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8, 2009

莊子說


昨天, 我在逛黃婷的部落格。

前些時候梁靜茹的一首歌, 因為歌詞部份寫的太好, 所以忍不住出手打了一小段留言給黃婷。 幾前年回台灣, 逛書局時買了她一本書。 想來那陣子, 我真的很喜歡昇哥。 這和當時喜歡的人有很大的關連, 因為他喜歡昇哥的恨情歌, 所以我就喜歡了昇哥。 黃婷寫了本【恨昇歌】, 書裡描寫的是我們那個年代的記憶。 為了買昇哥的一卷新專輯, 寧願餓著肚子也要省下錢買一張卡帶。

所以一個人因為喜歡一個人, 常會不知不覺得幹下些看起來幼稚又不合常理的行為。 偶而因為對方說得一些話, 或者做的一些事情, 就跟著情緒動蕩的像經歷一場浩劫。 只是, 當妳真的回頭看得時候, 又會覺得 其實對方實在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的重要, 比如說昇哥。

其實後來寶島康樂隊的昇哥 對我而言是個很陌生的人。 他什麼時候開始發胖的? 什麼時候演唱會必須酒不離手? 什麼時候寫了小說散文?什麼時候擔任了配角演戲?  上高中以前有陣子, 我很喜歡昇哥。 為了昇哥, 我願意餓著肚子存下了一些零用錢買他一張【放肆的情人】。 不過, 很妙的是後來, 他就在這樣憑空的在我生命裡消失了一陣子。 直到遇到了一直喜歡昇哥的人, 才又重拾了當年我對昇哥的崇拜感。

「人, 是會變的。」

前些時候, 他跟我說的話。

人是會變的。 所以, 當時喜歡的人, 後來會因為種種理由變得沒有那麼喜歡了。 過去因為喜歡而幹下的幼稚與不合常理的行為, 就開始理智了起來, 這只不過是誰先誰後的問題而已。 某種程度上看來, 我認為, 男人都屬於很自私的動物。 因為對方喜歡自己, 但是自己無感, 所以就歸納於朋友這個分類, 絲毫沒有顧慮到別人的感受。 一個、兩個、三個...全都是一個樣! 多麼冠冕堂皇的話, 要證明什麼? 證明自己是善良的, 我不想傷害你, 所以其實我也喜歡你, 只是像好朋友那樣?

「謝謝你, 我不要!」

把明明就是喜歡自己的人, 歸納於朋友, 那麼未來呢? 對方明明不是以朋友的心態留在身旁, 有一天, 你另有所屬了, 你教還喜歡你的人 情何以堪? 事後才說, 我一開始就跟妳說了, 我們只是朋友。 是妳自己想得太多!   嗯哼 事情的發展, 通常都只會是這樣! 喜歡你, 不是欠你的。 大可以擺明了拒絕, 接著不相往來, 日後見了面也許還能保留些情份, 偏偏, 這些男人都喜歡歸納於"朋友"這個分類。非要等到事情更複雜了, 才來說, 是妳自己想太多了!

上週, 我一直在這幼稚又理智的情境之中盤旋。

女人的第六感告訴我, 是時候離開他了。 消失在他的生活裡, 也讓他消失在我的生活裡面。 若是套用黃婷在無能為力的輪迴中的說法, 應該是這樣的:

磕藥搖頭句: 消失在他的生活裡, 也讓他消失在我的生活裡。
萬箭穿心句: 沒有存在過, 哪來的消失?

不過, 是說, 截至目前為止, 我對喜歡他的感覺是沒有改變的, 但是我真的一點都不想等到他另結新歡了以後再來跟我說這件事。 屆時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啊?! 這時候, 黃婷所引用的那句出自於莊子裡頭的話很符合我現在的心境: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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