掃把打蟑螂。
事實上證明,有些東西,還是長一點比較好用。

Jul 27, 2009

制約


從加州東部一個名叫Beaumont地區來的Bacilio。

每個月的第二個星期日,他開著一臺白色的載貨車,千里迢迢的從沙漠地區, 開上近八十英哩的路程來到附近的小鎮上,再小鎮的足球外場裡賣舊貨。 有些是舊貨場撿來的,有些是人家丟棄不要的。 他把這些東西撿回來洗洗乾淨、整理一下,就放在跳蚤市場裡頭販賣。 多則上百,少則十幾二十塊錢。

我遇到Bacilio的那天,他一個人坐在白色的載貨車前面,太陽很大,他的帽子遮去了他曬得黝黑的臉龐。 他的背後有一塊木製的小匾額,我在距離他正前方三步路的地方,觀看他背後的那塊匾額。

很多時候,我會像這樣站在某處張望,就像拍戲的導演,永遠會帶著他的劇組人員到拍攝的地點實際的堪景一樣。 我在Bacilio的面前停留了好一陣子,很熱,他坐在那兒不停的擦汗,時而皺起他的眉。 他的白色載貨車,貨車上那些掛的琳琅滿目的庭院裝飾,和他頭上帶著的帽子,要拍什麼? 拍他坐在那裡無所事事嗎?還是拍他四周圍那些破銅爛鐵,拍他的帽子? 拍他做的那張木製箱子?    於是,我在距離他三步路的地方,按下了第一次快門。 拍出來的東西,很糟糕。 是沒什麼感情的東西。 只是一個人,和一些地上的破銅爛鐵。

對一些人來說,也許這樣就夠了。 但是對我來說,這樣是不夠的,沒有感情的東西,就像Bacilio攤上那些被人丟棄的破銅爛鐵,在這些人的眼中,它們就只會是破銅爛鐵。 我預備拿起相機拍第二張時,發現取景框裡頭的Bacilio看到了我拿著相機對著他拍照。 於是我走向前去,先是問他 「你後面那塊板賣多少錢?」他跟我說,「如果妳要,我便宜一點賣給妳!」 我搖搖頭,跟他說沒地方放。 接著他問我 「剛才是不是在幫我拍照?」 我跟他說,「是啊! 我在學攝影,還是個學生。 希望他不要生氣!」 他笑了笑跟我搖搖手,接著熱情的邀請我繼續幫他拍照。

我答應他,洗好了照片寄給他。 上頭那兩張,我們間格了幾公分的距離時拍下的照片。 昨晚,為了謄寫他的地址,特地翻了翻地圖,尋找Beaumont的位置。 我在想Bacilio受的教育應該不多,二十六個英文字母,光是幾個單字他寫的歪七扭八的,一條街的街名,我查了好一陣子,究竟是「Egaui」呢? 還是 「Egaiu」? 努力的回想著,英文單字裡頭有這兩個字嗎? 最後翻閱了地圖,逐街的查閱每條街的街名,最後查到了這條街 「Egan」。 寫好了信封,將洗好的照片裝在信封裡面,沒有任何的簽名、沒有寫上隻字片語。 我開始想像,Bacilio拆開信封的表情,也許欣喜若狂的和他的家人分享這件事,也許放進他的相簿裡頭收藏,也許過些時候他就忘了這件事。

但是,我要說的是一份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不光只是路過,不光光只是隨性的紀錄下美醜,而是真真實實的設身處地的為了畫面中的人物做出具有實質意義的情感與行為。 拍下非洲難民營裡的孤兒,如果只是為了拍下孤兒、紀錄非洲難民們有多麼可憐的實際情況,那妳/你還是不要拍了。 因為除了滿足個人的喜惡以外,對於人與人之間那更龐大的情誼是絲豪沒有任何建設性的啊!進入了戰區裡,你/妳若是只是預備拿著相機紀錄下戰爭,那妳/你還是不要拍了。 若無法設身處地的為被拍照的人想,那就不應該按下快門! 想想,若是有那麼一天自己在狀況最不佳,或是情況最不好的時間裡被拍攝下你並不願意被曝光的照片,那是多麼難堪的一件事情。 我認為,你/妳若無法透過鏡頭去傳達一個美意,那就不要拍了!

這是,我在攝影老師那裡學來的道理。 後來想想,他教的不單單只是技術,他教的是一門藝術。 如何地和他拍攝的每一個人物、每一條街、每一個時間點中產生巨大的情感。 很多時候,妳/你根本不用像這樣大費周章的謄寫好信封、貼好郵票、將洗好的照片寄送給照片裡頭的人物。 你/妳只是需要靠近他們,對他們噓寒問暖,透過她們的口中發掘他們所要傳達的故事。

關於攝影,我認為它其實是據有制約性的嗜好。 必須去思考的東西很多,在哪裡拍效果會比較好? 在哪個時間拍會比較好? 畫面裡頭要拍下些什麼會比較好? 事實上,攝影的本身就是有制約性的。 但,當妳/你熟悉了那些氛圍上的制約以後,我認為必須有人物的制約,情感上的制約。 有感情的照片之所有會有感情,是因為拍攝、取景的人有了感情上的制約。 也許在拍下非洲難民孤兒時,該名攝影師花下了許多的時間,去投入當地的建設工作。 又或許,該名攝影師細心勘察過哪裡經常會有禿鷹出沒。 這些,都是透過制約後所拍下的畫面。 這樣的畫面,才能夠撼動人心。

制約,究竟是對自己? 還是對別人? 其實,我也不太清楚。 我想,多數對自己有所制約,在別人的眼中,攝影嘛! 拿起相機來拍照不就好了? 是啊! 的確是這樣。 根本不用想太多,就只要拍照就好了嘛! 可是我做不到,一但決定了以後的事情,就會有一個這樣的框架套在我的腦海裡。 一些些的執著、一點點的堅持、一步步的到達我想要到達的目的地。 有時,透過這樣的自我約束,會看得更加清楚一些,不論是對喜好的事物、交過的朋友、喜歡的人都是這樣。 因為有了些許的制約,才能更知道誰在框框的裡面,而誰又在框框的外頭。 因為有了一些框框的架設,使得那些制約你的人永遠的將維持在某個地方隱隱約約的約制著你。

「彷彿一但只要有了情感的制約,就將會是永遠的制約。」

所以喜歡,就是永遠都會是喜歡。
所以愛,就是永遠都會愛。
所以思念,將會永遠的思念。

不要輕易的說出,具有情感制約的話語。 因為所有的制約,都將會是永恆的。

明日作文題: 「相信」

Jul 26, 2009

想見


想見,究竟想見什麼呢?

有時,我仍然會
想見你,和你微笑的樣子
想見你,和你皺眉的表情
這樣說來,想見,算不算是想念?

浪費一捲底片,只因為
想見到用Pentax拍出的物品畫質。

Jul 25, 2009

「不結婚,好嗎?」


有本書,書名叫做「不結婚,好嗎?」

日本作家益田米莉的漫畫作品,反應近年來日本出現的晚婚、或者是不婚族的現象。

是說,昨天,我同事紅著眼框進來,一時情緒激動時流下的眼淚,就讓我想起這本書。 昨天早上很忙,醫院開始展開擴建工程,每天都忙到天昏地暗,罵聲連連。 但是,仔細想想,再這麼不景氣的氣氛之中,我們還能夠擁有營業收入,實在是不幸之中的萬幸。 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忙起來覺得人手不夠的感覺啊!

同事十一點進來,助手跟我說「她好像再哭耶!」放下手邊的工作,我拉著她去外頭呼吸一些新鮮的空氣。 她說「我開始懷疑是我有問題。」 然後,眼淚就像水龍頭一樣的掉。 其實我很怕看到人家哭 (雖然自己很愛哭),人家一哭我就會傻眼,不知道要如何的安慰對方。 又或者,其實這類的事情,根本也就無從安慰。 我拍拍她的肩膀,跟她說 「雖然這樣說很敷衍,但是,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比“不是妳的問題“更好的詞句。關於感情,我從來都不覺得是單方面出的問題。」 我看著她,她看著我,然後我們一起在醫院大門口笑著。

想起了那本書, 「不結婚,好嗎?」其實是很淒涼的啊! 同事說她一點都不想三十五歲以後的人生,每天下了班以後回到家裡面對著四面牆,自己吃著晚餐,看著電視,天冷的時候只能夠裹著棉被。 說著說著,悲從心中來,她又哭了。 哭著跟我說,那個男人她認識了十七年,實際上的交往了四個月。 過去那男人和家裡住,所以習慣了每天三餐,餐桌上至少有三菜。 她說她一個人在外頭住, 下了班回到家裡有時根本就不會想要動,打開冰箱、冰箱裡頭有什麼就吃什麼,光是三餐對吃的價值上就有很大的出入。

後來,她試著盡量自己做,但是,討厭洗碗。 每次想到煮完了三餐還得面對一大堆的碗盤就開始心情不好,心情不好對於煮飯這件事情就跟顯得據有委曲求全的意味。 我個人是一直覺得,人不要委屈自己,為了討好另外一個人的歡心而做出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 當然,有些委屈求全是自己心甘情願的事情,一些些讓步、一些些的相互調整,這部份是OK的。 話說回來,前些時候,我小妹也遇過同樣的問題。 下班回來煮好、吃好、然後男生就往沙發上一坐。 是怎樣? 現在的男生都不會洗碗嗎?

這世界上是有洗碗機沒錯,但是一般小家庭根本就不會用到洗碗機。 一餐下來了不起幾個碗盤,那麼大台洗碗機放在廚房裡頭完全是擺好看得,更重要的是它佔去了很龐大的櫥櫃收納空間,既不經濟也不實用! 是說,這時就會覺得我娘真是撿到寶,家裡大大小小的碗筷都是我爹在洗的。

青春,真是曲折迂迴的一條路啊!

會讓我們從原來的「不喜歡我會是妳/你的損失!」走到「我開始懷疑是我有問題。」

前幾日在貝姬說有個送貨的男人到她家裡送鞋櫃,拖了鞋以後,搞得整個屋子裡臭氣薰天,所以出了個題目叫做「鞋子」。 走前她注意到那個人的手上有戴上結婚戒指。 貝姬說「這麼臭,誰要跟他上床的問題都懶得去想」貝姬這麼一說,就很難阻擋我風雨欲來的想像力。 奇怪的是,再醜的女人都會有個很英俊瀟灑、文質彬彬的男人每天晚上按時回家上她的床; 再臭的男人都會有個很漂亮的女人給他生出一屋子的小孩。 我問貝姬,那我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貝姬說,妳沒有問題,會和這麼臭的人結婚,才有問題。

是說,不結婚,好嗎? 好像我同事說得那樣,真的是很不好啊! 回到家裡面對的是四面冰冷的牆壁,就算想找人吵個架也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然後,想想,真的活到六十五歲那也不過就只剩下短短三十年的時間而已。 莫非真的要養出一窩貓兒貓女,了結自己的下半輩子嗎? 但是,不結婚,好嗎? OK啊!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去哪裡就去哪裡、不用顧慮到另一個人的想法與感覺,就算報名了一堆的課程也不用擔心婆婆投以異樣的眼光。 你知道,就是那有空妳應該多多待在家裡相夫教子的眼光。

我跟我同事說,換個角度想,現在發現你們之間的差異是好的。 有些人好不容易結了婚,婚後才發現兩人之間的距離差了十萬八千里,這樣看來現在的領悟來的早、來的好。 至少你們還能有這樣勇敢點面對差異的共識。

不結婚,好嗎? 嗯 好啊!可是對於習慣了獨自生活的人來說,這問題其實是很困擾的。 沒有人會想要回到家裡面對一屋子的貓兒貓女,吃冷凍的電視餐。 但是,獨自生活了大半輩子,要碰到那樣的人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 而我說的,是那個,你/妳願意對於自己生活習慣做出妥協的人,可能是洗碗、可能是偶而吃些冷凍電視餐、也可能是週末做出些妳/你在獨居時並不樂意做的事情。 時間越久,這樣的人越少,和眼光根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事情啊!

或者,三十五歲以後的自己要學著更隨遇而安一些才是。

又或者,我彷彿已經跨越了糾結再那當中的境界。

買了一枝Häagen-Dazs的黑巧克力冰淇淋雪糕請我同事吃。 我跟她說,我覺得啊,真的不是妳有問題。 而且我相信這浩瀚的宇宙裡每個人都會有那麼一個人,出現、而你們都會願意做出妥協、讓步。 妳看,記不記得以前在我們部門裡做的那個藥劑師? 人又胖、又不愛洗澡、臭氣薰天的,但是偏偏還是有人願意嫁給他,還幫他生了兩個孩子。 所以,每個人肯定都會有那麼一個人,只不過不是現在這一個而已。  她看著我開始大笑,但是,其實我知道人的心一但受損,是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夠平復的。

那種失去愛的感覺,就像被雷電給劈到。

腦袋裡頭變得鬧哄哄的,很吵、很吵,噁心、頭痛、想吐。

心臟原本就不太好的人,則容易休克,死亡。

是說,我買了幾枝用黑松鼠毛作成的畫筆,折價的時候買的。 根據多年來看過其他已婚夫妻的相處模式,這時候,妳、你、你、妳、妳,還有你,約莫會覺得「單身真好,花錢都比我自由」 嗯,這部份是真的。 因為我實在是不用在三更半夜裡爬起來到廁所去打小人,一面還得很怨念的說著這句話:

「老娘賺錢,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噗滋的,寫到這裡,就笑了。

Jul 23, 2009

鞋子


忘了在哪裡看過這樣的說法,但是,我一直認為腳是人類第二個私密的地方。 當然,國中健康教育課本裡頭可能並不是這樣教的。 徐志摩寫過腳,中國歷代女人留下的小腳。 他的妻子,那個在他眼中頗受傳統束腹的張幼儀就纏過短暫的三天小腳。 有些詩,題材寫得也是腳。 是說,也許是人人都有一雙腳,所以拿它來做文章,似乎也就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我的腳穿過很多種類的鞋子。」

會這麼說,肯定是有七八成的把握。 穿過雨鞋,每回南加要突然下起了大雨,我常會回憶起大概唸小學的時候,有一回被大雨困在屋裡的往事。 我甚至在想,其實,後來之所以會喜歡下雨天,應該是因為那天的記憶實在是太深刻了。 我在客廳的長椅上靠著微微開啓的窗,外頭的傾盆大雨打在院子的遮雨棚上所發出的淅瀝嘩啦的聲音。 若仔細回想起來,我覺得,這輩子都回不到那個境界。 一股毫無壓力的境界。

小時候有雙很醜的雨鞋,綠色的。 我之所以會記得那雙鞋,實在是因為它長得太醜了,但是,父親那邊的家族兄弟姊妹實在是太多了,以至於經常會有“老大穿完,老二穿“的物品輪替。 我是同輩兄弟姊妹中最嬌小的那一個,所以,這類物品輪替的時候,我幾乎可以說是照單全收。 那雙雨鞋,就是這麼來的。 堂弟長得快,所以淘汰的雨鞋就給了我。 很醜,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在那個年紀裡,其實是個很溫順的孩子,所以每次下雨也就聽話的乖乖的穿著它。

有過雙黑皮鞋,可以擦得「ㄅㄜ亮」的那種。 關於擦皮鞋這習慣,來自於我父親。 父親過去擔任軍職,每天每天睡前會把第二天要穿的制服燙得平平整整。 第二天腳上要穿的皮鞋,必須拿著鞋油和刷子,刷的亮晶晶。 這些習慣,看在眼裡,很自然的就成為後來每晚睡前的例行功課。 寫好了作業,收拾好了第二天的書包,必定拿著熨斗把白色的襯衫和深藍色的百褶裙燙的有折有痕。 腳上要穿的那雙皮鞋,也必定用鞋油來回的打亮。

我那個年代裡,幾乎每人腳上都要有雙愛迪達。 不過,就像我一直穿著那雙很醜的雨鞋一樣,其實我的球鞋是母親在菜市場買回來的便宜貨,不是什麼名牌的東西。 我記得是粉紅色的,滾著白色的邊。 老實說,我還蠻喜歡這雙跑步鞋,我穿了好一陣子,一直穿到鞋底磨破了才肯丟。

國小五年級以後,我穿過些不尋常的鞋子。

印象中當年的醫師的說法,是為了預防手術後的骨骼正常生長,所以定做了一付很阿甘的鐵架。 約莫幾十公斤的重量,進進出出,爬上爬下,宛若金庸與古龍小說裡頭那些為了練就一身輕功的人所搭制而成的鐵鞋。 剛開始很不習慣,妳必須想像一下突然在身上加裝出兩袋幾十公斤的沙包,從新的學習走路。 跌倒了,如何一步一步的爬起來。 在那段時間裡,當別人歡欣鼓舞的唱著驪歌,我要學的是養出一顆不會怨天尤人的心靈。

大概穿了一年半左右,我開始可以體會阿甘在那條筆直的道路上邁開腳步奔跑的感覺。 像突然的從什麼裡頭掙脫了開來的感覺,身體突然變地更加的輕盈。 出國,上了高中,穿回了球鞋。 一直到上了大學以後,我才開始穿起有跟的高跟鞋。 試過每天踮著腳走路的感覺,最怕,走過安靜地長廊,怕擾亂了空中的寧靜。

上了藥劑學校以後,第二年在住家附近的藥房裡找了份工作。 每週幾天,有時三到四天不等,每天下課後會有幾個小時的時間在藥房櫃台後收單配藥,週末則是八個小時。 印象中打從唸了藥劑後就沒有所謂的週末,週末,我不是在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 外頭藥房來往川流不息的客人,有些人拿著藥單進來,一次就是幾十種藥。 負責將這些藥單輸入藥房裡頭的電腦系統裡,列印出說明書、藥物標簽、然後轉身取下藥櫃上每一款要使用的藥物。

我以每五個一數的方式,將三十顆到一百零二顆,或者是更多的藥丸,置放在乾淨的藥罐子裡。 貼上藥物的標簽,將要單折疊好等待當時的藥劑師檢查。 有時,一轉身的功夫,櫃台前又聚集了幾十個拿藥的人。 是說,也是在那時候,啓發了我可以同時做很多事情的功夫,接單、接電話、打字,回答問題,拿取身後櫃台上的東西。 或者因為太有效慮的關係,以致於後來公司總是派遣我去些超級忙碌的藥房。

那段時間裡頭,學會了一些事,其中有一樣是關於鞋子。 絕對不要穿高跟鞋,那不合人體工學的鞋子去站八小時。 假如,妳穿到一雙好鞋子,記得一定要回頭去再買一雙。 因為好鞋子難尋,所以假如你會遇到什麼好鞋子,那麼就一定要買第二雙。 若不是這樣,那些好鞋子很快的就會被賣完、停產、或者是沒有了你的尺寸。 有點,像人,一些你會遇到的人。 有什麼話,要記得早點講,過了這個村就沒了那個店。

關於鞋子,有些其實是不怎麼愉快的經驗 ,也是我不怎麼想提起又覺得說出來會有點矯情的記憶。 畢竟,人生百態,我一直認為年少時經歷的那些,所有與痛楚有關的東西是一種磨練。 玉石需要經過雕琢,人生需要經過不同的歷練。 我不敢說自己是玉石,但我將那些經歷視為考驗,而我們必須永遠地帶著感謝的心。 感謝因為有了這些考驗,使得一些單純的鞋子的記憶就這樣變得不單純了。



Jul 22, 2009

移動


唸大學的那幾年住在學校,學校距離我家大約一小時的車程。

靠近海邊的小鎮,小鎮上樹林很多,沒什麼路燈。 有回夜裡到附近的超市購物,回程的路上迷了路,原本一條三線道轉換成了一條比直的單線道,越走心裡越毛。

小時候看過一部恐怖驚悚片,一個女人夜裡開著車走上了這條鄉間小道,忽然間有東西趴在駕駛座旁的窗戶上不斷的敲著窗,那女人轉頭一看,一張血淋淋、半腐爛中的臉龐隔著一片薄薄的玻璃窗對著窗內的人猛笑。 女人大聲驚叫,那血淋淋的臉突然的又不見了,直到女人下車時,突然有隻手從車底下方伸出來抓住她。 後來,每次走在這樣的道路上,我總是會想起那樣的驚悚畫面。

每個學期開始前就遷入,學期結束前就遷出,來來回回的每個學期總是要搞得很麻煩的搬進搬出。 必須經常遷移的人,東西會變得很少,應該說是能不要的就不要,不要養寵物、不要有太大型的傢具、不要有那些可能會牽絆住自己的物品。 我在想,如何知道一個人是短暫的停留還是長期的進駐,只要看他所擁有的物品多寡就可以知道了。 物品少的,多半過著漂流的日子,因為必須不斷的從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

想想,其實年少時過的是些很漂流的日子。 從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要準備的東西:臉盆、毛巾、肥皂、和牙膏,幾件換洗的衣物, 日記、隨身聽、卡帶。 每隔一陣子又帶著這些固定的東西回家。 在一個城市裡頭不斷的從一個地點移動到另外一個地點,「常常」並非一件好事。 常常,就好像可以將自己置身事外。 才以為好像要看清楚了些什麼,忽然的又覺得沒什麼關係似的。

當然也是有從移動之中丟不掉的東西,比方說,一些信封信紙、書籤小卡明信片什麼的。 不論是自己買的或是後來別人贈送的,這些東西不論經過幾次的移動,都一直保存著。 我扔掉了一大落的書,就只為了保留那一小袋來自於不同階段時所撰寫下的字字跡跡。 上了研究所以後,住在家裡,再也不用按時的搬遷、所以養了寵物,擁有的東西也跟著多了。

「自己不移動了,就換成了別人在移動。」

感覺是些相對論的問題。 因為我不動了,所以有時感覺世界在我的周圍川流不息。 有時只是路過一面有特色的牆,牆上有一道門、門的旁邊開了一扇窗。 感覺這時,是該有個人走來,經過那樣的門前。 讓腦海裡面的畫面移動起來。 上研究所的那段期間,我在曼哈頓上城一家醫院裡做了一陣子,有時為了避免一個人半夜搭車回家的困擾,所以每天下午三、四點會被塞在橋上。 一塞就是十幾二十分鐘,橋下兩側的工廠,工廠煙囪裡冒出的裊裊輕煙,可以瞭望遠處曼哈頓中城的高樓大廈。 畫面很美,但其實感覺很可怕!

有時風大,車子靜止在橋面上隨著風向來回搖晃。 那陣子,我時常在想,這一條橋可以承受多少公噸的重量? 萬一這條橋突然的崩塌,我是不是有足夠的時間搖下車窗? 後來,每回上橋之前,總是習慣性的開車窗。

結果搞了半天,才發覺移動這東西其實有時並非出自於自願,更多的時候完全是被逼出來的。 不管你願不願意,喜不喜歡,是在定點以模糊的意識形態周遊列國,還是透過身體力行的方式,發現「移動」是這世界上唯一不變地定律。 如何地從一種狀態,轉換成另一種狀態?

草草了結,卡在撰寫「移動」之中做繭自縛的自己。

Jul 21, 2009

明日


最近LA天氣十分炎熱。

我記得小時候這樣問過我母親,「夏天,什麼時候會來?」母親給了個很有創意的答案,她說:「外面樹上的知了叫了,就是夏天了!」從此以後,一到了快夏天的時候,我就會豎起耳朵很注意的聽外頭樹上的知了叫聲。

小時候住在鄉下地方,四周圍沒什麼高樓大廈,放眼望去一大片的水稻田。  我們那個是個新開發的社區,稻田的對面有座墳場,有時也許是風向的問題,一到了夏天,墳場那頭傳來的鑼鼓嗩吶聲傳來感覺距離墳場很近。 稻田的另一旁有座古老的四合院,男主人很少看到他出現,或者應該說,他每次出現時都是拿著鋤頭追打再他田裡頭挖坑挖洞的小鬼頭,一頂斗笠戴在頭上,以致於我從來沒有見過他的真面目。

倒是女主人阿寇經常挑著扁擔,街頭巷尾、挨家挨戶的賣自己家裡種出來的新鮮蔬菜。 我對記人名這件事向來都是很遲鈍的,但是,有些特殊的、好叫、容易記住的人名,就自然而然的印在腦海裡,比如說賣菜的大嬸阿寇。 純樸的鄉下人,每天赤腳走在柏油路上。 我爹徒手一磚一瓦的將我家門前圍出了一小塊違章建築作成了庭院。 剩下了一些水泥,就在院子前左下方砌成了一小塊突出來的椅子。

阿寇每次賣到我家門口,就會坐在那張水泥椅上,赤著腳在一旁挑菜。 阿寇挑剩下來的菜,通常我都會收集起來,再搬出玩扮家家酒的小碟小碗,招集了些附近的小朋友,玩起煮飯的遊戲。 阿寇家的後面是一塊很大的池塘,池塘邊有條小溪,小溪兩旁高聳的竹林,偶而,竹葉隨著吹來的風在半空中搖擺著,傳來沙沙的聲音。 這時,蟲鳴聲四起,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傳來知了唧唧的叫聲。 彷彿夏天,必須在那樣的情境之中才算正式來臨。

昨天前往工作的路上,搖下了窗,外頭飄進一股熱氣,心裡突然一陣感慨「夏天來了!」,可是我好像還沒有聽見知了的聲音啊! 你呢? 你那邊的城市,有沒有聽見蟬叫?

印象中拉丁美洲革命英雄切.格瓦拉的手記裡頭有那麼ㄧ小段紀錄著他和好朋友阿爾貝托在火辣的太陽下抵達梅蘭奧斯的那個夜晚裡,他腦海裡對於未來的期望與想像。

我們覺得自己呼吸到了更輕快而自由的空氣,一種充滿冒險味道的空氣。 我疲倦的雙眼不肯睡,眼中一對綠點在旋轉,它代表著被我捨棄的世界,同時嘲笑著我想尋找的自由。 它們在努力描摹我非比尋常的跨越土地和大海之旅。 遙遠的城市,英雄行動,漂亮的姑娘, 在我們的想像力裡盤旋。

但是再也沒有人,或是極少的人,會有像切.格瓦拉那樣不怕肉身痛苦而盡情探索世界的勇氣,極少人在年過三十了以後,還能擁有那樣浪漫的想像力。 對於明日,我們無不是戰戰兢兢的迎接它的到來,少了些動人的期待。 或者,因為沒有過多的幻想與期待,我們方能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渡日,如此一來,就不會再有因為想要掙脫些什麼而做出些革命性行為搞得自己頭破血流。


妳說:「當像光影一樣模糊而晃蕩的記憶飄過腦子又化成文字時,記憶已不是記憶,而成了故事。」我說:「或許,唯有透過記憶的方式,才能想起其實,今日的我們曾是昨天的明日。」

越是平平淡淡的東西,偶而記起,就像再某個情緒躁動的夏日裡聽見了樹上的蟬鳴。 彷彿時間,突然在那一刻靜止,我們沒有明天,卻又窺見了整個世界。 那些過去對未來的冀望與憧憬,靜靜地位於一個角落,迷失在自個兒的思緒之中,像作了一場夢。 恍恍惚惚的醒來,發現那樣的自己和醜陋的曾令妳掏心挖肺的對手,原來是那樣的可惡! 而明日,明日即將到來。

還是免不了會浮現有些淒涼,悲哀的詞句,

『今日的我愛你,無法預言明日的各分東西。』


Jul 20, 2009

記得


星期天副刊裡一篇文,勾起腦海裡的一些記憶。

據說五十年前源自於德國的斷骨技術,一些過去用來醫治在戰爭中斷手斷腳的技術。 印象中,我還記得那樣的儀器。 二十來歲的少女腿上穿戴著金剛箍,兩條鋁製鋼條以平行的方式放在小腿的兩側之間,鋼條與鋼條之間則以垂直九十度角的螺絲條固定橫穿過小腿骨。 一旁有條尺,尺上一些清晰可見的刻度。

這些二十來歲的少女從外觀看來與常人並無差別。 好手好腳,只是一些天生與後生的因素,顯得嬌小了一點。 這樣的手術並不是每個醫師都願意接受。 畢竟,純粹以美容的名號,在早期我那個年代裡是件十分奢侈的事情。 當然還有一些人確實是有需要接受骨骼拉長技術的幫助。 每隔幾日,醫師就會在那條尺旁調整再調整。 將原本已經開始痊愈的骨骼拉碎,重新的生長,痊愈、再次的拉碎,直到拉長到目標的刻度上才算大功告成。

我十二歲時的記憶,六張病床組成出來的小區域。 綠色的三層版,將斗大的樓層裡頭區隔成一間間的病房。 每個病房區域裡頭的床位數量不一,有些是六張床,有些是十張床不等,每個床位分得一個鐵製的衣櫃和製物的床頭櫃。 為一的燈光是每一面牆壁上橫掛的日光燈。

有時,半夜裡護士巡房打針時,隔壁床位的人就跟著一塊清醒。 伸出手來既可以觸碰到旁邊的「室友」,遇到了些沒有什麼家人來探望的「室友」,手術過後的那個夜晚,總是會於心不忍的起來安慰「室友」。 年長點的就喊哥哥姐姐,年紀小的就是弟弟妹妹。 十五歲以前的記憶,包含了那些與許多陌生人稱兄道弟的記憶。

穿越過榮總對面的大街,可以看得到當年復健中心的外觀。 早期一大塊的草地上,每逢週末就有些院外的人帶些社團活動。 有人歌唱,有人談吉他,圍成一團的坐在草地上,放放風箏、燒烤什麼的。 每日三餐,要唱謝飯歌,篤信基督教的蔣宋美玲定下的規矩。 有陣子我還做了院裡的司琴,吃飯前就彈琴,是那陣子我最大的樂趣。

有些軍式化的生活形態。 每天早上幾點起床、幾點刷牙洗臉、幾點上課點名、幾點午餐,幾點上物理治療室,幾點游泳、幾點洗澡睡覺。 一些規律的生活方式,養出了那些年一些哥哥姐姐們口中的我的綽號,「小胖」。 (但是如今反觀,其實我覺得我當時並不胖,只是臉蛋兒有點圓而已)

前前後後的進出著手術室,以至於年少時只要聞到了消毒水的味道,就開始作嘔。 當年醫療不夠發達,至少後來的我一直是這麼想的,所以每回人推到了恢復室裡頭就因麻醉藥引來的副作用狂吐。 進出的次數多了,護士阿姨也司空見慣了起來。

記得每回我總是有個癖好,有時清醒了過來,就一股腦的想唱歌。 那陣子齊秦推出了張新專輯,人醒了,轉個身就問起護士阿姨,「我可不可以唱歌?」 是說,這些護士阿姨們聽過幾次我在合唱團裡頭的演唱,總以為會唱個什麼河北小調“探親家"之類的小曲兒,不! 印象中那回醒來,我想唱的並不是江南小曲,沒來由的,那回我唱了首「大約在冬季」。

認識了席慕容,我是說他的詩。 院裡圖書館借來的書籍,因為必須歸還,所以採用了手抄的方式。 硬是抄下了整本的七里香。 第一次遇見身上有刺身的黑道大哥,大哥說了幾句重話,嚇得從此以後學會注意自己的行為和用詞。 我在這裡認識了初戀的情人,長得美,但個性怪,幾年前我們在桃園某家百貨的頂樓和他老婆孩子一起吃飯。 多年前的台南旅還是他擔任導遊。  
    
在這裡,認識了好朋友淑玲,和後來送了我兩大帶水果的她母親。 長那麼大第一次看到這麼大的台灣香瓜,是說,也第一次瞭解,獨自從嘉義北上時扛著那兩大帶香瓜其實是件相當不容易的事情! 前些時候,和淑玲通了封Email,把這地方給了她,淑玲要是有看到的話,就麻煩轉告妳母親,是說那兩大帶的香瓜,真的是讓我很難忘!

後來,在我離開前,原有的那塊空地搭蓋起新的醫療大樓。 幾年前聽說一些院裡頭過去擔任醫療護理人員的叔叔阿姨, 有些退休、有些轉進了新的醫療大樓裡服務。 過去有年齡限制的規定,如今開放給全民醫療普羅大眾。 進步是好的,但是同樣的我在想,所有和進步有關的事情,總是必須付出某些成本和代價來換取。

一些人與人之間,那份惺惺相惜、同病相憐的情感會隨之消失的無影無蹤。 就像,我在那個期間裡認識的一些人,後來各奔東西回到社會上後就無聲無息的了。 唯一留下的是那些很散落的記憶,我記得昨夜對面病床上那因為腿上被架上了拉長器,痛的淚流滿面的姐姐,我記得年少時有過的叛逆的靈魂,熄燈後躡手躡腳的準備爬窗的經歷,我記得對喜歡的人告白與被告白,我還記得天黑以後最怕走的那條長廊。

星期天的上午,在副刊上閱讀了一篇關於骨骼拉長的技術與其背後的歷史故事,勾起那一小段年少時的記憶。 當別人在外頭唱著驪歌、在田園裡奔跑的同時,對於即將邁入青春期的年少記憶,我有了與眾不同的際遇。 因為這樣的際遇,我在想,是後來造成我不夠叛逆的很重要因素。 因為早早的離開了家,獨自在外居住過著團體生活,迫使你必須早些成長,獨自去面對一些人生中的痛楚。

幾年前閱讀的一小段文字:
...但是有一天當你回頭再看,當年那個很深的傷口,卻帶給你不一樣的體會與成長...青春總是在過度悲傷與極度亢奮中來回律動著,只要我們永遠抱持著想笑就笑、想哭就哭的純真... 


     

Jul 19, 2009

原來



原來的事情
往往都不是原來

原來學過的東西
若不是反覆的加以練習
很快就被拋之腦後

原來可能會走的路
卻因為一時的興起
錯過了可以轉彎的路口

原來想寫作的題目
只因霎那間的感觸
煙消雲散、空無一物

原來牆上的那隻壁虎
再沒有切斷尾巴前
曾是巫婆施下恐怖咒語的落難王子

原來遇到的一些人
你們之間所有的共同經歷
使的原來的這些人不再是原來的人

一直到後來才發覺
原來,從來就不是原來

原來,戀愛
是會讓人
變得像詩人一般感慨

只是原來並不知道
其實詩人,
她們都一樣會死的很難看





Jul 18, 2009

阿計


「阿計」,我這樣叫她十二年。

想不起來是哪天哪日認識阿計,但是,我就這麼認識她了。 起先,我喊她"琴姐",跟著一些其他網路上認識的朋友這麼叫著。 二十四歲那年的夏天,我始終覺得我會這麼一直的記住那一年裡經歷過的所有事情,包括了我和阿計的相識。 阿計這麼多年來一直在台北基隆路某家公司裡頭做事,幾年前的某天我們約在華納見面。 台灣到了五月時天氣就開始變熱,阿計騎著摩托車,特地請了半天的假趕來陪我。是說,那年回去,其實是很突然決定的一件事,所以事前也沒什麼通知。

永遠記得阿計的星座是卡在射手和魔羯之間尷尬的星座,彷彿有著射手愛好自由的特質,又有摩羯務實的生活態度。 不過,是說,其實我每年真正想到要祝她生日快樂的時候,就會遲到。  話說,從字面上認識阿計到我們見面,中間相隔了兩、三年左右,終於見到阿計的那年時逢千禧。 這麼多年來,其實阿計偶而會聊起那個我們共有的遺憾。 早些年,趁著Sony還在世的話,要是能把幾個姊妹湊齊了,可能今天,可以PO個圓滿的大合照什麼的?

(我在想,我要說了,阿計肯定這時又會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感到心酸)  

Sony走前留下個網誌,這幾年自然是沒有人再去更新文章,倒是阿計和Sony生前的幾個好朋友,三不五十的就上那去留些近況在文章回覆的下方。 我則是每年到了櫻花季,就會想起上那裡去,和Sony私下討論了一陣子的話題,我們一度嚷嚷著要一塊兒去賞櫻。 從此以後,每年到了櫻花季節時,腦海裡最先想起的是Sony有一年在北海道雪堆裡頭留下的倩影。

 始終覺得,關於Sony的死,阿計是我們當中最難過的那一方。

這些年阿計跑了多場的伍佰演唱會,網誌上多半是關於伍佰的消息,阿計喜歡看韓劇,所以若想要知道現在韓國最火的電視連續劇是哪部,上那裡,準沒錯! 曾經一直以為,阿計是從很久很久以前就開始喜歡伍佰的歌,所以成為死忠的歌迷。 不過後來發現,並不完全是。 二十四歲那年的夏天,我和甜豆瘋狂的喜歡上夏夜晚風,為此,甜豆特地的錄製了一片鋼琴伴奏的錄音機卡帶。卡帶裡頭除了收錄伍佰的夏夜晚風以外,還有杜德偉的天真,另外自製了內附的專輯歌詞等等,一付很專業的感覺。

據說,阿計是打從那個年代開始幫我們追著伍佰的身影。 爾後,不知不覺得就成了伍佰的歌迷。 這幾年透過全台走透透的演唱會,結識了一些阿計口中所謂的「伍迷」。 阿計說,如果不是每個演唱會都去過,怎麼能自稱是伍迷? 是啊!若不是對某個人,某事件有了不同的執著,怎麼能自稱是「著迷」?

近年來,阿計除了跑伍佰演唱會以外,還開始留意起了阿昇哥的消息。

關於這點,其實我一直沒有問阿計,但是,我就是覺得阿計之所以會開始成為「昇迷」和我是有很大的關連。 要不是那年認識的阿尼不會帶起腦海裡對昇哥唱著放肆的情人時的印象。 要不是因為腦海裡有了昇哥的影像,就不會大老遠的去買了本《恨昇歌》。 究竟阿計後來會這樣熱衷的追尋昇哥和我是不是有極大的關連? 這件事,其實我一直沒有問阿計,但是,我很願意相信,是的!

九月的天氣,氣候宜人。
公園的樹上,一些變了色的樹葉,只是隨口提了一句 阿計熱衷的提出了一堆的回台旅遊建議。

「阿計」,我這樣叫她,叫了十二年了。

心目中一些可以被取代的位置,這些年早就有了一張張新的臉孔補上。 但是,阿計的位置,是這輩子都無人能取代的。 畢竟,阿計這個稱謂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來的!

我阿計說,這裡的留言版很怪,所以為了阿計方便留言我又換了版型! :)

Jul 17, 2009

過氣


打開各大媒體,一些關於Michael Jackson的報導。

上個週末,路過了中國城行人道上小販的雜貨攤,像當賊一般的站在小販旁好一會兒,觀察當時正在看攤子的婦人。 彎著九十度直角的腰,將一些雜誌分裝在郵政局的信封裡頭。 雜貨攤是台木製的推車,尺寸不怎麼大,車子的一旁裝著洋傘,遮去了絕大部份的日光。 右手邊架上兩排帶有中國城地標的明信片,一臺小小的收音機,放在雜貨攤的左邊架子上,收音機裡傳來一串的廣東話,報導的大約是和Michael Jackson有關的新聞消息。

爾後你會發現街頭巷尾,男女老少,不論國籍還是年齡,關於曾經風光一時的大明星以及他們的死亡,人們是多麼的關心與感傷。 一些過去可能連Michael Jackson歌曲都沒有聽過幾首的人,突然出現在唱片行裡,四處的尋找與大名星有關的一切過去。 關於那些我們幾乎就要忘記的人,突然像很有感覺似的收集、發行他所有的生平事蹟。

我個人覺得,這是挺悲哀的一件事。
因為人對於悲傷的事情,其實是很健忘的。

就像脫下一件破掉的舊衣裳、換掉家裡一件壞掉的傢具、或者是撤下一塊傾斜的布條。 不知道是不是人們有過了太多悲傷的記憶,以致於對於突如其來的事件會從一開始的震撼、哭泣、哀悼、懷念,轉至麻木。 除了那些至親摯愛的人以外,誰還會記得某年某月的某一日,從哪棟樓層的窗外墜落了一個張國榮? 又有誰會記得,五歲時的梅姑跟著母親走唱時的模樣? 人對於悲傷的事情,是很健忘的。

偶而再回想起,不過就是某個過氣了的明星,或者一段痛苦不堪的片刻記憶。 我只是在想,究竟會是誰,在這巨大且荒涼的城市裡,在惡臭不已的排水道出口,發現我的那具日漸腐爛的屍體? 像發現了個過氣的話題。

Jul 16, 2009

有病


每個人都有病,
一些不為人知的病。

寫作,是一種病。
拍照,是一種病。

提款機前的左顧右盼,
是要命的疑神疑鬼病。

吃義大利早餐臘腸,
偏要淋上不搭嘎的楓糖漿。

快速的行走,
穿越過寧靜的街口。

害怕,一個人
走過陰森的長廊。

長廊的盡頭,
那慘白的一面牆,
牆上趴著兩隻交配的蟑螂。

有些病,挖個坑
就像貓屎一樣往坑裡頭藏

還有些病,
說出來就怕嚇走了情郎。

例如: 「我愛你,那你愛不愛我?」
有些病,說實話,病死都活該。

Jul 15, 2009

分隔


感覺有一些人在心裡面已經走的很遠很遠了,意識上的形態。

有些人,妳認識了他大半輩子但是終會有那麼一天,在你們意見出現了分歧的時候,才赫然發覺原來你們根本不了解彼此。 這樣的感覺,我覺得並不限於男女關係而已,包括了朋友、同事、有時甚至於包括了長期生活在一起的家人。 一些對你來說很重要的事情,搞了半天並不具有相同的重要性。

在心靈的某處,你們就像兩座不同的島嶼。
這頭的妳正吶喊,而那頭的山林,是那樣的深遠僻靜。

在我的心裡面,其實住著一些這樣走遠了的人。
相識的時間越長,而越顯悲哀的人們,有時會有那種  「妳/你真的是很不了解我」的感慨。

是說,昨晚發出的我的宿命論,有人踩到了我的地雷。 是很小的一件事。 但是,我突然地就有了「原來你真的很不了解我」的感慨。 但其實我們明明認識了很多年了啊?! 然後,才驚覺,所謂的熟識,至少對我而言是那些心靈層面上的,和時間的長短無關。 或者,問題是出在我從來都不願意任意的挖洞,導致一些即使認識了很多年的朋友也不太清楚我究竟是如何的生活。 你知道,我們之間會出現一大塊空白的分隔。 一些即使不去填空也無所謂的分隔。

一但從某個據點上告别了,我覺得,就很難回到失聯的地點。

交換的三言兩語,始終無法彌補當中空白的部份。 了不起,只是像閱讀了一則文的簡介一般。 缺席了一堂課,那就是缺席了啊! 時間不會回到過去,那天的氣溫,窗外樹上的鳥叫聲,走廊裡來往的嘻笑聲,朗誦時的回音,風聲,聽著環境的人們。 而這些缺席了的人,若再想要回到一度離開的座位上,我覺得是很困難的事情。 時間,不斷的再流動,一些感覺,會被取而代之。 要好的朋友,親密的愛人,那生死與共、同仇敵愾的夥伴,逐一的因為你的缺席而被取代。

「同樣的一句話,從不同的人口中說出,就有了不同的反應。」

昨天,我是這麼跟這位大叔說這件事。 才說完又覺得自己好像很小氣(小氣的女生會不可愛)。 不過其實就是這件小事,有時我還是擺脫不了那心裡面關於「我們其實真的沒有很熟」這樣的心態。 以致於一些人很容易的踩到我的地雷。 歸根究底,我覺得是這同樣的一些人確實是在某個時間點上從生活裡失聯了。 那些成長的過程裡,關於人生的經歷,感觸,已經無法產生所謂的共鳴。

像兩座分隔的島嶼,遠走。      
又像夏宇的兩種不同的樂器,分開時你不懂我、我不懂你的獨奏曲。

Jul 14, 2009

原來如此


有時候,時間,不曉得怎麼的就遺失了。

比如說,今早起來喝了一杯例行的咖啡、豁了麵,作成了煎餅,換上了T-shirt和牛仔褲,出門、回到家裡時已經是午飯的時間了。 一個上午,就這樣悠然的過去,在想要回頭去尋找,好像上一個世紀的事情。

星期日那天,我娘的車子停在右轉線上等紅綠燈,後面一臺白色的休旅車就這樣的撞了上去。 我娘打了電話給我,我人趕到現場的時候,肇事的車主和我娘坐在樹蔭下。 華氏九十幾度的高溫,一個男人帶著四個穿著清涼的女人。 其中一名打扮比較華麗的女人跟我娘說,大家就各自把車修一修就算了。 那女人說著國語,帶著一些家鄉口音,聽來像從內地來的人。 她轉身跟我說,妳娘不對,不應該突然煞車。 於是,我用優雅的口吻跟她說,前面煞車,但是跟在後面的人應該保持距離才是。 她們每人妳一言我一語的跟我描述誰對誰錯的問題。

報了警,連絡了保險公司,驗車,估價。
將時間瓜分在每一件突如其來的事物上,不膮得怎麼怎麼的就遺失了。

買了一本新書,看了書裡的幾篇文。這才恍然大悟,我們之所以會遺失居住在身體裡面的那個孩子,是因為大人被剝奪了放暑假的權益

Jul 12, 2009

夏日吹起的澎風


在外頭一連跑了三天,一到了夏天,我的體重就會開始直線的下降。 並不是刻意的減重,而是遇到了炎熱的天氣我就會一整個茶不思飯不想。 陽光,把芭樂的臉頰曬出了黝黑色,就像沁入在巧克力糖漿裡頭的棉花糖。 前些時候,看到新聞裡頭報導的十來歲的未成年少女,在自己身上刺了青,回到家裡後鬧起了革命,刺青店還因此賠上了一筆錢。 夏天,我曬黑了的皮膚,會讓我有股想要刺青的慾望。 是說,其實我真的很怕痛。

昨天,我在車站裡和一名兩隻手臂上刺了青的男孩說話。 他叫Antonio,從瓜地馬拉來的。 帶著耳機,一臺小小的ipod mini夾在書包背帶上。 我問他手臂上刺青的背後都具有些什麼樣的意義? 他逐一的展示著自己身上的刺青,還說,過些時候要把他們漆上不同的色彩。 手上預備刺上自己國家的國旗,一股強烈的民族情感在那一瞬間流露。

星期天的上午,去了Swap Meet,這裡每個月的第二個星期天,最大的那種。 上千個攤位佈滿在足球場的每一個角落。 賣的東西五花八門,年輕的攝影師和他拍攝出來成千上萬的風景照、沙龍照,一張只賣一塊錢。 關於藝術,原來是可以如此的廉價。

經過一攤很特別,標示著外星人偵測站。 小販看起來並不如想像中那樣的怪,但是,外星人偵測站也可以擺個攤位,究竟能賣些什麼呢? 所以說,其實我在想,有沒有Ph.D,也許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因為不論生活多艱難,總是有辦法想出個什麼,越過層層的難關。 好比說,開個外星人偵測站也不錯!

穿越過時間,進入古董區。 想起昨天收到的一張明信片,明信片的下方有段很文藝的「澎風」文:

自卑是魔鬼作祟
自傲的神靈引導
物種的競爭天性
過多的緣由都顯得無謂
孔雀般燦爛攝魂的幻影堆疊
構成這澎風的嘉年華會
曙光乍洩
時間將彩繪的面具一張張撕裂

據說,賣明信片的設計人“整個帥到不行“,聽起來卻像極了另一股“澎風“。

昨天回到家裡,開了冷氣,待在冷氣房裡看Clint Eastwood自導自演的Gran Torino。 故事描寫一位愛國的退役軍人在韓戰過後,居住在中部鄉村小鎮上遇到外來移民,與他們之間生活上的互動衍生出的情感。  從一開始對外來族裔的歧視,到後來捨命相救的過程。 結局十分撼動人心,不由得讓芭樂又流下了幾滴珍貴的眼淚。

忙碌的跳蚤市場,琳琅滿目的攤位,很難捕捉單純的人物畫面。 主要還是背景看起來太過於忙碌,干擾了拍攝的主題。 但是鏡子,和一些破損的畫框是不錯的配角。 從一面古老的鏡子裡,看見空間在裡頭穿越,時間撕裂了澎風的面具,時間撕裂出一幅靜止的畫面。

是說,其實我很乖。 口袋裡只放了十塊錢,扣掉了買門票的錢,剩下的只夠買一罐水。 在專賣相機的攤位上看到了夢寐以求的Leica III,要價六百多塊錢,拍張照,做紀念。  『This maybe the closest I get to you!』

Mel問我,沒看到我拿著相機拍照。 是說,我覺得我已經渡過了那個拿著相機就拍照的時期,現在比較常做的是在同一個地點,走來走去,時左時右,時上時下,有時只是蹲在路旁等兩旁路過的人群。 學會遙望,學會等待,學會觀察一些人物的個性和說話時的習慣。 就一直等到有適當的機會和故事性的畫面時才會按下相機快門。

Heraclitus說,所有事物都是流動的。
這樣說起來,攝影約莫也是另一種形態的澎風。

(沒辦法,明信片背後的那段文讓這篇顯得很文藝)


Jul 11, 2009

夏日炎炎


昨天和老師喬好了今日碰面地點,為了方便,所以選在同一家Bagel Shop前碰面。 以為下午會跟隨老師前往Santa Monica海灘,所以特地開了車。 為了貪圖方便,把車子停在中央車站前的停車場,停一天要$14。 是說,其實如果是第一次到這個地點,又打算在這附近耗上一天的話,是很划算的一件事情。

你可以從中央車站步行走到對面的小公園,公園旁的Olvera St,是之前我在教堂旁拍下詭異的面具地點。 週末時是墨西哥人趕集的熱門地點,有音樂現場表演,這區觀光客不少,所以這附近的人遇到拿相機拍照的人還算十分友善。 從Olvera St繼續向北走可以進入chinatown。  是說,中國人到底還是個保守的民族,所以其實我發現中國人發現被拍照和墨西哥人發現被拍照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反應。

墨西哥人有很熱情的民族風,絕大多數的人是很友善的。 墨西哥人發現被拍照很多時候,他們會愣一下,當然起先是被你的舉動嚇到了一下,很快的你對他們施出善意,他們會熱情的邀請你加入她們的話題或者是讓你繼續的拿著相機拍照。 是說,中國人就不一樣了。 中國人先是愣一下,然後開始皺起眉頭,有些甚至會露出感到厭煩的表情。 還有一些則是擺出麻將臉,即使你跟他微笑,他也不怎麼輕易的卸下防備的心。 比方說,街角遇到的一些阿婆,我只是在想,為什麼? 為什麼中國城的阿婆都長得一個樣?

決定要參加這次攝影活動的時候,完全沒有顧慮到天時地利這回事。 好死不死遇到這個週末天氣特別的炎熱,日正當中,頂著外頭一百度的高溫,打從昨天傍晚回到家裡以後就不太舒服。 頭暈腦漲,雖然一路上已經帶著水拼命的在補充水分了,回家的路上始終覺得哪裡不太對。 我覺得這和幾天前值的大夜班也有點關係,晚上太熱睡得不好,昨天一整天跑下來有點中暑的現象。

每年到了暑假我都會很容易中暑,所以拜託我娘幫我刮痧,背上幾條黑青的印記,肩膀一整個酸痛到不行。 到了中國城以後,我坐在一旁的陰涼處,取景,調整光度,然後感到些微的噁心想吐。 嗯哼 是說瘋子也知道在這樣的熱天裡最好是躲在陰涼處。 於是乎,婉拒了下午跟隨老師去santa monica海灘的活動。 午飯後,取了車,回到家裡立刻換上了泳衣跳進水池裡頭消暑。

星期六的車站裡頭有些奇奇怪怪的人物出沒。

我們在BAGEL SHOP 前面聊天時,一名流浪漢走向我,低聲的問著我「有沒有兩毛五?」我說 「沒有」怎知他越靠越近。 我退了幾步路,他繼續問著我「有沒有兩毛五?」 近一步的逼近。 通常這些人沒有惡意,他們也不會傷害你,但是很多時候他們靠近的舉動會嚇到一些人 (還好我是被嚇大的)。  他們要不到錢很快的會朝著下一個目標前進,更何況在眾目睽睽之下,他們很難做出一些特別具有威脅性的舉動。 他第二次的靠近,坐在一旁的老師開口喝止了他。還沒拍攝什麼就遇到這名流浪漢時,其實我有種預感,今天的外拍會有點不太順。

果然,我選定了位置以後,預備做定點拍攝的指定功課。 人潮川流不息的通道轉角口,取景、測光,拍下些靜態中人物在其中來往流動的景象,一轉身,一名車站警衛站在我的背後,詢問著我們的來意。 她說因為一連幾天都出現在車站裡,有人跑去車站服務室抗議我們拍照的舉動。 還聲稱若要繼續在車站裡頭拍照,要到櫃台去提交申請文件,而且限定只能在車站內拍攝,不能到候車月台上拍照。

是說,我是不太清楚規定,不過,聽說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家,在公共場所拍照還要提出申請我是第一次聽說。 這樣,每天大批的觀光客拿著相機死命的拍照要不要申請? 睡在大門口的流浪漢要不要跟國家申請? 到麥當勞拉屎要不要提出申請? 當然,那位警衛向我詢問的時候是用著很友善的口味,所以縱然這些問題幾度在我腦海裡浮現,我還是很認真的聽她說明一些車站裡頭的“特別規定“。

事後,我問了老師的兒子,他說在車站除非你是帶著腳架在拍照,否則是不需要提出申請的。 不過,是說,警衛不過是在扮演警衛的角色,所以原則上他遇到這種情況大致上也是採用和我一樣的做法。 左耳聽、右耳出,人家不要你在這裡拍照,我們換個地點拿起相機繼續拍車站。

假日喔!車站裡容易出現些怪怪的人。

怪怪的人要錢,怪怪的黑女人看到東方面孔劈頭第一句話問的是「Do you speak English?」所以,我只好禮貌性的告知她 『I'm sorry?』她搖搖頭,然後轉了身走人。  感覺女人的來意不善,所以,我只好順水推舟的假扮觀光客,免得惹來麻煩。

我沒錢,我真的沒有錢,全身上下最值錢的只有那台相機。
其餘的都只是你/妳的幻覺!




Jul 10, 2009

平常心拍平常的畫面


上午九點, 我們在union station裡頭的早餐店碰面。 這三天一同參加的還有個劇場導演,教授兼作家的老先生Mel。 年紀大約六七十歲,目前在UCLA裡頭任教,多年前從紐約布魯克林搬過來定居, 畢業於Carnegie Mellon,經歷和熟識的人說起來多到嚇死人。 創辦了Carnegie Mellon的戲劇系和紐約NYU的美術學校。 Mel最吸引我的,並不是他多到不行的經歷,而是他今天手裡的那台Leica M8。 Mel跟我說,他的生活裡添了個六個月大的小孫子,這台Leica M8拍下了許多小孫子的照片。

但是,我想說得是,其實,用什麼樣的相機並不是重點。 (雖然他那台真的看起來很不錯!) 重點是人必須用心去觀看你所看到的畫面。 拍一個人,你要說得是關於那個人的什麼故事? 醜陋的心,說醜陋的故事;美麗的眼,看美麗的故事。 是說,相機的大小、轉盤上的功能,鏡頭的長短,是不是每個小細節都要被擦拭的很清潔? 是說,其實,我覺得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友善。

有時,為了拍下一張還可以的照片,我們在同一個地點不停的移動著。 尋找適合的背景,尋找不太混亂的畫面去襯托一個你預備攝下的主角。 很多時候,因為不斷的拿著相機取景,更換角度,等到了適當的主角真正的踩入你的畫面時,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是畫面的主角。 就算察覺到了,很多時候一個微笑,一句問候就可以打破對方對於你之前拿著相機對他拍攝的舉動釋懷。 有時,甚至還可以透過這樣的談話取得更多關於人物的故事。

相機的大小,並不是造成被拍攝的人恐懼的因素。
是友善,是微笑,是在於你是否設身處地的為被拍攝的人著想。

好比說,太過肥胖的人,除非你賣的是減肥藥,要不看再任何人眼裡都會有些先入為主的觀念。 是誰都不願意被拍下不好看的照片啊! 所以,我想也就難怪一些人,在最難堪的時刻對你翻白眼了。 所以說,如果你討厭某些人,你可以去拍下對方最醜的畫面。 但是,如果,你是這樣渴望紀錄下世界美麗的那一面,那麼不管是用哪一款相機,都請善待被拍攝的人。

午餐後,我們回到Union Station,搭乘紅線到靠近Hollywood附近的McArthur公園,公園裡形形色色的人物,一些流浪漢睡在草地上、一些推著車的小販、一群孩子圍繞在一起,這是今天最後一個拍攝的地點。 公園中央的舞台上,一些正為著夏夜裡的音樂會做最後的練習。 這是個豔陽高照的星期五,很熱,但是,從取景框裡頭看到的是一些平常人的平常生活。 這些景象對一些人來說的確是沒什麼特別的,但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後,說不定畫面中的哪個人會看到照片然後突然的回想起那個夏日的畫面。

一個平凡的日子,就突然的不平凡了。



Jul 9, 2009

幸運の結繩


為了要騰出這個星期五、六、日跟著攝影老師外拍的時間,和同事調了班。 原本只需要連續值班三天,休息一天以後再回去上夜班。 不過,後來變成一連上了五天班,感覺就只差沒有住在那裡了。  很忙,每年到了七八月的時候就特別的忙,新一批的實習醫師開始入院實習,常會寫出一些狗屁倒糟的東西出來。 字寫的難看就算了,最怕遇到字難看,脾氣又殺很大的小醫生拿著雞毛當令箭的那款。

我們部門有個缺,去年我們主管有跟我提過,問我有沒有興趣。 是說,今年,好不容易一些凌亂的人事步入了軌道。 幾個月前的會議上,主管告知了那個缺開放應徵。 回家後我重新更新了一下履歷,只是沒多久我就開始後悔了。 老實說,其實我很喜歡現在的工作環境和時間。 一個禮拜只要工作72小時左右,剩下的時間,你可以隨心所欲的做些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 若是調了職位,時間上固然可以開始像個"正常人"一樣,朝九晚五的,但是照我的個性看來勢必得要放棄一些自我,和一些嗜好。 這點讓我我覺得很困難,也不太願意。 所以那份更新好的履歷,仍在我的desktop上,沒有被丟出去。

人要如何才不會後悔?
是要對自己誠實些,善待自己。
不做出違背自己心意的事情。

昨天,和很久沒連絡的小瓜聊了幾句。 小瓜跟我說了個A女、A男和B男的故事。 故事大概是這樣的,A女和A男相識了很多年,然後A女認識了B男,一時天雷勾動地火,兩人雙雙墜入戀情。 但是,由於家庭因素A女必須在A男與B男之間做出選擇。 然後,出現了連續劇般的情節,B男做出退讓的選擇,A女傷心之餘迫於無奈只好選擇和A男步入禮堂。  很戲劇化是吧?!我也是這麼想。 老實說,我不怎麼同情A女,也不覺得B男很偉大,A男的角色有點慘,午夜夢迴時才驚覺,原來愛人愛的不是他,叫A男情何以堪?

又不是在拍戲,為什麼人要把自己的人生搞得這麼悲慘? 關於幸福,是不是一定都得像這樣綁手綁腳的? 打個結,許個願。 有沒有中?就拜託老天爺! 可是人生啊,總是自己的。

前些時候,我在某個街角看到個推著購物車的流浪漢,打扮的十分潦倒,但是購物車上的東西堆的很高。 我是說,很高! 那時,我在想,這就是他的人生了啊! 不論風吹雨打,日出或者是日落,他的全部就在這裡,人在車在,人亡車亡的全部的人生。 最後悔的約莫是昨晚來不及撿的飲料空罐。 在我看來,自己的人生,請自己去爭取。


認真的生活,
輕輕的置放,誠實的愛。

我是這麼想的。

Jul 8, 2009

童年


印象中小時候上電影院總是又黑又暗,人滿為患。 狹小的戲院走道,一些嚼著檳榔的男人靠著牆邊站,又悶又熱的戲院裡,所有人的汗水夾雜著一陣騷臭味。 後來第一次和朋友上國外的電影院時,一整個覺得就像走進了皇宮。 沒有擠到爆的人潮,地上也沒有隨時可能被拌倒的垃圾。

昨天上夜班,早上帶著小姪女去電影院看電影,經歷一些現在兒童極度缺乏的經歷。 不過是說,其實現在大概多數的人都不太上電影院,又或許因為非假日的關係,所以電影院裡頭看電影的人不多。 一些放暑假的孩子,在沒有被家長安排暑期活動的日子裡,被大人帶進了電影院,消耗她們多出來的時間。

看了“Up",迪斯奈最新的作品。 叫人想起約莫一年前在美國愛達荷州出現的真人真事,那人以無數個氫氣球,自製成一艘氣球椅,就這樣漂浮了離地面三百七十五公里的距離。 據說,此人還因此遭到飛安單位的調查與罰款。 不知道是不是編輯人員也是看了這則新聞才突發奇想的故事題材?而氣球,成了我們實現夢想的根本。

『UP』的故事很平凡,一位年邁的老人,在與他生活了半個世紀以後的另一半過世了,為了保留愛人生前的遺物及共同的回憶,所展開的一連串的冒險故事。

雖說是卡通,不過我個人覺得故事背後的意義頗大。 四歲半的小姪女(小姪女對那半歲相當堅持,所以後來其實我很習慣性的會幫她強調那多出來的半歲)看到緊張的情節在戲院裡頭驚聲呼叫,關於故事本身背後反射出來的社會現象,相信是沒有概念的。

我常覺得現在的小孩,沒什麼童年。 那些在破舊的屋子裡探險,在草叢裡尋寶的經驗不存在,即使有,應該也是聽說的。 比方說,前些時候和家人聊起了童年時被農夫在稻田裡頭追著打,小姪女在一旁聽的目瞪口呆,一臉感到驚奇的表情。

我跟她說,改天,我帶妳去看看稻田。 稻田是什麼妳知道嗎? 她搖搖頭,嘴角微微的笑著。 我們每天吃的米都是從稻田裡面長出來的。 我這樣跟她解釋著,臉上帶著崇拜的表情。 前些時候,在夏威夷的chinaman's hat看到了一些在公園裡搭帳篷露營的人。 她稚氣的問我,她們在Camping嗎? 我說,是的。 妳有Camping過嗎? 下次我們一起去Camping好不好? 她過來拉起我的手,開心的點著頭。

就是這樣,對於生活的感觸,社會現象的觀察和那些我腦海裡偶而浮現出的童年記憶,對『Up』裡頭部份的劇情感到心酸酸的。

七月的上午,外頭陽光充沛,我們在屋裡兩人四手做美勞。 戴著面具,畫了一幅畫,我幫她裝在黃色的大信封裡頭,預備下午拿去郵局寄,寄給她平日最喜愛的公共電視台兒童節目,強烈的參與感遠比什麼都來得重要!

Jul 7, 2009

Counting by Numbers


看了一場電影,
清了兩台相機。

買了三捲底片
按下四次快門。

拍下時間被凝聚後的畫面,
再在昏暗的戲院裡,
流下幾滴傷感的眼淚。

Jul 6, 2009

七月四日,國慶日


昨天看了大叔丟來的連結,連結裡頭拍下的國慶那晚煙火景色很美、但我個人還是擺脫不了可怕的感覺! 越是華麗的煙火,彷彿那轟隆隆震耳的砲聲就在我耳邊響起。  然後呢? 然後燃燒完了這些短暫的片刻以後,我們必須耐心的等待歷年的煙火秀

印象中我最後一次親身蒞臨觀看煙火是在國小的時候,有一年國慶,父親帶我們到附近的公園裡看煙火。 那是我記憶裡對煙火秀唯一也是僅有的記憶。 住在紐約的那幾年,看煙火,是在電視上的事情。 所以原則上來說,和煙火那樣的接近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的事情。

遷移到了LA,幾年前下班的一個夜裡,獨自開車在回家的路上。 這裡少了紐約那些高樓大廈的阻擋,加上一到了國慶處處可以看得倒賣煙火的指定站。 七月四號國慶這個日子,到處可以看得到漂亮的煙火。 煙火,不再是入夜以後囤積在河畔邊的表演秀,而是它們是那樣的分分秒秒、毫無預警的一觸及發。 對此,老實說我感到十分恐懼。 就像那天夜裡,我獨自的開車回家,天一黑,四處竄起的煙火,五光十色,炮聲隆隆。 像行經一個戰場,而你非穿牆鋼。 打從那天起,我對煙火這玩意兒,只有恐懼的感覺,不論煙火多漂亮,我只想回家。

然而就在這砲聲隆隆的日子裡,我想起這本書,據說這書是攝影人的聖經。 有人把Robert Frank比喻成詩人,他的名字可以跟詩人Rimbaud(韓波)並提。 最近,舊金山現代美術館 (SFMOMA)裡頭至八月二十三號為止正在展覽這位攝影師Robert Frank的收藏在「The American」 裡頭的作品。

話說Robert Frank於1924年出生在猶太家庭裡,母親是個瑞士人,而父親則是來自於有家世的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了以後,他的父親失去了土地,於是帶著他們一家人向瑞士當局申請入籍。 同時,也在瑞士躲去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的追殺。 幼年的坎坷記憶讓Robert Frank在很小的時候就體驗了壓迫感,為了逃避繼承家族的事業,Robert Frank毅然決然的投身於攝影。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Robert Frank帶著妻小移民到了美國,前後分別在時尚雜誌社裡及Forune雜誌社裡擔任攝影師。 不過由於一開始對美國的生活抱有太多的憧景、生活腳步太快、太多的金錢上的利利益與衝突,再加上雜誌社裡的編輯對於作品次次的修改,讓Robert Frank很快的對美國改觀,並反射在他後期的攝影作品之中。

這本「The American」是他在1955年至1956年期間所拍攝下的美國戰後實錄。他利用了兩年的時間,拍下了兩萬八千多張照片,最後選出了這八十三幅作品,紀錄了當時美國戰後的憂慮、疏離、以及寂寞、孤獨的社會現象。彷彿從一個外來者的眼中看見真實的美國人,他們明明生活的十分富裕卻極微潦破的心靈。 在我看來像極了七月裡的煙花。


Robert Frank:「When people look at my pictures I want them to feel the way they do when they want to read a line of a poem twice.」

Jul 5, 2009

宇宙青春無敵


昨晚回家的路上,公路兩旁的火樹銀花,然後我在數日子。 比方說,我和誰誰誰認識了多少年? 在這裡寫了多少年? 和誰誰誰又分開了多少年這些瑣事。 說起來也沒有為什麼,只是昨晚回家的路上,突然覺得好快!就這樣一轉眼又過了一年,像極了眼前的火焰,蹦的一陣,隨即消逝。

前兩年,我會用「宇宙青春無敵」來做為匿稱或是狀態,我感覺我真的宇宙青春無敵。 一股莫名的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精氣神,徹底的貫注。 今早醒來,這幾個字又出現在我的腦海裡,不過倒不是有了什麼特別的豐功偉業,不過是看了前些時候甜豆在日誌裡頭發表的一小則文章。

日記裡頭甜豆替她的朋友抱不平,說是在"別人家“看到了一些關於她朋友的五四三。 在我的好奇心驅使之下,我就跟甜豆要了“別人家"的網址,上去過目了一下。 是說,我以為只有女生才會像這樣七七八八的寫一堆落落長的五四三,而這些五四三通常是沒有什麼主題和特別的內容。 也就是說,很多時候,不是抱怨衣服太少、鞋子太亂、拎著菜籃上市場排隊擠了半天卻沒有排到今日特價的話題。

「別人家」的故事內容大約是這樣子的:

幾個男孩和幾個女孩一起聚會,幾個男孩看來對幾個女孩中的一個女孩比較有好感,所以當幾個女孩裡的其中一個女孩拎著LV包包走進大門後,幾個男孩對LV包感興趣。 於是乎,幾個男孩問了幾個女孩中的其中一個女孩如何辨識LV包包的真偽,幾個女孩中的其中一個女孩開始回答,還有幾個女孩幫忙搶答。 幾個男孩對於幾個女孩搶答這件事顯然有些不悅,幾個女孩認為幾個男孩其實無須辨識LV真偽,只要會付錢就可以了,幾個男孩聽了之後大怒! 回家後寫了這麼一篇不悅文,幾個男孩覺得幫忙搶答的幾個女孩有些膚淺。

是說,如果我是幾個男孩,而依照我的個性看來的話我的確是這樣的,我相信我也會在那青春宇宙無敵的歲月裡回家寫下那麼一篇文,少則數千、多則上萬的。 男人不是一定要知道如何辨識一些物品的真偽,但是我的男人要是買一台假的萊卡Leica相機回來送給我當作禮物,我想我心裡一定會很悶! 既然要送,請送我一臺Leica IIIf,外加皮套的那款! 這款有兩種,黑色的旋轉盤已經停產,紅色的那款目前市面上沒有幾台了。

一個人,特別是幾個男孩在竭盡所能的討好幾個女孩時,自然會投奇所好的做出選擇性話題。 不過,由於宇宙青春無敵,所以幾個男孩可能是誤闖了幾個女孩知識領域比較廣闊的禁區裡,而幾個女孩,也太白目了一點。 重點不是LV,而是幾個女孩搶話的過程裡讓幾個男孩在幾個女孩中的其中一個女孩面前變得很沒面子,也就難怪了青春無敵的幾個男孩如此氣憤的寫下些五四三。

前些時候,女同事們之間的話題,無非就是那些名牌包包、鞋子之類的。 她們轉身問我會把積蓄拿出來買什麼? 我毫不猶豫的說著,約莫是相機、鏡頭之類的東西。 所以,或許是價值觀念不同,而我對LV這類的物品向來沒有什麼特別的研究,所以無法感受到青春無敵的幾個女孩所感受的那些。

主啊!請原諒! 我們的青春其實是用了無盡的汗水、淚水與口水寫下的未完成。

Jul 4, 2009

七月雜記


前些時候送出了一幅畫給同事以後,沒隔幾天我在信箱裡發現了一只信封,信封裡頭是張廣告傳單。 傳單上印有很漂亮的水彩畫作,上頭有連絡人的姓名電話和地址。 是說,在附近學校裡的水彩課結束以後,同事給了我這張廣告傳單,上頭有畫家的名字,教學的地點等等的資料,延迅上網找到了這位畫家的個人簡介和網站相關訊息後,我寫了封Email給她,詢問些水彩課程的相關事宜,包括了在哪裡上課、一堂課上大約有多少人、採用什麼樣的方式教學等等的問題。

寄出郵件沒多久,那位畫家回了信,內容大約佔去了整封信件的四分之三,從她的教學方式,對於學生的要求,在哪裡上課等等,我提出的幾個問題,她寫了一整篇的文章回覆我。 於是,我開始問些關於上課時間與日期的問題。 前兩個禮拜收到這位畫家的Email通知,她下一堂水彩課將於18號每週六開課,問我有沒有興趣?

是說,根據我個人的分析看來,這位老師的性格很直接,年紀大約五六十歲,畫作上的用色十分鮮麗,根據我後續做的功課顯示這位老師學了美術,但是在大學裡修的是植物。 畫出來的花草庭園景象非常的細膩,偶而也畫些人物撼動物畫,但我在想她個人似乎對於植物花卉比較感興趣。

靠山吃山、靠海人航海、學植物學的畫植物。 約莫就是這樣

上課地點在離家不遠的一間咖啡畫廊。 昨天把之前的材料單傳給老師過目,老師直說,顏色選擇上肯定必須在添加其他的色彩,另外用的紙張方面,老師每次上課會提供22x30大型的畫布。 於是乎,我對這位老師的人及可以從她哪兒學到的東西開始感到振奮不已。 搜尋了那家咖啡美術館的地址,離家大概十五分鐘的車程,咖啡館裡除了有提供會議廳使用以外賣咖啡、也開畫展、另外還有小型音樂會場地。

前些時候,我同事看了一些我的攝影作品以後直說要把他繼父和哥哥家裡的舊相機找出來送我。 是說,昨天,他把那些不要的舊相機全給搬了來。 七七八八的收了兩大箱,其中除了一臺Nikon舊相機以外,還有台Pentax以及它們各有的鏡頭。 很沉,但是除了相機上沾了些灰塵以外,相機本身的功能完好無缺。 少了一條頸鏈,還缺了一兩個鏡頭蓋以外,清理一下,相信還是很好用!

「一個人的垃圾,會是另一個人的寶物。」

我問我同事他哥哥預備要賣多少錢? 我願意支付。 不過,我同事很慷慨的跟我說,打從有了數位技術以後,這些東西就被囤積在屋子裡,他問過他哥哥,確定這些事他不要的東西。 他笑著說,將來,這些會是妳極度想處理掉但是沒有人會要的垃圾。 是說,關於這點,我相信,只是,我相信在那天來臨之前,我應當會用它們拍下些極度喜愛的照片才是。 而我最近最想學的,無非是如何在家裡做個暗房的技術。

初夏,我終究是需要讓自己忙碌,好用來抵制胡思亂想的程度。

Jul 3, 2009

你存不存在我的夏天裡?


一捲24張底片的膠卷
用來拍掉了今年的初夏

夏天,太快、太早、太絢爛
一些萬物的存在,與其周圍發生的關連

房子和磚牆
洋蔥與瓶子

彈鋼琴的女子
綠帽的婦人

脫掉的雨鞋
隨風飛走的太陽帽

現實與虛幻之間的伸張力
隱藏在邪惡表層下騷亂的激情

不存在的線
與不存在的明暗

這樣的絢爛初夏之際,容易使人想起夏宇的字。
選在Salsa裡,給【最熟最爛的夏天】

在我的心裡,依舊充滿疑問的疑問句
你,究竟存不存在我的夏天裡?

Jul 2, 2009

近乎完美


前些時候,逛材料行時看到的新奇玩意兒。

塑膠材質的壁貼,裝在一支粉紅色罐子裡,罐子的上頭繫了一條咖啡色的緞帶。 罐子的外觀看起來很可愛,買了一支罐子回來,罐子裡頭裝的是字。 光是那樣的設計概念就讓我很著迷,設計出一些字,然後把字裝在罐子裡,最好是買回去的人並不知道會買回來些什麼字!

我買的那支罐子裡頭,裝的是一段這樣的文:
「I'm Not Perfect, But Close。」

從夏威夷回來後的第二天,在送我妹到機場回程的路上,她打電話回來八卦Michael Jackson的驟死新聞。 前天的下午,接到通奇怪的電話,對方是個報社/電台工作人員,打到藥房來詢問一些在Michael Jackson住處內發現的大量安眠藥物相關的問題。 我們有解答疑問的義務,但是,也有保護當事人隱私的義務,所以,通常遇到電台或是報社工作人員,會由代表發言人發表意見。 於是,我把電話轉接給部門發言負責人,第二天,全洛杉磯各大電台報導著Michael家裡搜出的大量安眠藥物的新聞。 顯然,電台/報社的這些工作人員,早就得到了內幕消息,為了搶新聞於是打到藥房來尋求藥物諮詢。

是說,印象中Michael當紅的年代裡,我正迷戀著一些其他的音樂,而這樣的迷戀通常是友週期性的。 80's年代末期,像得了青春末期憂鬱症,唸的都是些陰暗的散文類,導致耳裡聽見的歌,是鄭怡的回家,是趙詠華的别問我會不會後悔,是伍佰的夏夜晚風。 關於Michael的生平,沒有特殊的情感也沒有特別的喜好。

是說,我一直認為,人生在冥冥之中有一股等量的均衡。 每個人的福份、缺憾、金錢、名利,這些所有的均衡的會在有生之年一一的浮現。 浮現時,數量不一、份量不拘,而可以確定的是,每個人所得到的是公平的分配。 就像有人存了很大的一筆錢在銀行裡,每個人會在每個月、每個日子裡得到部份的小小的錢。 有些人是一次領取,有些人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獲得。 但,年終月結起來的所得是一樣的。 我是這樣的理論。

當然,其實我要說得並不是關於Michael的事蹟,我要說得是我在夏威夷的北岸帶了些紀念品。 除了為自己的右手添購了兩只手環以外,我在飾品櫃台前選了很久,最後選了一條皮製手機吊飾送給朋友做生日禮物。 七月,巨蟹朋友多,但會在旅行途中特別想到的人不多。 我請工作人員將“BAGGY“的網路匿名翻譯成了夏威夷土語,看著工作人員把名字刻在小吊飾上很開心。

回到家後,我在想要怎麼將這樣的小吊飾加以包裝。 於是,想起了插在筆筒裡的那枝紙雕筆。 要不是七月的巨蟹生日,我幾乎就要遺忘了過去曾經瘋狂的做著紙雕這件事。 截取了Baggy收到禮物後拍攝的照片,看起來好像這樣。 回想起來,'80年的末期,當許多人瘋狂追尋Michael的同一時期,我正埋頭的用紙雕筆在紙張上雕刻。 一張好好的桌子,很多時候會因此留下些刮痕。

看起來幾乎就要完美了,其實不。

這是一種病,我們都有的病。
很多時候,別人眼中幾乎完美的自己,其實是充滿了缺憾的。

所以,才華? 我沒有。
我有的是一些不同時期累積下來的經歷。
最多,只能說是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